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盈支付金融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黃士芬/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暫缺。
(3)異動情形:辭職。
(4)異動原因:辭職。
(5)生效日期:114/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黃士芬/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暫缺。
(3)異動情形:辭職。
(4)異動原因:辭職。
(5)生效日期:114/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王怡方/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鄭沛倫/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5)生效日期:113/11/1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王怡方/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鄭沛倫/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5)生效日期:113/11/1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減少資本額
新台幣370,819,570元及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含私募普通股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396號申報
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總股數62,918,04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70,819,57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
(含私募普通股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081957%。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70.81957股以彌補
虧損。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7月5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減少資本額
新台幣370,819,570元及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含私募普通股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396號申報
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總股數62,918,04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70,819,57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
(含私募普通股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081957%。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70.81957股以彌補
虧損。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7月5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370,819,570元,銷除股數37,081,957股,減資比例為37.0819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62,918,04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本次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
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
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方式向
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號5樓財務會計處收,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370,819,570元,銷除股數37,081,957股,減資比例為37.0819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62,918,04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本次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
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
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方式向
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號5樓財務會計處收,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370,819,570元。
(三)銷除股份:37,081,957股。
(四)減資比率:37.081957%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9,180,430元。
(六)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
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370,819,570元。
(三)銷除股份:37,081,957股。
(四)減資比率:37.081957%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9,180,430元。
(六)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
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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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4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會議室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六、股票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13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13年5月15日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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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4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會議室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六、股票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13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13年5月15日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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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未彌補虧損餘額為418,819,574元,
擬辦理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彌補累積虧損。彌補虧損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元,
彌補虧損後剩餘虧損金額為新台幣370,819,574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未彌補虧損餘額為418,819,574元,
擬辦理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彌補累積虧損。彌補虧損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元,
彌補虧損後剩餘虧損金額為新台幣370,819,574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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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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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370,819,570元,減資比率為37.081957% ,減資後之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
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減資案預定股東會日期為113年5月15日。
(2)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
事宜。
(3)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日
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
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370,819,570元,減資比率為37.081957% ,減資後之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
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減資案預定股東會日期為113年5月15日。
(2)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
事宜。
(3)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日
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
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2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唐蜀茜/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美玲/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公司營運需求
(5)生效日期:113/02/2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唐蜀茜/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美玲/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公司營運需求
(5)生效日期:113/02/2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2/06/30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2/06/30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04月2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04月2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4/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4月24日下午3:30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5月25日下午3:30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
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4月24日下午3:30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5月25日下午3:30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
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12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4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 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24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4月
11日證櫃新字第11200015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4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2年4月12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4月13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年4月17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19日起至112年4月24日。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4月27日。
F.增資基準日:112年4月27日。
(4) 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4月14日。
(5)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6)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7)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
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8)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12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4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 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24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4月
11日證櫃新字第11200015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4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2年4月12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4月13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年4月17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19日起至112年4月24日。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4月27日。
F.增資基準日:112年4月27日。
(4) 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4月14日。
(5)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6)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7)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
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8)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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