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境企業(上)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5/11/173.報導內容:「台境企業創造土地新價值,承接多項公部門及民間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案 ,營收扶搖直上」、「對土壤及地下水有深層研究的台境企業(8476),……其整體 營收扶搖直上,累計前9月營收約5.93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約105%,若以累積工進 排程看來,其總體營收及獲利將同創新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稱〝營收及獲利將同創新高〞係媒體推論, 非本公司提供資訊。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營運狀況之相關訊息,均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提醒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依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12/2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567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1/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2/2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5/12/06至 105/12/18止。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5/10/17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4/07/01~105/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5/10/17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18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補)正本公司103年度母公司財務報告及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 更(補)正原因包含: (1)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分類更正: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表將部門經理級以上主管薪 資及租金歸屬於營業成本;惟自104年度起開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因組織 規模成長,內部落實營業單位利潤中心制及分層管理制度,轉而將營業單位之部 門經理級以上主管薪資及辦公室租金費用改認列為營業費用,該項改變係因應內 部管理需求,讓成本及費用更適切表達,本公司認為此表達或分類明顯較為適當 ,可提供財務報告使用者可靠而更攸關之資訊。 (2)更正關係人交易揭露資訊。 (3)更正營運部門資訊。 詳細的更(補)正內容及說明,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更補正查詢作業」。6.因應措施: (1)發布重大訊息公告說明財報更(補)正相關資訊。 (2)已完成財務報告更(補)正作業,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財報更(補)正並未影響當期母公司損益及母子公司合併損益。
1.事實發生日:105/08/08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業於105年1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53836 號函核准在案。 (2)依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自主 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本次 擬發行股份總數為800,000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5年8月9日。 (3)本次發行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於獲配新股 時,由員工授權本公司代獲配員工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暨全權代理其處理相關 信託事務。 (4)本次增資新股發行作業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或嗣後因事實需要或其他因素而有修改 之必要,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082.捐贈緣由:協助「台境公益信託基金」推動回饋社會及公益照顧等事務。3.捐贈金額:新臺幣100萬元。4.受贈對象:台境公益信託基金(衛生福利部部授家字第1050016368號函許可設立)。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21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0頁資料。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並重新上傳104年度股東會年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6/2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2,607,100元,每股配發0.1元 (2)股東股票股利23,463,900元,每股配發0.9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7/115.最後過戶日:105/07/1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1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178.除權(息)基準日:105/07/17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23日 申報生效在案。
補充說明105.05.16「本公司董事會核備取得工業區開發案 資產」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12/22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擴大產業佈局,於104年12月22日與非關係人等簽定『共同合作契約書 』,參與由非關係人統籌經辦之工業區委託開發計畫。依照共同合作契約書內 容,本公司預估投入總資金為新台幣110,200仟元。 (2)本案投入初期,係以「工程建造合約」之原則認定,以一般專案工程案件程序 送請內部核決,並辦理自結報表會計帳務處理。惟因本共同開發契約未能完全 符合「工程建造合約」原則,應係屬投資性質之重要資產,遂於104年度會計師 查核簽證財務報表將其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故有「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適用。 (3)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十三條規定,本案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經董事會核決,及依『投資循環』內控制度處理交易事宜;另依第四十三條規 定,應於事實發生日二日內,依據規定格式申報相關交易資訊。 (4)本公司於交易屬性釐清後,考量尊重董事會職權,乃於提報最近期董事會(105. 5.16)核備後公告相關交易訊息。惟此案事實發生日為104年12月22日之契約簽 定日,故本公司辦理資訊公告應屬延遲,為讓投資大眾明瞭本案緣由及過程, 特此補充說明。6.因應措施: 本公司除補充公告說明,未來擬提升內部人員對於法令及會計準則之專業訓練, 並擬檢討現行內控制度及辦法,評估適當之調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5/162.重要決議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承認案 (3)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4)本公司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5/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玉英/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雯慧/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辭職7.生效日期:105/05/168.新任者聯絡電話:(07)623-1588ext.1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舊任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預計於105/05/31辭職,新任稽核主管人事 案自105/05/16起生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工業區開發案。本公司依約定進度支付開發履約保證金及相關工程投入款,預計於合約到期後,依合約約定結算方式及參與比例分配相關開發利潤。2.事實發生日:105/5/16~105/5/1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包含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相關工程投入,累計投入總金額新台幣60,000仟元。預估投入總金額為110,2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案係由本公司與非關係人共同投資工業區開發案,非屬交易相對人關係。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累計投入金額60,000仟元。後續依「共同合作契約書」約定,按開發案進度分次投入。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合作協議書」及「共同合作契約書」約定,按開發案程序進度,分次投入款項。本次累積交易金額及預期投入金額已經董事會核備。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參與工業區開發計畫,於合約到期日依約定結算方式及參與比例分配開發利潤。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本次交易非屬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本次交易非屬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本案投入初期,本公司係以『工程建造合約』原則,以專案工程營收類之一般交易為會計處理。2.會計師於查核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表,認為本開發案僅有資金投資,且尚未能符合下列『工程建造合約』原則:(1)總合約收入能可靠估計,得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2)合約完成程度係以工程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3.基於合約性質特性,會計師判斷此開發案係屬投資性質交易,故將相關資產於104年度財務報表重分類至非流動資產項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科目。4.