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劉芳宇董事長 (2)張美芳董事 (3)Stephen Douglas Cary 董事 (4)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5)林衛理獨立董事 (6)吳晉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劉芳宇董事長 (A)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總裁及執行長 (B)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張美芳董事 (A)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副總裁 (3)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 (A)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副總裁及營運長 (B)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A)興盟生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B)創祐生技(股)公司監察人 (5)林衛理獨立董事 (A)宣捷生物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6)吳晉獨立董事 (A)Aiviva Biopharma, Inc. 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7年6月22日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劉芳宇董事長 (2)Stephen Douglas Cary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劉芳宇董事長擔任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Stephen Douglas Cary 董事擔任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拱墅區祥園路28號2幢4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醫藥製劑之技術開發及服務提供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