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盈支付金融科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常會日期:114/06/11
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選舉及討論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7人監察人2人)。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李建興
吳勝福
(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常會日期:114/06/11
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選舉及討論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7人監察人2人)。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李建興
吳勝福
(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發生緣由: 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法人董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吳勝福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郭健男
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秉臻
自然人監察人:
李建興
許宗池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自然人監察人:
李建興
吳勝福
(3)異動原因: 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其任期由114年06月11日至
117年06月10日止,共計三年。
(4)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32,088,201股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11,256,037股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8,617,255股
(5)生效日期:114/06/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法人董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吳勝福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郭健男
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秉臻
自然人監察人:
李建興
許宗池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自然人監察人:
李建興
吳勝福
(3)異動原因: 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其任期由114年06月11日至
117年06月10日止,共計三年。
(4)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32,088,201股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劉美玲 32,088,201股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11,256,037股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8,617,255股
(5)生效日期:114/06/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6/1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薛東都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薛東都
5.異動原因: 任期屆滿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薛東都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薛東都
5.異動原因: 任期屆滿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2)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3)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4)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6)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1~117/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薛東都董事、葉榮廷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職稱:董事 姓名:薛東都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 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職稱:董事 姓名:葉榮廷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 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真南路 829 號 1 樓 F 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餐飲投資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薛東都
(2)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葉榮廷
(3)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黃君毅
(4)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許宗池
(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王城聰
(6)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宇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1~117/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薛東都董事、葉榮廷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職稱:董事 姓名:薛東都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 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職稱:董事 姓名:葉榮廷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 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真南路 829 號 1 樓 F 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餐飲投資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1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
(6) 發行總金額:預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預計
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9)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
本公司員工及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之核示或為因應法令變更(因
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需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
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1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
(6) 發行總金額:預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預計
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9)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
本公司員工及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之核示或為因應法令變更(因
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需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
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黃士芬/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暫缺。
(3)異動情形:辭職。
(4)異動原因:辭職。
(5)生效日期:114/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黃士芬/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暫缺。
(3)異動情形:辭職。
(4)異動原因:辭職。
(5)生效日期:114/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王怡方/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鄭沛倫/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5)生效日期:113/11/1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王怡方/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鄭沛倫/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5)生效日期:113/11/1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減少資本額
新台幣370,819,570元及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含私募普通股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396號申報
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總股數62,918,04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70,819,57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
(含私募普通股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081957%。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70.81957股以彌補
虧損。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7月5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減少資本額
新台幣370,819,570元及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含私募普通股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396號申報
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總股數62,918,04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70,819,57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37,081,957股
(含私募普通股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081957%。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70.81957股以彌補
虧損。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7月5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370,819,570元,銷除股數37,081,957股,減資比例為37.0819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62,918,04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本次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
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
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方式向
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號5樓財務會計處收,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5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370,819,570元,銷除股數37,081,957股,減資比例為37.0819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62,918,04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本次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
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
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方式向
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號5樓財務會計處收,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370,819,570元。
(三)銷除股份:37,081,957股。
(四)減資比率:37.081957%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9,180,430元。
(六)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
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370,819,570元。
(三)銷除股份:37,081,957股。
(四)減資比率:37.081957%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9,180,430元。
(六)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
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4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會議室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六、股票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13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13年5月15日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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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4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會議室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11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六、股票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13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13年5月15日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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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未彌補虧損餘額為418,819,574元,
擬辦理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彌補累積虧損。彌補虧損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元,
彌補虧損後剩餘虧損金額為新台幣370,819,574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未彌補虧損餘額為418,819,574元,
擬辦理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彌補累積虧損。彌補虧損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元,
彌補虧損後剩餘虧損金額為新台幣370,819,574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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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370,819,570元,減資比率為37.081957% ,減資後之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
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減資案預定股東會日期為113年5月15日。
(2)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
事宜。
(3)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日
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
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370,819,570元,減資比率為37.081957% ,減資後之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629,180,430元。
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減資案預定股東會日期為113年5月15日。
(2)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
事宜。
(3)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日
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
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2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唐蜀茜/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美玲/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公司營運需求
(5)生效日期:113/02/2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唐蜀茜/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美玲/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4)異動原因:公司營運需求
(5)生效日期:113/02/22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2/06/30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一、股東常會日期:112/06/30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04月2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04月2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4/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4月24日下午3:30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5月25日下午3:30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
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4月24日下午3:30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5月25日下午3:30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
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12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4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 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24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4月
11日證櫃新字第11200015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4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2年4月12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4月13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年4月17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19日起至112年4月24日。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4月27日。
F.增資基準日:112年4月27日。
(4) 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4月14日。
(5)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6)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7)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
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8)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12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4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 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24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4月
11日證櫃新字第11200015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4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2年4月12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4月13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年4月17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19日起至112年4月24日。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4月25日起至112年4月27日。
F.增資基準日:112年4月27日。
(4) 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4月14日。
(5)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6)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7)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
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8)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