因會計科目重分類後本開發案歸屬為投資性資產,遂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送董事會核備,並依規定辦理資訊揭露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346,39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3,463,9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 發盈餘配股9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 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所產生之股份差額,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予 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5/03/28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 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5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提撥議案。 (2)金額及發放方式:員工酬勞新台幣3,439,890元,董監酬勞新台幣607,039元, 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3)上述分派金額與本公司104年度會計認列數並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本年度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6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會議室(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17號2 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報告。(增列) (2)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內容報告。 (3)監察人查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報告。 (4)修訂「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報告。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本公司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增列)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28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07,1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9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346,39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2/24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11/10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公告104/11/10董事會決議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業於105年1月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40053836號函核准在案,配合主管機關函示要求,修訂本公司「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主要修訂辦理育嬰假之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 之處理方式。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1)修訂前條文 六、既得條件及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一)略。 (二)略。 (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者,於離職、退休當日視為未 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及育嬰假: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或育嬰假始日未符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 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惟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 董事會決議之。 3.一般死亡: 除本條第(三)項第4款所述之職業災害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 格,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 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 繼續任職當日,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 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使傷殘員工本人或死亡員工繼承人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5.調職或轉任關係企業: 如員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經董事會核定,將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條件資格,使其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6.就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符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依據所有既得條件計算既得比例後未能成 就既得部分),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未符既得股份,或買回 其有償限制型股票未符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7.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違反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 理授權,本公司有權向員工無償收回或有償買回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2)修訂後條文 六、既得條件及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一)略。 (二)略。 (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者,於離職、退休當日視為未 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員工,於留職停薪始日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惟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 董事會決議之。 3.育嬰假: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育嬰假之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育 嬰假生效之日起暫停計算所有之既得期間直至復職生效之日起,再繼續計算 既得期間,該既得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4.一般死亡: 除本條第(三)項第4款所述之職業災害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 格,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 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 繼續任職當日,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 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使傷殘員工本人或死亡員工繼承人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6.調職或轉任關係企業: 如員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經董事會核定,將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6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會議室(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17號2 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修訂「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6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超過300字者,該 提案均不列入議案。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於105年3月11日至3月21 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以書面送達或寄達為憑。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地址:82059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68號5A-1)。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5年4月16日至105 年5月13日止。 (三)寄發通知書日期:105/4/15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04/12/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游暉生/本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擬於105年01月01日起成立第四事業群,茲晉升游暉生技師為第四 事業群副總經理,綜理相關業務。7.生效日期:105/0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211-006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12/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黃煌煇/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2)陳坤木/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3)劉家銘/長榮大學助理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黃煌煇/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2)陳坤木/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3)劉家銘/長榮大學助理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董監事,重新聘任薪酬委員會 委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5/05~105/05/218.新任生效日期:104/12/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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