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興紡織廠(公)公司公告
本公司對香港朝音昌投資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債權收取改善計畫1.事實發生日:102/06/142.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20020589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朝音昌之債權收取將依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參財務顧問意見,轉為本公司對朝音昌之增資股本。另本公司對越南中興新增之保證代償款,將由越南中興每月清償50,000美元予本公司,於民國104年4月清償完畢。 由董事會控管上開債權收取計畫之執行並按季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5公告內容:一、(一)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以及本公司102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27日至102年6月25日。(三)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開會地點: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一號二樓(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書。(3)其他報告事項。2.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2)承認101年度盈虧撥補案。3.討論暨選舉事項:(1) 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2) 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 選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4) 擬解除本公司第二十一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二、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四)其他:無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於102年4月19日起至102年4月29日止,向本公司辦理書面提案手續。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四、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中興紡織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1.事實發生日:102/0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02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 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改善計劃執行,目前已收回NT$6,325仟元,持續催收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公告內容:一、 (一)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以及本公司101年3月20日及101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30日至101年6月28日。 (三)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一號二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一)99、10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99、100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一)追認99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表。(二)追認99年度盈虧撥補案。(三)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表。(四)承認100年度盈虧撥補案。3.討論事項:(一)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二)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4.臨時動議二、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1年04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1年04月27 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 年4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無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於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向本公司辦理書面提案手續。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四、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中興紡織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1.事實發生日:101/04/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公告內容:一、(一)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以及本公司101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30日至101年6月28日。(三)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一號二樓(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一)99、10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99、100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一)追認99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表。(二)追認99年度盈虧撥補案。(三)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表。(四)承認100年度盈虧撥補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尚未完成查核3.討論事項:(一)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臨時動議二、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1年04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1年04月27 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 年4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無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於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向本公司辦理書面提案手續。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0號八樓。四、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中興紡織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1.事實發生日:101/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 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改善計劃執行,目前已收回NT$1,477仟元,持續催收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3/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1/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1/0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100.05.13公告之重大訊息及送監察人之改善計畫執行,並由本公司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及按季公告執行情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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