

凱悌(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7/092.公司名稱:凱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6.因應措施:按相關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自97年7月9日起改由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502-7755。
1.股東會日期:97/06/25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六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4)九十六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通過九十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三)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3)通過九十六年度盈餘分派案。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1元):3,860,640元。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155股):59,839,920元。配發員工紅利(現金):5,160,000元。配發董監酬勞:80,000元。(4)通過九十六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之換股基準日調整案。1.事實發生日:97/06/242.公司名稱:凱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97/06/24(1)大聯大公司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發行新股取得本公司股份案,業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七日申報生效,因配合本公司股份轉換停止過戶作業時程(停止過戶時間為九十七年七月十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擬依股份轉換協議書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提請董事會調整換股基準日。(2)換股基準日由原暫定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調整至九十七年七月十六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96年11月16日重大訊息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中本次資金用途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1/16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3.發行股數:不適用4.每股面額:不適用5.發行總金額:不適用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2007/11/1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第三地區投資事業以美金400,000元作為增資間接投資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次投資總金額為美金4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USD 4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USD 4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電子零件買賣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RMB127,954.89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RMB-1,473,625.11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鴻碩貿易(深圳)有限公司:USD800,000元(含本次)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1,000,000元(含本次投資)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59%(含本次投資)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4%(含本次投資)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61%(含本次投資)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1,000,000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59%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4%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61%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5年USD-193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依面額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9/272.公司名稱:凱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96年股東常會議事錄,有關討論事項第一案說明一,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表期初未分配盈餘5,755,929元誤植為6,052,276元,本期可供分配盈餘應為59,605,771元誤植為59,902,118元及未分配盈餘餘額應為9,834,491元誤植為10,130,838元6.因應措施:於96年9月27日重新上傳更正後股東常會議事錄電子書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8/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每股1元,合計:34,677,600元現金股利每股0.3元,合計:10,403,280元員工紅利,合計:4,610,400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9/054.最後過戶日:96/09/06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9/07~96/09/116.除權(息)基準日:96/09/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發放日:96年10月01日。(2)增資股票發放日:俟主管機關核准後三十日辦理發放,屆時另行公告。(3)盈餘轉增資配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不足或未如期辦理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以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
更正本公司96年7月25日部份存款遭假扣押事宜內容之當事人中債權人誤植為債務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台灣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寶華商業銀行債權人: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凱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錦96執全助辰字第1306號、板院輔96執全字第2593號、新院96執全助賢字第350號2.事實發生日:96/07/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交付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乙批,疑因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當造成損耗,該公司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申請北院錦96執全助辰字第1306號、板院輔96執全字第2593號、新院96執全助賢字第350號辦理假扣押事件,在新台幣13,235,638元及執行費新台幣105,885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台灣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寶華商業銀行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已於於華南銀行提存新台幣13,341,673元,並於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後馬上辦理反擔保撤銷假扣押。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1) 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送達通知。(2) 本公司係核對銀行帳戶存款餘額時發現上述事實,經向法院閱卷確認前先公開此項資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台灣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寶華商業銀行債務人: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凱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錦96執全助辰字第1306號、板院輔96執全字第2593號、新院96執全助賢字第350號2.事實發生日:96/07/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交付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乙批,疑因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當造成損耗,該公司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申請北院錦96執全助辰字第1306號、板院輔96執全字第2593號、新院96執全助賢字第350號辦理假扣押事件,在新台幣13,235,638元及執行費新台幣105,885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台灣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寶華商業銀行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已於於華南銀行提存新台幣13,341,673元,並於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後馬上辦理反擔保撤銷假扣押。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1) 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送達通知。(2) 本公司係核對銀行帳戶存款餘額時發現上述事實,經向法院閱卷確認前先公開此項資訊。
1.股東會日期:96/06/26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4)九十五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通過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三)討論事項(1)通過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案。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元):10,403,280元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100股):34,677,600元配發員工紅利(股票):4,610,400元配發董監酬勞:80,000元(2)通過九十五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1)通過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新任董事五席:鄭凱倫、林錦全、陳儀玲、陳怡旭、洪次郎新任監察人三席:山欣投資(股)公司、蕭淑真、林長松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鄭凱倫,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洪次郎,積大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林錦全,光勤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董事:吳建國,鉅林國際資訊(股)公司資深顧問董事:張恆星,本公司副總經理(於95年5月解任董事身分)監察人:山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監察人監察人:林長松,東華合纖(股)公司技術處處長監察人:蕭淑真,樺融產業有限公司財務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鄭凱倫,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洪次郎,積大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林錦全,光勤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董事:陳怡旭,安泰人壽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襄理董事:陳儀玲,本公司資深協理監察人:山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監察人監察人:林長松,東華合纖(股)公司技術處處長監察人:蕭淑真,樺融產業有限公司財務經理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鄭凱倫:7,235,212股董事:洪次郎:144,551股董事:林錦全:256,866股董事:陳怡旭:4,968股董事:陳儀玲:76,893股監察人:山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372,741股監察人:林長松:433,902股監察人:蕭淑真:78,608股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3/06/24~96/06/237.