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114年2月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部份公告資訊:
(1)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更正前-83,593仟元,更正後-23,593仟元。
(2)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114年2月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部份公告資訊:
(1)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更正前-83,593仟元,更正後-23,593仟元。
(2)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999年起發行之海外存託憑證(GDR),截至目前流
通在外單位數為5,063.1單位(表彰本公司普通股50,631股),已完成階
段性籌資目的,基於成本及簡化作業考量,擬終止發行並於倫敦交易
所下市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999年起發行之海外存託憑證(GDR),截至目前流
通在外單位數為5,063.1單位(表彰本公司普通股50,631股),已完成階
段性籌資目的,基於成本及簡化作業考量,擬終止發行並於倫敦交易
所下市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重新調整變更簽證會計師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12/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裕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美貞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鍾鳴遠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美貞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2/1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12/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裕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美貞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鍾鳴遠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美貞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2/1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黃崇恆先生
(2)法人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仁典投資(股)公司、瑞聖(股)公司、
力立企業(股)公司、智成電子(股)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羅英華女士、謝明霖先生、童貴聰先生、陳柏霖先生、
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3~116/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明霖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股)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西淝河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面板驅動晶片等產品之晶圓代工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黃崇恆先生
(2)法人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仁典投資(股)公司、瑞聖(股)公司、
力立企業(股)公司、智成電子(股)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羅英華女士、謝明霖先生、童貴聰先生、陳柏霖先生、
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3~116/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明霖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股)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西淝河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面板驅動晶片等產品之晶圓代工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仁典投資(股)公司、智翔投資(股)公司、
智成電子(股)公司、力立企業(股)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0~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仁典投資(股)公司、智翔投資(股)公司、
智成電子(股)公司、力立企業(股)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0~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2/06/2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其國-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謝明霖-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7/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總經理王其國先生擬自民國112年06月30日退休。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其國-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謝明霖-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7/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總經理王其國先生擬自民國112年06月30日退休。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富碩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2/04/2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
之名稱:
(a)存續公司: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b)消滅公司: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
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富碩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進行簡
易合併,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7)併購目的:有效整合資源降低營業成本,進而提升集團整體經營績效及市場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
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係簡易合併持股達100%之子公司,對本公司每
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不適用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簡易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無涉及換股比例,
故不適用。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
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
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
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
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8)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2年6月1日。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
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按照合併基準日帳面價價值,統由存續
公司概括承受。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a)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等。
(b)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等。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
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
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
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
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
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
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a)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
(b)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本公司陳柏霖董事以本公司法人代
表人身分擔任富碩公司之董事。
(c)迴避或不迴避理由:未出席本次董事會,故不適用。
(d)迴避情形:不適用。
(e)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不適用。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31)資金來源: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2/04/2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
之名稱:
(a)存續公司: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b)消滅公司: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
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富碩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進行簡
易合併,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7)併購目的:有效整合資源降低營業成本,進而提升集團整體經營績效及市場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
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係簡易合併持股達100%之子公司,對本公司每
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不適用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簡易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無涉及換股比例,
故不適用。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
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
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
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
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8)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2年6月1日。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
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按照合併基準日帳面價價值,統由存續
公司概括承受。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a)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等。
(b)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等。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
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
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
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
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
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
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a)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
(b)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本公司陳柏霖董事以本公司法人代
表人身分擔任富碩公司之董事。
(c)迴避或不迴避理由:未出席本次董事會,故不適用。
(d)迴避情形:不適用。
(e)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不適用。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31)資金來源: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 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碩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晶創新公司」)直接持股
100%。
(4)為有效整合資源降低營業成本,富碩公司於民國112年04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
過與母公司力晶創新公司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2年06月01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力晶創新公司為存續公司,富碩公司為消滅公司,富碩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力晶創新公司概括承受。
(5)因力晶創新公司持有富碩公司全部股權,故本次簡易合併案屬集團內組織重整,無
