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嘉科技(未)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7/08/14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民國106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3.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9月受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進行自動化設備之製作,有關設備工程收入及損益之認列,原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之規定,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以累計已發生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完工百分比法予以計算認列。惟後續於履約過程中發生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履約爭議,因此本公司另參照前述準則之規定,於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若無法可靠估計時,工程收入僅在已發生成本預期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亦即暫不認列工程利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是項改變更能提供攸關資訊,因此據以重編106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詳106年度重編後合併財務報告第20至21頁重編說明及106年度重編後個體財務報告第19至20頁重編說明)。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不適用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一、本公司重編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差異及影響數如下: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 重編前金額 影響金額 重編後金額106年12月31日資 產其他流動資產 $86,728 $314 $87,042資產總計 $86,728 $314 $87,042負 債應付建造合約款 $19,085 $139,408 $158,493其他應付款 60,310 ( 2,055) 58,255本期所得稅負債 9,428 ( 7,829) 1,599負債總計 $88,823 $129,524 $218,347權 益待彌補虧損 $24,895 ($129,210) ($104,315)權益總計 $24,895 ($129,210) ($104,315)綜合損益之影響 重編前金額 影響金額 重編後金額106年度營業收入淨額 $996,923 ($134,337) $862,586營業成本 785,790 5,070 790,860營業毛利 211,133 ( 139,407) 71,726營業費用 156,100 ( 2,054) 154,046營業淨利(損) 55,033 ( 137,353) ( 82,32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8,740) - ( 18,740)稅前淨利(損) 36,293 ( 137,353) ( 101,060)所得稅費用 11,179 ( 8,143) 3,036本期淨利(損) 25,114 ( 129,210) ( 104,096)其他綜合損益 34 - 34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5,148 ($129,210) ($104,062)二、本公司重編106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差異及影響數如下: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 重編前金額 影響金額 重編後金額106年12月31日資 產其他流動資產 $125,961 $314 $126,275資產總計 $125,961 $314 $126,275負 債應付建造合約款 $19,085 $139,408 $158,493其他應付款 35,515 ( 2,055) 33,460本期所得稅負債 9,428 ( 7,829) 1,599負債總計 $64,028 $129,524 $193,552權 益待彌補虧損 $24,895 ($129,210) ($104,315)權益總計 $24,895 ($129,210) ($104,315)綜合損益之影響 重編前金額 影響金額 重編後金額106年度營業收入淨額 $760,315 ($134,337) $625,978營業成本 557,544 5,070 562,614營業毛利 202,771 (139,407) 63,364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6,725 - 6,725營業費用 121,859 ( 2,054) 119,805營業淨利(損) 87,637 (137,353) (49,716)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51,344) - (51,344)稅前淨利(損) 36,293 (137,353) (101,060)所得稅費用 11,179 ( 8,143) 3,036本期淨利(損) 25,114 (129,210) (104,096)其他綜合損益 34 - 34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5,148 ($129,210) ($104,062)6.因應措施::上述重編後財務報告將依相關規定重新公告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更正內容如下:第1頁封面、第2頁目錄、第3頁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第4~7頁?IMG SRC="/WF_SQL_XSRF.html">
更正本公司106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申報數,並修正本公司106年11月至107年07月營收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8/14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9月受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進行自動化設備之製作,有關設備工程收入及損益之認列,原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之規定,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以累計已發生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完工百分比法予以計算認列。惟後續於履約過程中發生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履約爭議,因此本公司另參照前述準則之規定,於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若無法可靠估計時,工程收入僅在已發生成本預期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亦即暫不認列工程利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是項改變更能提供攸關資訊,因此據以重編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一致調整認列107年度收入。本公司重編後106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62,586仟元,較原公告數996,923仟元減少134,337仟元。本公司107年1~7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311,426仟元,較原公告數248,360仟元增加63,066仟元。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106年11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629,914仟元;更正後495,577仟元;106年1~11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965,129仟元;更正後830,792仟元。106年12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31,794仟元;更正後31,794仟元;106年1~12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996,923仟元;更正後862,586仟元。107年2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3,980仟元;更正後77,046仟元;107年1~2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88,556仟元;更正後151,622仟元。107年3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2,982仟元;更正後22,982仟元;107年1~3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11,538仟元;更正後174,604仟元。107年4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33,328仟元;更正後33,328仟元;107年1~4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44,866仟元;更正後207,932仟元。107年5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9,363仟元;更正後29,363仟元;107年1~5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74,229仟元;更正後237,295仟元。107年6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8,771仟元;更正後48,771仟元;107年1~6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23,000仟元;更正後286,066仟元。107年7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5,360仟元;更正後25,360仟元;107年1~7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48,360仟元;更正後311,426仟元。
補充有關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07年08月07日下午至本公司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廠房進行動產查封。1.事實發生日:107/08/07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有關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補充說明: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107年度司執全字第440號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於107年08月07日下午至本公司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廠房進行動產查封,查封標的:一、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及工程):自動化送板機等共20項,107年06月30日帳面價值約新台幣14,556仟元。二、存貨:水平式solar cell濺鍍機等共3項,107年06月30日帳面價值約新台幣25,350仟元。三、合計約新台幣39,906仟元。四、動產之假扣押查封,係禁止買賣,不影響固定資產的正常營運使用;另本次受查封的存貨係為本公司自行開發中產品,尚無需要交貨的義務。6.因應措施:本公司就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乙事已於107年8月2日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限期起訴,並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司裁全字第437號民事裁定提出抗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就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乙事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限期起訴,並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司裁全字第437號民事裁定提出抗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係由本公司擬具民事聲請狀及民事抗告狀後提出,並無相關文書案號。2.事實發生日:107/08/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9月13日簽訂自動化設備製作合約書,本公司依合約受威光公司委託製作自動化設備產品,威光公司向本公司採購合約總價含稅金額為美金23,367,750元,本公司已依約履行 銷售該設備後,威光公司未依約支付本公司全部貨款,經本公司多次催討及協商,仍未獲善意回應及支付,卻反而以本公司延遲交貨等原因,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作業,假扣押金額為新台幣1,326,675,082元。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於107年08月02日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限期起訴,並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司裁全字第437號民事裁定提出抗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一、本次銀行存款假扣押金額依本公司閱卷資料中銀行回覆扣押金額為新台幣1,139千元及美金233千元及人民幣792千元,換算合計約新台幣11,551千元,短期內尚不至於對公司營運有重大影響。二、不動產計有(1)土地: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341地號,面積2,27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434-5地號,面積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2)建物: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341地號,門牌: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3路38號,建物面積1,784.1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3)建物:臺中市西屯區永林段196地號,門牌: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建物面積14,791.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以上不動產皆已執行假扣押,該不動產之假扣押查封登記,係禁止買賣,不影響正常營運使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採取相關法律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8/0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90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464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24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8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176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929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30.60換算新台幣。
