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金融大樓(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1/072.發生緣由:立院財委昨日(6)日首度視察台北101大樓,會後平面及電子媒體對本公司有關102年度營收與獲利狀況純屬記者推估。3.因應措施:實際營收與獲利應以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5公告內容: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 (102)行字第10204001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102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2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擬解除本公司第六屆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業經102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27日至102年6月25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八、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1/12/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林鴻明(台北金融大樓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蔡友才(兆豐金控董事長);林瑞雲(兆豐金控副總); 陳永明(兆豐金控總稽核) (2)頂基開發(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魏應交(台北金融大樓副董事長); 胡定吾(華生生物科技 董事長);白崇亮(奧美整合行銷傳播集團董事長) (3)頂立開發實業(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魏應充(味全食品公司董事長); 姚仁祿(大小創意齋創意長) (4)中華電信(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葉疏(中華電信執行副總); 石木標(中華電信執行副總) (5)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法人代表人-李虹明(國泰人壽協理) (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代表人-陳國世(中信金控副總)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宋文琪(台北金融大樓董事長); 蔡友才(兆豐金控董事長);林瑞雲(兆豐金控副總); 陳永明(兆豐金控總稽核) (2)頂固開發(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魏應交 (台北金融大樓副董事長 兼任總經理);胡定吾(華生生物科技董事長);白崇亮(奧美整合行銷 傳播集團董事長);魏應充(味全食品公司 董事長);姚仁祿(大小創意齋創意長) (3)中華電信(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葉疏(中華電信執行副總); 石木標(中華電信執行副總)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法人代表人-李虹明(國泰人壽協理) (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代表人-陳國世(中信金控副總) 4.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司-30,000,000股(2)頂固開發(股)公司-78,450,000股 (3)中華電信(股)公司-172,926,850股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公司-24,000,000股 (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45,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9/25~101/12/077.新任生效日期:101/12/0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6%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1/12/7召開第六屆第一次董事會及第一次臨時董事會,經由董事一致推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宋文琪女士 當選本公司董事長;頂固開發(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魏應交先生當選本公司副董事長 並兼任總經理乙職。
1.董事會決議日:101/12/0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明(董事長兼任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宋文琪(董事長);魏應交(總經理)5.異動原因:屆期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1/12/07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總經理由副董事長兼任。
1.事實發生日:101/09/272.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鴻明先生因涉及金尚昌開發公司乙案,目前正在接受檢調調查,特此說明本件為林鴻明先生個人情事,與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1/09/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8/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9/28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1年8月24日 (101)行字第10108008號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101年8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1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二)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8月30日至101年9月28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五、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二十三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特此公告。
/*TL 35 2899 金融大樓 101/04/27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公告內容: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101年4月27日 (101)行字第10104006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101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業經101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5月1日至101年6月29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30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公告內容: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 (100)行字第10004012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臨時動議。四、本公司業經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百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八、特此公告。
本公司與帷幕牆指定分包商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給付工程款爭執事件說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 事 人:香港商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文書案號:99年度司執字第60076號2.事實發生日:99/07/1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件係本公司帷幕牆指定分包商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因帷幕牆工程施工缺失致生之請求給付工程款新台幣74,278,545元之爭執事件,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依仲裁判斷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執行,法院依法先行扣押本公司於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內之前揭爭執金額及本案相關費用;惟因該執行之裁定業經法院判決予以撤銷,本公司將依法聲明異議,解除帳戶之查封扣押。4.處理過程:本公司依法依臺北地方法院撤銷該裁定之判決向法院聲明異議,以解除帳戶查封。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新台幣74,278,545元及至清償日止之利息。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法依臺北地方法院撤銷該裁定之判決向法院聲明異議,以解除帳戶查封;並全力爭取撤銷仲裁判斷訴訟在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之勝訴,以維本公司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5 公告內容: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九九)行字第9904013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業經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八、特此公告。
主旨: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09/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08/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09/25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九八)行字第9808010號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公告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36樓(台北101辦公大樓 36樓會議中心)。三、會議事項:(一)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及監察人。(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五、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二十三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59樓),並副知證基會。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依法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特此公告。
