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07年9月21日收受廣東省 東莞市中級
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07年9月21日收受廣東省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粵19民初16號民事判決書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公司)及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文書名稱: 民事判決書處分機關: 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案號: (2016)粵19民初16號2.事實發生日:107/09/2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勝華公司對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提起確認債權之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07年8月30日作出民事判決書,駁回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訴訟請求。4.處理過程:公開徵選並委任大陸律師提起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評估委任律師之建議決定是否就此一判決提起上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