新任生效日期:96/06/26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董事變動2/5,監察人無變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02.增資資金來源:95年度未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3,928,8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9,288,000元(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協調辦理拼湊,其未辦理或無法拼湊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東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2)本公司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0.3元):10,403,280元。(2)擬配發股東股票紅利(每股1元):34,677,600元。(3)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4,610,400元。(4)擬配發董監事酬勞:8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案。(三)討論事項一:1.討論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案。2.討論九十五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4.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五)討論事項二:(六)其他事項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28~96/06/27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三)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6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6年4月16日起至96年4月25日止(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6年4月2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凱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凱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收﹝電話:02-82271188﹞。(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718-6425。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6/02/052.公司名稱:凱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6.因應措施:按相關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自96年3月1日起改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臺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186425。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02/0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寇惠植會計師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秋華會計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寇惠植會計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慈慧會計師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行政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01/1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7/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93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94年7月20日〈94〉金管證一字第 09401294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9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14,010,000元〈含員工紅利3,209,3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合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401,000股。三、本公司94年7月27日董事會決議94年8月17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4年8月13日至94年8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四、現金股利發放日訂為94年9月7日。五、本次盈餘配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一七O至一七二條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 (本公司十一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選舉事項:擬補選董監事案。(二)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十五日函告股東外,特此公告,屆時若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二)二五○四八一二五)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一七O至一七二條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 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訂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假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二、 會議主要內容如下:(一)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報告。(3)九十二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 承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修訂「公司章程」案。(5)申請股票上櫃案。(6)為申請上櫃以新股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三)選舉事項:( 1 ) 全面改選董監事案。(四)臨時動議。三.、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議通過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一百三十股,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新台幣二百元整,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四、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至同年六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函告股東外,特此公告,屆時若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二)二五○四八一二五)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九二)凱悌股字第就九二0八00一號一、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壹仟伍佰肆拾參萬元(含員工紅利伍拾參萬玖仟捌佰元),合計發行普通股壹佰伍拾肆萬參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三四九二九號函示核准發行。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凱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401010國際貿易業。2.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CC01030電器製造業。5.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6.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7.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9.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0.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11.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2.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1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4.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15.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1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1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已發行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肆億壹仟萬元,分為肆仟壹佰萬股,每股壹拾元,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貳億肆仟捌佰壹拾柒萬元,分為貳仟肆佰捌拾壹萬肆仟股。(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壹佰伍拾肆萬參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後:1.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盈餘新台幣壹仟伍佰肆拾參萬元(含員工紅利伍拾參萬玖仟捌佰元)轉增資,合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共壹佰伍拾肆萬參仟股,按配股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六○股。2.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登記,逾期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並按面額發給現金。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壹仟萬元,分為肆仟壹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貳億陸仟參佰陸拾萬元,分為貳仟陸佰參拾陸萬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領得新執照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八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至九十二年九月八日止停止股票更名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用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證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二五○四八一二五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配股權利。四、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吳東和、劉義吉二位會計師查核簽証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盈餘分配表公告於下:(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証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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