更正本公司4/10公告主旨應為董事會決議擬自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回本次97年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98/04/102.發生緣由:(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700,000,000元乙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7年7月31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5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98年1月22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03488號函核准再次延長募集期間至98年4月30日。(2)因近期全球金融情勢不佳,影響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及特定人認股意願,為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自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回本次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1)依第四屆第六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對本案已繳款之股東包括員工、原股東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核准廢止或撤銷函通知到達本公司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成退款作業並以實際退款日向前推算至各股東繳款入帳日現金增資代收專戶內所孳生之實際利息作為利息補償。(2)本公司逕與聯貸銀行團申請辦理授信條件之變更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撤銷或廢止本次之現金增資案,待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將另行公告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再次申請延長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募集期間事宜。1.事實發生日:98/01/122.發生緣由:(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700,000,0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52號函申報生效核准在案,並於九十七年九月三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45995號函核准,同意延長本公司募集期間至九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2)因有原股東放棄認股需另洽特定人認購,惟因目前所洽特定人部分為公股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轉投資本公司需事先報經其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後使得為之,作業審核時間較長,因此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再次提出申請延長現金增資股款募集期間三個月至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惟最終仍須視主管機關准駁與否而定。3.因應措施:(1)本公司出具承諾書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諾因本次現金增資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而致影響善意股東之權益時,本公司願負損害賠償責任。(2)本公司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若仍未能於核准延長募集期間內將資金募集完成,本公司訂定97年度現金增資利息補償方案如下:(A)補償對象:參與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之股東,包括員工、原股東、特定人。(B)補償金額:按各股東實際繳納股款金額於現金增資代收專戶內所孳生之實際利息。(C)補償期間:係股款實際退款日(註)向前推算至各股東繳款入帳日。(註)實際退款日係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規定,俟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撤銷或廢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再次申請延長募集期間案若經主管機關通過,有關現金增資相關日期事宜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並重新公告之。(2)承諾書如下:承 諾 書一、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700,000,0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52號函申報生效核准在案,並於九十七年九月三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45995號函核准,同意延長本公司募集期間至九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根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規定,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募集作業應於九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但因原股東未認足全部增資股份需另洽特定人認購時間延長,業經本公司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第四屆第六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再向 鈞會申請延長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案募集期間至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三、因本次現金增資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而致影響善意股東之權益時,本公司願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接獲證期局核准延長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募足期限核准函。1.事實發生日:97/09/05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董事會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增資股款募足期限三個月至九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並於97年8月28日去函證期局提出申請乙案,本公司已於九十七年九月五日接獲證期局核准函。3.因應措施: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將另行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並重新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決定延長增資發行新股股款募足期限,若有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因此權益受損部分,可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本公司主張權利受損之金額,若經確認無誤後,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
正在申請使用執照的Taipei101大樓,昨(八)日正式獲得世界高樓協會預予「世界第一高樓」證書,坐上「世界最高建築物」、「世界最高使用樓層」、「世界最高屋頂高度」三項全球第一寶座。台北國際金融大樓公司預計十月底將取得使用執照,屆時將宣告台北的國際地位、以及台灣建築技術,正式進入另一個新里程碑。Taipei101大樓昨天舉辦一場喜事,台北國際金融大樓公司董事長陳敏薰、台北市長馬英九,分別代表投資興建業主、地主的身份,獲頒世界高樓協會主席Ron Klemencic親自來台頒發的「世界第一高樓」證書,給Taipei101大樓。
因為施工意外遭停工近六週的台北101,在跨年倒數計時前終獲市府解禁,將於2日下午舉行復工說明會,承包商將就工地安全及後續施工計畫向外界說明。幾經工安「出槌」,市府以超高標準處理台北 101 此次復工,除了承包商自提計畫,還邀集建管處、勞檢處及土木技師、電機等五大專業公會背書。這次說明會內容將包括復工後工地安全補強作為、後續施工之整體工程計劃及施工電梯塔台拆除作業說明等。台北 101大樓於去年 11月21日於91樓進行塔吊時發生鐵片散落意外,遭市府停工處分,雖然包商在一週內迅速提報復工計畫,但是,市府不肯輕言放行,包商急切,私下透露停工拖過一個月,原本 1000 多名的工人跑了一大半,農曆年前勢必無法真正復工,完工日期將受影響。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5月30日 05/30 09:27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度財務預測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 91年度 90年度 89年度單位:新台幣仟元 財 測 財 報 財 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22,000,000 15,000,000 13,000,000 預收股款: -- 156 -- 保留盈餘: -1,842,536 -1,386,607 -970,301 股東權益: 20,157,464 13,613,549 12,029,699損益表: 營業收入: -- -- -- 營業毛利: -- -- -- 營業損益: -481,431 -441,630 -433,716 業外收入: 27,849 39,601 71,270 業外費用: 2,347 14,277 6,806 稅前損益: -455,929 -416,306 -369,252 稅後損益: -455,929 -416,306 -369,252 每股盈餘: -0.26元 -0.29元 -0.30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4月25日 04/25 12:10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15000000 預收股款: 156 資本公積: -1386607 股東權益: 13613549損益表: 營業收入: -- 營業毛利: -- 營業損益: -441306 業外收入: 39601 業外費用: -14277 稅前損益: -416306 稅後損益: -416306 每股盈餘: -0.29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3月25日 03/25 10:04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辦理增資新股2 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增資新台幣20億元整。增資新股訂於2002年03月28日開始發放。 1.原已發行股票: 普通股15億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 150 億元。 2.本次增資股票: 普通股 2億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0億 元。 3.股務: 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3月14日 03/14 14:57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2.05.24(星期五)14:00 2.地點:宏國大樓一樓B區辦公大樓招商辦公室會議室 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 3.會議內容: (1)報告事項: >>9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監察人審查9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承認90年度決算表冊 >>承認9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擬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股利政策:90年度盈餘分配案經2002.03.08董事 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5.停止過戶日期:自2002.03.26∼2002.05.24止 6.股務: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02-23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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