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嘉科技(未)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連春董事、陳宋淑貞董事、陳玨如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解除競業限制明細如下:陳連春董事:EXCEED TECHNOLOGY CO.,LTD.董事、COMPLETION INTERNAITONALCO.,INC.董事、LEAD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董事、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英茂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宋淑貞董事: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陳玨如董事: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27~109/06/2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可行使表決權數42,631,570 權,贊成權數 42,074,757權,占總權數98.69 %;反對權數0權;占總權數0.00%;無效權數0權,占總權數0.00 %;棄權權數556,813權,占總權數1.31%,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陳連春董事、陳宋淑貞董事、陳玨如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陳連春董事、陳宋淑貞董事、陳玨如董事)、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陳連春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前進東路88號7號樓(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蘆潮港鎮蘆潮港路1750弄6號2幢3323室(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產品代工(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機械加工(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6/1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288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1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79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2718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918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6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30.20換算新台幣。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5/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274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8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783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2718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894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5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30.17換算新台幣。
1.事實發生日:106/05/0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614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747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361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供EXCEED公司借新還舊(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8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8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7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6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4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1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43055.計息方式:EXCEED年利率3%;康和公司及凌揚公司為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70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以美金匯率30.25換算新台幣。EXCEED公司資本312,331仟元,累積盈虧-364,305仟元;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192,737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73,718仟元。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5/0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25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1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135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92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2737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三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三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45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0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30.25換算新台幣。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4/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446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20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67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380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16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96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92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2737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康和公司不超過三年為限;凌揚公司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康和公司不超過三年為限;凌揚公司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56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2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EXCEED公司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80%。以匯率30.41換算新台幣。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192,737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72,718仟元。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4/0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87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489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30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19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92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2737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三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三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488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3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0.61換算新台幣。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按季公告本公司對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業已依改善計畫執行完畢。1.事實發生日:106/04/06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44449號函示,本公司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美金1,488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應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並請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截至105年11月17日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期限超過一年之餘額為美金600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改善計畫如下:康和公司擬分筆償還,其還款來源及本公司預計可收回期間:(一)康和公司擬向金融機構融資,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3,500仟元。(二)本公司擬於12月召開董事會通過新增借款給子公司EXCEED公司再轉借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美金600仟元。(三)由本公司另一大陸孫公司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6年3月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4,500仟元。二、執行情形:本公司截至106年01月18日已全數收回資金貸與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逾期款項共美金600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符合本公司所訂改善計畫之進度,並已執行完畢。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後續將於股東會報告改善計畫及執行情形。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7/03/1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2)105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逾期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及執行情形報告。(四)承認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五)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2)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為106年04月19日起至106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本公司受理董事會及股東書面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之期間為106年04月19日起至106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6號。詳細內容請參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6年05月28日至106年06月2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6/03/1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671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38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910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供轉借大陸孫公司(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9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1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1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39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3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4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8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43055.計息方式:EXCEED年利率3%;康和公司及凌揚公司為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330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7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以美金匯率30.96換算新台幣。EXCEED公司資本312,331仟元,累積盈虧-364,305仟元;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192,737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73,718仟元。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3/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403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657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41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899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452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031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0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1.04換算新台幣。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1/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403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648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97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45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452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82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7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1.62換算新台幣。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按季公告本公司對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1.事實發生日:106/01/03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44449號函示,本公司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美金1,488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應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並請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截至105年11月17日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期限超過一年之餘額為美金600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改善計畫如下:康和公司擬分筆償還,其還款來源及本公司預計可收回期間:(一)康和公司擬向金融機構融資,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3,500仟元。(二)本公司擬於12月召開董事會通過新增借款給子公司EXCEED公司再轉借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美金600仟元。(三)由本公司另一大陸孫公司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6年3月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4,500仟元。二、執行情形:本公司截至105年12月31日已收回資金貸與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款項共美金600仟元及人民幣3,500仟元,剩餘資金貸與逾期款項為人民幣4,500仟元,符合本公司所訂改善計畫之進度。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後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提報董事會控管,及於下一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12/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81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85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67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供轉借大陸孫公司(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103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157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53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5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9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96095.計息方式:EXCEED年利率3%;康和公司及凌揚公司為追認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之帳款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53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9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孫公司。以美金匯率32.01及人民幣匯率4.607換算新台幣。EXCEED公司資本312,331仟元,累積盈虧-329,609仟元;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179,615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51,452仟元。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12/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403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921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64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386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403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8437(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0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084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92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9615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康和公司不超過三年為限;凌揚公司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康和公司不超過三年為限;凌揚公司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7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1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2.01換算新台幣。康和公司資本159,259仟元,累積盈虧-179,615仟元;凌揚公司資本153,072仟元,累積盈虧-151,452仟元。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11/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540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77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17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452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726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9.3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1.94換算新台幣。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對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部份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之改善計畫。1.事實發生日:105/11/17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44449號 函示,本公司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美金1,488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資金貸與期限業已超過一年,應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並請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6.因應措施:目前本公司資金貸與持股100%之孫公司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期限超過一年之餘額為美金600仟元、人民幣3,500仟元及4,500仟元,改善計畫如下:康和公司擬分筆償還,其還款來源及本公司預計可收回期間:(一)康和公司擬向金融機構融資,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3,500仟元。(二)本公司擬於12月召開董事會通過新增借款給子公司EXCEED公司再轉借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5年底前償還本公司美金600仟元。(三)由本公司另一大陸孫公司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給康和公司,康和公司預計106年3月底前償還本公司人民幣4,500仟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除此重大訊息說明外,將寄送各監察人及獨立董事改善計畫,並於後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提報董事會控管,及於下一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代子公司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11/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381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58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40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0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4525.計息方式:年利率4%6.還款之:(1)條件:不超過壹年為限。(2)日期:不超過壹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460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8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31.46換算新台幣。
1.事實發生日:105/10/1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EXCEED TECHNOLOGY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151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925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20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446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18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提供子公司借款背書保證。(1)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151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411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48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45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11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提供孫公司借款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2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960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或背書保證期間屆滿。(2)日期:依借款合約還款日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0252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90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2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8.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EXCEED公司312,331仟元及康和公司159,259仟元;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EXCEED公司-329,609仟元及康和公司-179,615仟元。以美金匯率31.51及人民幣匯率4.674換算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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