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興紡織廠(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3/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2/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2/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1/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9/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9/092.發生緣由:加工絲倉庫發生火警,事故原因正查證中。3.因應措施:(1)處理過程:已通報消防隊進廠處理,刻正積極監控中。(2)預計可能損失:估算中。(3)可能獲得保險理賠金額:已通知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後續保險理賠事宜,至於可獲理賠金額須俟保險勘查結果而定。(4)改善計劃及末來因應措施:俟確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所有生產設備未受波及。
1.事實發生日:105/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30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改善計劃執行,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之應收債權NT$74,091仟元已轉為股本。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代表人:鮑泰鈞法人董事代表人:鮑佩鈴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30~108/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5年6月30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法人董事代表人鮑泰鈞:不適用(2)法人董事代表人鮑佩鈴: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鮑朝雲慈善事業基金會代表人(3)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財: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法人董事代表人鮑泰鈞:不適用(2)法人董事代表人鮑佩鈴:成都宜而爽制衣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3)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財: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法人董事代表人鮑泰鈞:不適用(2)法人董事代表人鮑佩鈴: 成都宜而爽制衣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縣新都鎮新軍路668號(3)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財: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法人董事代表人鮑泰鈞:不適用(2)法人董事代表人鮑佩鈴 成都宜而爽制衣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針織平織成衣、衫褲及其針織用品(3)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財: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302.發生緣由:公告10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股東會日期:105/06/30(二)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10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通過102年度盈虧撥補案(3)通過10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4)通過103年度盈虧撥補案(5)通過10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6)通過104年度盈虧撥補案(7)通過修正本公司章程案(8)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9)選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新任董事: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鮑朝雲慈善事業基金會代表人:鮑泰鈞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鮑朝雲慈善事業基金會代表人:鮑佩鈴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漢雄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輝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添財 新任監察人: 大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湯駿逸 吳吉次(10)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二十二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董監事任期自105年6月30日起至108年6月29日止,任期3年
1.事實發生日:105/06/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4/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4/01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改善計劃執行,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目前已收回NT$38,678仟元,持續催收中。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2/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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