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北院木100司執助辛字第6540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債權人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212,940元,程序費新台幣500元及本 件執行費新台幣1,704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庫部、永豐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北分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公司、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