涉及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3.因應措施:
富碩公司之債權人對前述合併案若有異議,請自民國112年04月28日起至民國112年05月
29日止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富碩公司提出
,逾期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70號15樓 富碩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 富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碩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晶創新公司」)直接持股
100%。
(4)為有效整合資源降低營業成本,富碩公司於民國112年04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
過與母公司力晶創新公司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2年06月01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力晶創新公司為存續公司,富碩公司為消滅公司,富碩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力晶創新公司概括承受。
(5)因力晶創新公司持有富碩公司全部股權,故本次簡易合併案屬集團內組織重整,無
涉及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3.因應措施:
富碩公司之債權人對前述合併案若有異議,請自民國112年04月28日起至民國112年05月
29日止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富碩公司提出
,逾期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70號15樓 富碩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補正本公司111年度第四季IFRSs資產負債表iXBRL申報資料 部分內容誤植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第四季IFRSs資產負債表iXBRL申報資料部分內容誤植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iXBRL合併數字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A.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5,969,870
B.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7,506,89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第四季IFRSs資產負債表iXBRL申報資料部分內容誤植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iXBRL合併數字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A.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5,969,870
B.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7,506,89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5
2.發生緣由:
原申報本公司112年3月合併營收金額誤植,故更正「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如下:
(1)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0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2)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0元,更正後4,066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原申報本公司112年3月合併營收金額誤植,故更正「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如下:
(1)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0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2)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0元,更正後4,066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11年05月24日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並經
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111年9月26日經授商字第111011840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依法變更本公司有價證券名稱,本公司已發行之股票擬進行全面換發。
3.因應措施:
(1)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如下: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346」。
(b)換發有價證券英文名稱:原名「Powerchip Technology Corporation」更名為
「Powerchip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346」。
(c)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至目前為止合計普通股
1,366,307,1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663,071,300元,每壹股換
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
(d)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
100%。
(e)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股票時程:
(a)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2月9日。
(b)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2月10日至民國111年12月14日止。
(c)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11年12月14日。
(d)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11年12月15日。
(e)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登錄及交付日期訂為民國111年12月15日。自新股票(採無實
體發行)登錄及交付之日起原登錄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a)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b)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股票換發。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
(4)其它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有關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11年05月24日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並經
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111年9月26日經授商字第111011840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依法變更本公司有價證券名稱,本公司已發行之股票擬進行全面換發。
3.因應措施:
(1)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如下: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346」。
(b)換發有價證券英文名稱:原名「Powerchip Technology Corporation」更名為
「Powerchip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346」。
(c)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至目前為止合計普通股
1,366,307,1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663,071,300元,每壹股換
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
(d)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
100%。
(e)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股票時程:
(a)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2月9日。
(b)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2月10日至民國111年12月14日止。
(c)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11年12月14日。
(d)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11年12月15日。
(e)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登錄及交付日期訂為民國111年12月15日。自新股票(採無實
體發行)登錄及交付之日起原登錄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a)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b)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股票換發。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
(4)其它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有關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1/09/28
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1年09月26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10118403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1年05月24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owerchip Technology Corporation)
(5)變更後公司名稱: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Powerchip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力晶及5346。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11/09/28
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1年09月26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10118403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1年05月24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owerchip Technology Corporation)
(5)變更後公司名稱:力晶創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Powerchip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力晶及5346。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之。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羅英華女士、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
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5/24~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875,974,519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4,010,946權
的99.09%,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羅英華女士、許全裕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
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5/24~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875,974,519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4,010,946權
的99.09%,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4/12
2.發生緣由:原申報本公司111年3月合併營收金額有誤,故更正「當月營業收入淨額」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如下:
(1)當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016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2)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016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原申報本公司111年3月合併營收金額有誤,故更正「當月營業收入淨額」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如下:
(1)當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016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2)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016仟元,更正後4,066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18
2.發生緣由:補揭露及修正本公司109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1)補揭露第12-14頁酬金級距及修正部分內容
(2)補揭露第25頁公司治理主管之標題
(3)補揭露第26-27頁占前十名之法人股東代表人姓名及其資訊
(4)修正第33頁勞資間之協議揭露年度
(5)修正第131頁控制與從屬關係內容
(6)修正第132頁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內容
