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偉僑(未)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泰榮 2.陳冠志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陳冠志 2.劉曾信美 4.異動原因:補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陳冠志:0股 2.劉曾信美:101,996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1/17~104/01/16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6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謝勝峰 2.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沈慶德 3.陳重輝 4.廖文裕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謝勝峰: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2.沈慶德: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3.陳重輝: 4.廖文裕 5.曾永信:博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6.林泰榮 7.陳榮昌: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4.異動原因:補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謝勝峰:7,200,000股(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2.沈慶德:7,200,000股(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3.陳重輝:485,197股 4.廖文裕:199,592股 5.曾永信:1000股(博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6.林泰榮:230,000股 7.陳榮昌:7,200,000股(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1/17~104/01/16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4/1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一、股東會召開時間: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本公司會議室) 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章程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條文案 (3).董事監察人增補選案。 (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4月24日至101年6月22日停止股票過戶 五、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 (1)本公司擬自民國101年4月17日至民國101年4月27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 (2)受理處所:偉僑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處(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2/0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漢漳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沈慶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委任沈慶德先生為本公司之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01/02/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1/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曾永信2.李輝勝3.姜惠萍4.杜芳玲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謝勝峰2.曾永信3.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沈慶德4.陳重輝5.廖文裕4.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謝勝峰.沈慶德 :7,200,000股 (台灣優力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派)2.曾永信 :675,379股3.陳重輝 :485,197股4.廖文裕 :199,592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098/06/26~101/06/25 7.新任生效日期:101/01/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1/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逄秀敏2.劉曾信美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林泰榮2.陳冠志4.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林泰榮 : 0股2.陳冠志 :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098/06/26~101/06/25 7.新任生效日期:101/01/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1/1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曾永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謝勝峰 5.異動原因:101/01/17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後,董事會改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1/01/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民國一百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於100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9196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一日經授北府經登字第1005075853號函核變更登記在案。?、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3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3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79,952,980元,分為7,995,29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於民國77年09月5日訂定,最近一次於99年6月24日修訂。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200,000股。依公司法267條及證交法28條之1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72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6,4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72,000,000元整,(二) 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減資後之股份),每仟股可認購810.476股(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9,952,980元計算),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三)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五)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 2381-6288八、本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如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於民國101年1月2日(星期一)發放,屆時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一百年增資新股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於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4時前駕臨或郵寄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 2381-6288辦理股票領取事宜,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肆、特此公告。伍、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1/01/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12/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1/17公告內容: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0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7(星期二)上午10時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會議室)討論暨選舉事項:1.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19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7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12/01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儀雯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戴信維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卓傳陣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莊淑媛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公司營運發展需求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本公司主動終止並不再繼續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12/0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2/01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0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7(星期二)上午10時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會議室)(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二)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7
1.事實發生日:100/11/14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1)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90,000仟元己收足股款完峻。(2)本公司訂定100年11月14日為增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姚妙鍾經理新任者姓名:尤坤淟經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擬轉投資元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將轉投資元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擬轉投資8,500萬。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英文名稱Welltech Computer Co., Ttd.擬變更為 WELLTECH TECHNOLOGY CO., LTD.3.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原已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099號函核准之案件,擬變更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72,000,000元,預計發行價格12.5元,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90,000,000元。於100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9196號函核准。二、依據本公司100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於民國77年09月5日訂定,最近一次於99年6月24日修訂。六、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3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3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79,952,980元,分為7,995,29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51,952,980元,,分為15,195,29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72,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2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發行價格:每股價格12.5元整。(三) 依公司法267條及證交法28條之1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72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6,48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減資後之股份),每仟股可認購810.476股(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9,952,980元計算),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十、增資計劃概要:1、為充實營運資金2、償還銀行借款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實體發行,股票簽證機構 華泰商業銀行。十二、專戶存儲銀行:聯邦銀行(中和分行)。十三、代收股款之銀行:第一銀行(全省各地分行)。十四、股款繳納期間:100年10月28至100年11月28日。參、茲訂定民國100年10月2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0年10月16日至100年10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0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 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敬請查閱。伍、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序號:2主旨:公告本公司減資暨更名換發股票發放日公告內容: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暨更名換發股票發放日壹、依據一、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擬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00號函核准在案。二、依據本公司100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仟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0,000,000元,股份總數19,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六、本次減資暨更名換發股份: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0,000,000元。2、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每股面額10元。3、減資暨更名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952,98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7,995,298股。4、本次減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57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由本公司董事會統一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七、本次減資用途:彌補虧損。八、擬定減資暨更名基準日及減資暨更名換發日程:1.減資基準日:100年9月27日。2.減資暨更名換票基準日: 100年10月19日。3.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0月15日至100年11月4日止。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100年11月7日。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本作業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1..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2.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暨更名相關事宜(更正)公告內容:壹、依據一、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擬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00號函核准在案。二、依據本公司100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仟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0,000,000元,股份總數19,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六、本次減資暨更名換發股份: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0,000,000元。2、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每股面額10元。3、減資暨更名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952,98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7,995,298股。4、本次減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57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由本公司董事會統一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七、本次減資用途:彌補虧損。八、擬定減資暨更名基準日及減資暨更名換發日程:1.減資基準日:100年9月27日。2.減資暨更名換票基準日: 100年10月19日。3.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0月15日至100年11月4日止。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100年11月7日。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本作業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1..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2.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擬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00號函核准在案,自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申報生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仟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0,000,000元,股份總數19,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六、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1、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10,047,020元,銷除股份為11,004,702股,每股面額10元。2、減資比率:57.9194842%,本次減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57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由本公司董事會統一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七、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952,98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7,995,298股。八、本次減資用途:彌補虧損。九、擬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日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減資基準日:100年9月27日。2.減資換票基準日: 100年10月19日。3.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0月15日至100年11月4日止。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100年11月7日。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本作業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主旨: 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壹、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004,702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220,047,020元,預計發行價格12元,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264,056,424元。原已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099號函核准之案件,擬再行變更送件核備中。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偉僑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A.照明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D.電器批發業。E.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國際貿易業。G.第二類電信事業。H.資訊軟體服務業。I.資訊處理服務業。J.能源技術服務業。K.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13樓之4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於民國77年09月5日訂定,最近一次於99年6月24日修訂。六、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3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3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190,000,000元,分為1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410,047,020元,,分為41,004,70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220,047,02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2,004,702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發行價格:未定。(三) 依公司法267條及證交法28條之1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2,200,471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19,804,231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減資後之股份),每仟股可認購2,476,984股(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9,952,980元計算),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十、增資計劃概要:1、為充實營運資金2、償還銀行借款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實體發行,股票簽證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二、專戶存儲銀行:待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三、代收股款之銀行:待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四、股款繳納期間:未訂 (待金管會核定後再行公告)。參、茲訂定民國100年10月2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0年10月16日至100年10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0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 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敬請查閱。伍、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發行計畫擬再行變更送件核備中,待核準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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