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民事準備狀(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通公司)被告: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旭晶公司)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補字第800號2.事實發生日:106/05/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雙方簽訂矽晶片銷售合約。爭訟標的:請求返還預付款。發生原委:雙方簽訂簽訂矽晶片銷售合約,約定由益通公司支付預付貨款,於合約期間內向本公司採購一定數量的矽晶片,並於每次交易時以一定比率之預付款扣抵應付貨款,嗣因益通公司未依約提貨,依照合約規定即為視同放棄未提貨部分之預付款及矽晶片採購權利。由於上述合約已於103年12月31日屆期終了,本公司依照合約規定執行權利,詎料於今日收到益通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剩餘預付款之民事準備書狀。4.處理過程:本公司係依照合約履行權利義務,並將委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請律師代理訴訟,積極維護本公司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