3.因應措施:修正後109年度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01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0/10/01
(3)舊任者姓名:譚仲民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榮輝/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
(5)生效日期:110/10/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0/10/01
(3)舊任者姓名:譚仲民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榮輝/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
(5)生效日期:110/10/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2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崇仁,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林緯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張昌邦,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崇仁,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英華,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全裕,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飛聖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黃崇仁,(持有股數:58,878,030股)
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持有股數:15,562,610股)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持有股數:8,534,962股)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英華,(持有股數:2,407,233股)
董事: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全裕,(持有股數:553,284股)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持有股數:9,038,834股)
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持有股數:944,07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5/24~110/05/23
7.新任生效日期:110/07/2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崇仁,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林緯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張昌邦,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崇仁,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英華,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全裕,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飛聖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黃崇仁,(持有股數:58,878,030股)
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持有股數:15,562,610股)
董事: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其國,(持有股數:8,534,962股)
董事: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英華,(持有股數:2,407,233股)
董事: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全裕,(持有股數:553,284股)
董事: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持有股數:9,038,834股)
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霖,(持有股數:944,07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5/24~110/05/23
7.新任生效日期:110/07/2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智仁科技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力立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童貴聰先生、王其國先生、羅英華女士、許全裕先生、
謝明霖先生、陳柏霖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
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29~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734,305,744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44,733,145權
的98.59%,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崇仁先生
(2)法人董事:瑞聖股份有限公司、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智仁科技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力立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童貴聰先生、王其國先生、羅英華女士、許全裕先生、
謝明霖先生、陳柏霖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
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29~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734,305,744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44,733,145權
的98.59%,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晶合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9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9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9時整
(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煙波大飯店(新竹市明湖路773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股東常會之各事項如因法令變動,授權董事長處
理後續事宜。
(3)本次股東常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民國110年4月6日原
發布之訊息。
(4)本公司因疫情關係,股東會延至民國110年7月29日,本次股東常會新選任之
董事九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3年,以實際改選日起算,即任期自110年7月29日起
至113年7月28日止,於本次股東常會會議結束後立即生效就任。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9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9時整
(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煙波大飯店(新竹市明湖路773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股東常會之各事項如因法令變動,授權董事長處
理後續事宜。
(3)本次股東常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民國110年4月6日原
發布之訊息。
(4)本公司因疫情關係,股東會延至民國110年7月29日,本次股東常會新選任之
董事九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3年,以實際改選日起算,即任期自110年7月29日起
至113年7月28日止,於本次股東常會會議結束後立即生效就任。
1.事實發生日:110/06/08
2.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於110年06月08日之媒體報導,內容如下:
元氣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通報苗栗縣新增的COVID-19本縣本土確診病例16例,
其中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包括京鼎精密科技5例、京元電子5例、超豐電子4例、
力晶科技1例、美佳美清潔公司1例…。」
自由時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通報苗栗縣新增的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
COVID-19)本土確診病例16例(男性14為、女性2位),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
為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力晶科技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
1位;其中11例無症狀,5例輕症,目前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
鉅亨網
「苗栗縣府今 (8) 日宣布新增 1 家電子廠員工確診,為力晶一名本國籍員工,
對此,力晶回應,該名確診員工為一名廠務人員,沒有進公司或廠區,對營運沒有
影響,關於其他細節及公司是否進行快篩,稍後會對外公布相關訊息。」
「其中,外籍移工 9 例、本國 7 例,包括力晶科技 1 名本國籍員工確診,
... 。」
中國時報
「苗栗竹南科技廠疫情,8日新增16人確診,其中力晶科技有1人確診,成為苗栗
第5個染疫的科技廠商。16個確診病例中,男性14人、女性2人。外籍移工9例、
本國7例,其中包括,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力晶科技
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1位。」
蘋果日報
「苗栗縣因竹南科學園區電子科技廠群聚染疫連環爆,苗栗縣長徐耀昌今下午
2點30分在臉書直播時說,本縣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6例(男性14位、女性2位),
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包括力晶科技1名本國籍員工確診... 」
「...今天新增確診個案,分別是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
力晶科技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1位... 」
「衛生局說,目前並不知道力晶是否要快篩,因為企業快篩不會通知衛生局;
工商發展處統計,縣內移工人數超過50位以上的廠商有34家,目前已經自主做
快篩的有12家,計劃要做的有14家,但目前名單中並沒有力晶。」
經濟日報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今(8)日表示,本縣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6例,其中包括
力晶科技1名本國籍員工確診,對此公司回應,是一名廠務人員,稍後會公布
最新相關訊息。」
3.因應措施:
本公司截至110年06月08日並無員工確診,該報導係為誤植公司名稱,此事件
不影響本公司營運。相關細節係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後續處理遵從中央疫情
指揮中心指示。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於110年06月08日之媒體報導,內容如下:
元氣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通報苗栗縣新增的COVID-19本縣本土確診病例16例,
其中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包括京鼎精密科技5例、京元電子5例、超豐電子4例、
力晶科技1例、美佳美清潔公司1例…。」
自由時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通報苗栗縣新增的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
COVID-19)本土確診病例16例(男性14為、女性2位),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
為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力晶科技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
1位;其中11例無症狀,5例輕症,目前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
鉅亨網
「苗栗縣府今 (8) 日宣布新增 1 家電子廠員工確診,為力晶一名本國籍員工,
對此,力晶回應,該名確診員工為一名廠務人員,沒有進公司或廠區,對營運沒有
影響,關於其他細節及公司是否進行快篩,稍後會對外公布相關訊息。」
「其中,外籍移工 9 例、本國 7 例,包括力晶科技 1 名本國籍員工確診,
... 。」
中國時報
「苗栗竹南科技廠疫情,8日新增16人確診,其中力晶科技有1人確診,成為苗栗
第5個染疫的科技廠商。16個確診病例中,男性14人、女性2人。外籍移工9例、
本國7例,其中包括,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力晶科技
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1位。」
蘋果日報
「苗栗縣因竹南科學園區電子科技廠群聚染疫連環爆,苗栗縣長徐耀昌今下午
2點30分在臉書直播時說,本縣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6例(男性14位、女性2位),
外籍移工9例、本國7例,包括力晶科技1名本國籍員工確診... 」
「...今天新增確診個案,分別是京鼎精密科技5位、京元電子5位、超豐電子4位、
力晶科技1位、美佳美清潔公司1位... 」
「衛生局說,目前並不知道力晶是否要快篩,因為企業快篩不會通知衛生局;
工商發展處統計,縣內移工人數超過50位以上的廠商有34家,目前已經自主做
快篩的有12家,計劃要做的有14家,但目前名單中並沒有力晶。」
經濟日報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今(8)日表示,本縣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6例,其中包括
力晶科技1名本國籍員工確診,對此公司回應,是一名廠務人員,稍後會公布
最新相關訊息。」
3.因應措施:
本公司截至110年06月08日並無員工確診,該報導係為誤植公司名稱,此事件
不影響本公司營運。相關細節係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後續處理遵從中央疫情
指揮中心指示。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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