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力離岸風電科技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1/12/02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12年2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30日保結稽字第1110024132號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
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11/12/02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12年2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30日保結稽字第1110024132號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
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11/10/28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經民國111年
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2年2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與新委任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
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
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
電話:(02)2371-1658。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經民國111年
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2年2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與新委任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
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
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
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11/08/19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
總計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1年8月19日為增資基準日。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
總計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1年8月19日為增資基準日。
(更正公告)本公司111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業已提報 董事會通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0,1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3,2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6,73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37,04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37,0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37,0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6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26,0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39,97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486,07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0,1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3,2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6,73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37,04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37,0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37,0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6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26,0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39,97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486,07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8/0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坤達先生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1/08/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由董事長暫代總經理之職務,待新任總經理
上任後將召開董事會任命之。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坤達先生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1/08/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由董事長暫代總經理之職務,待新任總經理
上任後將召開董事會任命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吳坤達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吳坤達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0,8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4,26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4,2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4,2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05,2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76,3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28,92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0,8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4,26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4,2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4,2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05,2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76,3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28,92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8/09
2.法人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邵光暐
6.新任者簡歷:
華立企業(股)公司綠能工材事業部資深協理
國軒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7.異動原因:於111年股東常會進行董事補選,新任法人董事當選後,於8月9日指派法人
董事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10/07至112/10/06
9.新任生效日期:111/08/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邵光暐
6.新任者簡歷:
華立企業(股)公司綠能工材事業部資深協理
國軒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7.異動原因:於111年股東常會進行董事補選,新任法人董事當選後,於8月9日指派法人
董事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10/07至112/10/06
9.新任生效日期:111/08/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11年度建字第209號
4.事實發生日:111/08/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前經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受理
為調解,並因調解不成而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寄發之
111年10月18日開庭通知書。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11年度建字第209號
4.事實發生日:111/08/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前經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受理
為調解,並因調解不成而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寄發之
111年10月18日開庭通知書。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7/3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蕭維成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蕭維成先生於111/07/31辭任,待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總經理
任命後另行公告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蕭維成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蕭維成先生於111/07/31辭任,待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總經理
任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7/13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辦理修正本公司110年度年報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9頁: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
(2)第14頁:董事酬金
(3)第16頁:總經理/副總酬金
(4)第28頁:薪酬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5)第78頁:未明列資通安全管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9頁: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具體說明)
(2)第14頁:董事酬金(揭露酬金總額)
(3)第16頁:總經理/副總酬金(揭露酬金總額)
(4)第28頁:薪酬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具體說明)
(5)第79頁:明列資通安全管理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辦理修正本公司110年度年報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9頁: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
(2)第14頁:董事酬金
(3)第16頁:總經理/副總酬金
(4)第28頁:薪酬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5)第78頁:未明列資通安全管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9頁: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具體說明)
(2)第14頁:董事酬金(揭露酬金總額)
(3)第16頁:總經理/副總酬金(揭露酬金總額)
(4)第28頁:薪酬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具體說明)
(5)第79頁:明列資通安全管理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獨立董事黃金龍
6.新任者簡歷: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RCA)常務理事
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公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10/07~112/10/06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獨立董事黃金龍
6.新任者簡歷: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RCA)常務理事
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公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10/07~112/10/06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華立企業(股)公司
(2)張錦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8~112/10/0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華立企業(股)公司
(2)張錦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8~112/10/0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補選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 之當選名單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自然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新任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任自然人董事:張錦田
新任獨立董事:黃金龍
6.新任者簡歷:
新任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華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富綠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華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
新任自然人董事:張錦田
Asia Renewable Energy (Cayman) Ltd.董事
岡榮鞋業(股)公司董事長
博登鞋業(股)公司董事長
新任獨立董事:黃金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RCA)常務理事
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公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選任時持股數:956,344股
董 事:張錦田
選任時持股數:4,030,000股
獨立董事:黃金龍
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0/07~112/10/06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自然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新任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任自然人董事:張錦田
新任獨立董事:黃金龍
6.新任者簡歷:
新任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華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富綠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華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
新任自然人董事:張錦田
Asia Renewable Energy (Cayman) Ltd.董事
岡榮鞋業(股)公司董事長
博登鞋業(股)公司董事長
