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11/06/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 價格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6/0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本公司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
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7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
(3)依本公司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已授權董事長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
(4)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6月6日決定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幣75元調降至
每股新臺幣50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
375,0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降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250,000,000元整。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調降發行價格,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
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
員工,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員工及認股人。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111年6月27日至111年7月8日止。
A.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
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填妥匯款銀
行帳號,於111年7月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B.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因本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延長及發行價格調降而欲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請於111年6
月27日起至111年7月8日下午3:30止依「補償方案認股繳款書」,至本次現金
增資股款代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納認購股款,逾期未
繳納者,視同放棄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權利。
(3)補償金之計算:
A.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
天數)×利率/365】。
B.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仍有認購意願者
,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
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應繳股款(已認股數×調降後每股發行價格)之差額,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已認股數×調降每股發行價格)】×【1+(自繳款日
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調整發行價格,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
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並經111年5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同意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在案,考
量近期市場股價變化、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等因
素,為提高投資人之認購意願,擬向貴會申請調整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
每股發行價格由原定新台幣75元調整為新台幣50元,總募集金額修正為250,000,000元。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調整發行價
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
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1/06/0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本公司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
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7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
(3)依本公司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已授權董事長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
(4)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6月6日決定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幣75元調降至
每股新臺幣50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
375,0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降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250,000,000元整。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調降發行價格,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
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
員工,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員工及認股人。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111年6月27日至111年7月8日止。
A.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
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填妥匯款銀
行帳號,於111年7月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B.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因本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延長及發行價格調降而欲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請於111年6
月27日起至111年7月8日下午3:30止依「補償方案認股繳款書」,至本次現金
增資股款代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納認購股款,逾期未
繳納者,視同放棄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權利。
(3)補償金之計算:
A.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
天數)×利率/365】。
B.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仍有認購意願者
,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
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應繳股款(已認股數×調降後每股發行價格)之差額,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已認股數×調降每股發行價格)】×【1+(自繳款日
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調整發行價格,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
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並經111年5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同意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在案,考
量近期市場股價變化、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等因
素,為提高投資人之認購意願,擬向貴會申請調整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
每股發行價格由原定新台幣75元調整為新台幣50元,總募集金額修正為250,000,000元。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調整發行價
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
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故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1年6月27日止。
2.申請方式: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
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
填妥匯款銀行帳號,於111年6月2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
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3.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以
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
臺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因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
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故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1年6月27日止。
2.申請方式: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
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
填妥匯款銀行帳號,於111年6月2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
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3.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以
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
臺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因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
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司補字第181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司補字第181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2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75元,並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
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核准在案。
(2)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05年25日至111年05月30日,然因
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擬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期間核准函後將另行公告。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75元,並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
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核准在案。
(2)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05年25日至111年05月30日,然因
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擬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期間核准函後將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24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5月24日截止,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11年05月25日
起至111年06月27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及及其全省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5月24日截止,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11年05月25日
起至111年06月27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及及其全省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公告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5/2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本次增資案原股東繳款期限至111.05.24止,董事放棄認購情形如下:
(1)董事:吳坤達,放棄認購股數26,24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2)董事:林逸傑,放棄認購股數7,74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2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本次增資案原股東繳款期限至111.05.24止,董事放棄認購情形如下:
(1)董事:吳坤達,放棄認購股數26,24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2)董事:林逸傑,放棄認購股數7,74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4/22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雲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大翔4.舊任者簡歷:雲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協理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0/07~112/10/06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4月22日接獲法人董事雲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職書,該法人董事因業務繁忙自111年4月22日起辭任,並不再指派其缺額。本公司擬規劃於111年6月28日召開之股東常會補選董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4/132.發行股數:5,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5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75元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3%,即51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89.7%,計4,48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69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5/0413.最後過戶日:111/04/29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30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04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暨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11/05/16起至111/05/24止。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1/05/25起至111/05/30止。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4/13。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陽信商業銀行石牌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6樓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110年度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3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8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0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0,85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85,103)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79,10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81,018)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1,018)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41)11.期末總資產(仟元):3,199,031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81,771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17,26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10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1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75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1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3%計515,000股予員工認購外,其餘89.7%計4,48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發生變動日期:111/02/23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龔宣任4.舊任者簡歷: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0/07~112/10/06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8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2/23接獲法人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辭職書,該法人董事因業務繁忙自111/2/23起辭任,並不再指派其缺額。本公司擬規劃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補選董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不適用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4.事實發生日:110/08/30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下稱原阜揚)前於110年8月9日已終止「台中港風力發電葉片製造廠新建工程」承攬、採購及增補協議書等一切合約,後於110年8月30日收到原阜揚自行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一份,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求償新臺幣192,886,851元,經本公司向法院詢問當時尚未產生案號,故本公司未發布重大訊息。本公司又於110年9月22日接獲原阜揚公司委任律師之通知,聲稱原阜揚公司業已撤回起訴在案(110年補字第1759號)。6.處理過程:目前無訴訟案件。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迄今均未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包含開庭通知在內之任何文件。(2)本重訊奉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發布。
1.事實發生日:110/10/21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80元, 總計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32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10年10月21日為增資基準日。
1.發生變動日期:110/10/18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冠志4.舊任者簡歷: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0/07~112/10/06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10/18接獲法人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辭職書,該法人董事因業務繁忙自110/10/18起辭任,並不再指派其缺額。本公司擬規劃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補選董事。
1.事實發生日:110/10/12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第2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10月12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10年10月13日 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民生分行及全省 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1.發生變動日期:110/09/292.法人名稱:(1)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2)寶恆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1)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林怡文(2)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惠閔4.舊任者簡歷:(1)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林怡文/ 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2)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惠閔/ 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5.新任者姓名:(1)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龔宣任(2)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冠志6.新任者簡歷:(1)董事:華逸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龔宣任/ 天力離岸風電科技 (股)公司副總經理(2)董事:寶恆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冠志/ 天力離岸風電科技 (股)公司副總經理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10/07~112/10/069.新任生效日期:110/09/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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