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尹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1年度資本公積提撥19,175,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17,583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84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股東現金股利12,783,889元。預訂於102年10月3日發放。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主要內容: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2.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3.CC01080 電子零組件造業4.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5.CQ01010 模具製造業6.F113010 機械批發業7.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8.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9.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四)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股份總額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658,644,450元,分為65,864,445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3年12月11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6月17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 101年度資本公積提撥19,175,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17,583股。2.依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比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股票股利配股率為每壹股配發新台幣0.3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30股)。其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5 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677,820,280元,分為67,782,02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考量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經本公司102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2年09月07日為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09月03日至102年09月07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09月0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辦妥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五、特此公告。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06/1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4853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8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95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93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98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支應營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2129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79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5350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93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0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4.5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172.重要決議事項:(一) 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決議:照案通過。(二) 一0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決議:照案通過。(三)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決議:照案通過。(四)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決議:照案通過。(五)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決議:照案通過。(六)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決議:照案通過。(七) 討論一O一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決議:照案通過。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 1.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 . 2.監察人審查一O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一O一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 4.一O一年度大陸地區投資報告。 . 5.報告本公司執行庫藏股情形。 .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 7.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 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二、承認事項: . 1.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 2.一O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 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5.討論一O一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決議辦理1O2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 .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事宜。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 . 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04月01日至102年0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 常會之提案。 .(2)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 . 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久尹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6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783,889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3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917,583 3. 董監酬勞(元):229,464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091,87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2.增資資金來源:101年度資本公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917,583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175,83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新台幣0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 .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 . 除權息基準日。本案按除權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率分別 . 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其中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停止 .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 . 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 . 之。 . (2)如嗣後因辦理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 . 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則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 . 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2/04/17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2/01/29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2)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740,000元。 (3)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2/18~102/4/17 (4)原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股。 (5)原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5.01元至10.74元之間。 但若股價已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6)本次實際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04/17 (7)本次已買回之數量:800,000股。 (8)本次已買回股數總金額:新台幣5,323,381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6.6542元。 (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1.2146%。 (11)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1,945,000股。 (12)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9530%。 (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已執行完畢,不適用。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2/04/09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2/04/0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新台幣663,644,450元,減資後新台幣658,644,450元。 (2)流通在外股數(含庫藏股):減資前66,364,445股,減資後65,864,445股。 (3)本次註銷股份減資後每股淨值不變。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04/10接獲經濟部商業司變更登記核准函,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 1.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 . 2.監察人審查一O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一O一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 4.一O一年度大陸地區投資報告。 . 5.報告本公司執行庫藏股情形。 .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二、承認事項: . 1.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 2.一O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 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決議辦理1O2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 .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事宜。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 . 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04月01日至102年0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 常會之提案。 .(2)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 . 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久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01/2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568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899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7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59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899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支應營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954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62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8566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59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4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292.減資緣由:本公司99年買回公司股份已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5,0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0股5.減資比率:0.753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58,644,4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2/02/25
1.事實發生日:102/01/29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740,000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102/02/18~102/04/17 (5)預計買回之數量:1,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5.01元至10.74元之間。但若股價已低於此區間價格 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7)買回之方式: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8)預計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068%。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2/01/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敏迪 協理暫代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惠傑 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2/02/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75509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11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11/9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2)原預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180,000元。 (3)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1/12~102/1/11 (4)原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股。 (5)原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5.77元至12.36元之間。但若股價已低於 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6)本次實際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1/11 (7)本次已買回之數量:429,000股。 (8)本次已買回股數總金額:新台幣3,088,617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7.1996元。 (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0.6464%。 (11)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1,645,000股。 (12)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7870%。 (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已執行完畢,不適用。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12/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廷瑞 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敏迪 協理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7.生效日期:101/12/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7550949.其他應敘明事項:任職至101年12月31日,辭任後由黃敏迪 協理暫代發言人職務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12/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廷瑞 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官德華 董事長暫代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任職至101年12月31日,辭任後由董事長官德華暫代總經理職務。
1.事實發生日:101/11/092.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180,000元。(4)預計買回之期間:101/11/12~102/1/11(5)預計買回之數量:500,000股。(6)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5.77元至12.36元之間。但若股價已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7)買回之方式: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8)預計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53%。
更正本公司101/9/14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10/2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848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900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79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87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75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支應營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2921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150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9090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87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5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8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01/9/14公告原背書保證之餘額及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數誤值",特此更正,重新公告。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06/1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848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525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87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75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支應營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2921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150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9090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87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5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8210.其他應敘明事項:合約到期展延
/*TL 46 8029 久尹股份 101/08/03 公告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日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59,022,220元發行新股5,902,222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19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現金股利29,511,112元,預訂於101年9月20日發放。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久尹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主要內容: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2.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3.CC01080 電子零組件造業4.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5.CQ01010 模具製造業6.F113010 機械批發業7.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8.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9.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楊梅市東流里水流東39-1號。(四)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股份總額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604,622,230元,分為60,462,22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3年12月11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01年6月14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59,022,220元發行新股5,902,222股。2.依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比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49810959元,股票股利配股率為每壹股配發新台幣0.99621911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99.62191176股)。其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5 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663,644,450元,分為66,364,445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考量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經本公司101年08月0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1年08月27日為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08月23日至101年08月27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08月22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辦妥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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