新任獨立董事:黃金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RCA)常務理事
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公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法人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選任時持股數:956,344股
董 事:張錦田
選任時持股數:4,030,000股
獨立董事:黃金龍
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0/07~112/10/06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第三屆董事會三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一名)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 價格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6/0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本公司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
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7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
(3)依本公司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已授權董事長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
(4)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6月6日決定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幣75元調降至
每股新臺幣50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
375,0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降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250,000,000元整。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調降發行價格,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
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
員工,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員工及認股人。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111年6月27日至111年7月8日止。
A.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
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填妥匯款銀
行帳號,於111年7月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B.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因本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延長及發行價格調降而欲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請於111年6
月27日起至111年7月8日下午3:30止依「補償方案認股繳款書」,至本次現金
增資股款代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納認購股款,逾期未
繳納者,視同放棄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權利。
(3)補償金之計算:
A.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
天數)×利率/365】。
B.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仍有認購意願者
,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
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應繳股款(已認股數×調降後每股發行價格)之差額,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已認股數×調降每股發行價格)】×【1+(自繳款日
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調整發行價格,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
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並經111年5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同意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在案,考
量近期市場股價變化、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等因
素,為提高投資人之認購意願,擬向貴會申請調整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
每股發行價格由原定新台幣75元調整為新台幣50元,總募集金額修正為250,000,000元。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調整發行價
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
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1/06/0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本公司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
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7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
(3)依本公司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已授權董事長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
(4)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6月6日決定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幣75元調降至
每股新臺幣50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
375,0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降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250,000,000元整。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調降發行價格,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
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
員工,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員工及認股人。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111年6月27日至111年7月8日止。
A.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
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填妥匯款銀
行帳號,於111年7月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B.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含)前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因本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延長及發行價格調降而欲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請於111年6
月27日起至111年7月8日下午3:30止依「補償方案認股繳款書」,至本次現金
增資股款代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納認購股款,逾期未
繳納者,視同放棄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權利。
(3)補償金之計算:
A.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
天數)×利率/365】。
B.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仍有認購意願者
,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
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應繳股款(已認股數×調降後每股發行價格)之差額,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已認股數×調降每股發行價格)】×【1+(自繳款日
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調整發行價格,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
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並經111年5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同意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在案,考
量近期市場股價變化、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等因
素,為提高投資人之認購意願,擬向貴會申請調整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
每股發行價格由原定新台幣75元調整為新台幣50元,總募集金額修正為250,000,000元。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調整發行價
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
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故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1年6月27日止。
2.申請方式: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
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
填妥匯款銀行帳號,於111年6月2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
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3.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以
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
臺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因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
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故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
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71號函核准展延3個月,自111年5月31
日至111年8月30日,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1年6月27日止。
2.申請方式: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
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
填妥匯款銀行帳號,於111年6月2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7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
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3.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
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實際退款當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以
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3)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
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4)承諾書如下: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力公司」)董事長吳坤達,
茲此承諾如下:
有關天力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
臺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貴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申報生效
。因考量本次募資時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等因素以及給予特定人繳款充裕作業時間,
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
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天力離岸風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坤達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司補字第181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司補字第181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26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75元,並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
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核准在案。
(2)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05年25日至111年05月30日,然因
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擬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期間核准函後將另行公告。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75元,並就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
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5235號函核准在案。
(2)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05年25日至111年05月30日,然因
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擬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期間核准函後將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24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5月24日截止,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11年05月25日
起至111年06月27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及及其全省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2.公司名稱: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5月24日截止,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11年05月25日
起至111年06月27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西松分行及及其全省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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