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貸銀行團通過本公司申請變更聯貸合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4/07/272.債權銀行名稱:(1)40.5億聯貸案為第一商業銀行等9家聯貸銀行團。(2)50億聯貸案為第一商業銀行等20家聯貸銀行團。3.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99年8月23日與聯貸銀行團簽訂40.5億5年期聯貸案,因太陽能景氣影響,原授信條件部分變更,爰由本公司向聯貸銀行團申請變更及延長聯貸合約。(2)本公司於100年4月27日與聯貸銀行團簽訂50億5年期聯貸案,因太陽能景氣影響,觀音廠建廠進度配合調整,原授信條件部分變更,爰由本公司向聯貸銀行團申請變更聯貸合約。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不適用。(非協商會議)申請變更結果,詳其他應敘明事項。5.因應措施: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聯貸銀行團於104年7月27日通過變更聯貸合約,變更部份條件約略說明如下:(1)40.5億聯貸案合約延長至105/07/27,50億聯貸案合約期間不變(尚未到期)。(2)兩項聯貸案,分別於一年內分4期償還部分本金,其餘到期時一併償還。(3)豁免檢視財務比率。二.本公司將與聯貸銀行團完成變更聯貸合約之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