1.事實發生日:107/07/30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6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6.91%,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70100649號函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7年06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53.78%流動比率=118.18%速動比率=75.5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自107年7月11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7/07/05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協辦輔導券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櫃檯買賣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7年07月11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7/07/11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上述停止交易原因者,櫃檯買賣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7/06/28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有關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補充說明:一、假扣押標的及強制執行時間:1.銀行存款帳戶: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執行命令所列之銀行存款帳戶,截至107年06月26日止計有金額約新台幣549,942仟元,銀行應於收受執行命令後10日內聲明異議或陳報扣押情形,故實際扣押金額尚未確定。2.不動產:標別1:土地:(1)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341地號,面積2,27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2)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434-5地號,面積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建物: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341地號,門牌: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3路38號,建物面積1,784.1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標別1之不動產目前做為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借款之抵押品,現已出租。假扣押強制執行時間:107年6月28日上午。標別2:建物:臺中市西屯區永林段196地號,門牌: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建物面積14,791.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標別2之不動產目前做為玉山商業銀行借款之抵押品,現為本公司工廠及辦公使用。假扣押強制執行時間:107年7月4日下午。3.不動產之假扣押查封登記,係禁止買賣,不影響正常營運使用。二、未來三個月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為新台幣224仟元,未來三個月到期需付現償還之借款金額為新台幣54,710仟元。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採取相關法律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28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再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26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有關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說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中院麟民執107司執全七字第440號2.事實發生日:107/06/25(收到執行命令日期)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銷售予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備,威光公司未依約支付本公司貨款,經本公司多次催討及協商,仍未獲善意回應及支付,卻反而向法院申請假扣押作業,假扣押金額為新台幣1,326,675,082元整,意欲影響本公司之商譽及營運。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聘請律師協助處理本案。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案件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重大影響。對於威光公司逕行以假扣押行動意欲影響本公司之商譽及營運,本公司在此除深表遺憾外,為維護本公司股東及全體員工與優良供應商之應有權益,本公司業已決定於近期採取後續之法律因應措施,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6.因應措施:採取相關法律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中院麟民執107司執全七字第440號2.事實發生日:107/06/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銷售予威光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備,威光公司未依約支付本公司貨款,經本公司多次催討及協商,仍未獲善意回應及支付,卻反而向法院申請假扣押作業,假扣押金額為新台幣1,326,675,082元整,意欲影響本公司之商譽及營運。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聘請律師協助處理本案。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案件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重大影響。對於威光公司逕行以假扣押行動意欲影響本公司之商譽及營運,本公司在此除深表遺憾外,為維護本公司股東及全體員工與優良供應商之應有權益,本公司業已決定於近期採取後續之法律因應措施,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採取相關法律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2411(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151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392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供轉借大陸孫公司(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8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6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4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8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7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6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87035.計息方式:EXCEED年利率3%;康和公司及凌揚公司為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883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5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以美金匯率30.30換算新台幣。EXCEED公司資本312,331仟元,累積盈虧-388,703仟元;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207,019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85,176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7/06/22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6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6.91%,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70100649號函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7年05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7.20%流動比率=110.65%速動比率=85.9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19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6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6.91%,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70100649號函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7年04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5.57%流動比率=112.65%速動比率=86.9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6/0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90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374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88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62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176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538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1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29.72換算新台幣。
1.股東會日期:107/05/29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106年度營業報告書。(三)、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6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5/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90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645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1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37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176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54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3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29.86換算新台幣。
本公司106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說明,並修正本公司106年12月營收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3/06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會計師查核數996,923仟元,較公司自結數987,918仟元,增加9,005仟元,係因會計師依據IAS 11調整本公司營收淨額。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106年12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2,789仟元;更正後31,794仟元;106年1~12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987,918仟元;更正後996,923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7/03/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795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92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187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供轉借大陸孫公司(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6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9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44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2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5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8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87035.計息方式:EXCEED年利率3%;康和公司及凌揚公司為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695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1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以美金匯率29.28換算新台幣。EXCEED公司資本312,331仟元,累積盈虧-388,703仟元;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207,019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85,176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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