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禾光電(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臺灣工銀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擬自104/06/01辭去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0~105/06/0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04年股東常會補選董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增訂「誠信經營守則」案。(4)增訂「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5)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一○三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增訂「監察人之職責範疇規則」案。四、選舉事項(1)新增(補)選二席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03月27日起至民國104年04月0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04月06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 財務暨營運管理部,電話:04-23550816)。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0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027,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3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8,054,0003. 董監酬勞(元):527,068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581,204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4/03/092.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股東配股總股數(股)誤植為28,054,000股,更正為3,647,020股6.因應措施:更正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股利分派情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2/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嘉輝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擬自104年06月01日起辭去監察人職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0~105/06/0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04年股東常會補選監察人。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2.報導日期:104/01/27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法人評估以加權股本計算,全年EPS約落在2.7元水準」。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公告及對外提供2014年全年EPS,該媒體報導係引用法人推估說法,實際獲利數據請以公司正式公告之財務報表為主。6.因應措施:上傳重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三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選舉事項: 選任獨立董事案。二、討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NA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林惠芬獨立董事:蔣森秋4.異動原因:新選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林惠芬 0股獨立董事:蔣森秋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3/12/05~105/06/09(與本屆董監事任期同)。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1/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強化競爭優勢、吸引優秀人才及健全公司財務,擬於適當時機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掛牌交易,為達前述之目標,擬依法令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興櫃。(二)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3/11/072.發生緣由:壹、本公司103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8,05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54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1)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12月7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2月3日~103年12月7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2月2日。(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103年12月8日。(5)自103年12月8日起,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票,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上買賣,並自新股票登錄興櫃之日起,原流通在外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 公告。三、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給各股東。(2)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股票。b.蓋妥留存股務代理機構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聯。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股票換發申請書之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1/072.發生緣由: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3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二)本公司103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三)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林惠芬女士、吳紹貴先生、蔣森秋先生。(四)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自103年11月7日董事會通過生效,至105年6月9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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