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食品(興)公司公告
代子公司Golden Crest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09/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防城港富味鄉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446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89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04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694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購置生產設備、支付工程款及補充流動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005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625.計息方式:年利率4%,每年計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本金一次償還。(2)日期:自借款提款日起算,計3年,到期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29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6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時,其金額不受貸與企業淨值40%之限制。
1.事實發生日:103/09/09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針對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發表六點聲明內容: (1)本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南、前董事陳瑞禮及前副總林秀蓉已收到新北地檢署起訴 書。 (2)陳文南及林秀蓉,因公佈資料不實,被依證交法公告不實罪嫌及散布不實資料 罪嫌起訴。 (3)陳文南及陳瑞禮,因關係人交易事項,被依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嫌起訴。 (4)本公司員工蔡明財及呂美德,因於法定禁止期限內買賣股票,被依證交法內線 交易罪嫌起訴。 (5)就本次事件涉及之經營管理問題,前董事長陳文南、前董事陳瑞禮及前副總林 秀蓉已於103年9月5日辭任或調動職務。 (6)就關係人交易部分,被告個人已將檢察官認定造成公司損失之金額繳交國庫, 未來如經判決確定,公司可向國庫領取前述款項,對公司不會造成損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技術總監、副總經理、 研發經理異動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技術總監、副總經理、研發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 / 陳文南,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代理發言人 / 陳淑紋,本公司管理部經理技術總監 / 陳瑞禮,本公司技術總監副總經理 / 林秀蓉,本公司副總經理研發經理 / 林瑞聰,本公司研發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 / 陳淑紋,本公司新任總經理代理發言人 / 胡維揚,本公司營業部經理技術總監 / 無副總經理 / 無研發經理 / 暫由本公司新任總經理陳淑紋兼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發言人 / 辭職代理發言人 / 職務調整技術總監 / 辭職副總經理 / 職務調整研發經理 / 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發言人 / 個人因素代理發言人 / 職務調整技術總監 / 個人因素副總經理 / 職務調整研發經理 / 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3/09/058.新任者聯絡電話:2298-153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文南,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錫銘,本公司新任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文南,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淑紋,本公司新任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法人名稱:宏貿投資有限公司瑞宇投資有限公司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貿投資有限公司 / 陳文南,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瑞宇投資有限公司 / 陳瑞禮,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錫銘,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貿投資有限公司 / 陳錫銘,本公司現任董事長瑞宇投資有限公司 / 陳信佑,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怡方,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28~105/06/277.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貿投資有限公司 / 陳文南,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瑞宇投資有限公司 / 陳瑞禮,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錫銘,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貿投資有限公司 / 陳錫銘,本公司新任董事長瑞宇投資有限公司 / 陳信佑,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怡方,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宏貿投資有限公司 / 11,132,364股,陳錫銘 / 3,076,981股瑞宇投資有限公司 / 6,526,160股,陳信佑 / 388,431股全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339,242股,陳怡方 / 428,925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8~105/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文南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錫銘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文南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錫銘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瑞禮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錫銘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上海富味鄉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公告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1.發生變動日期:103/09/052.法人名稱:Golden Seed (HK) Limited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瑞禮/林秀蓉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信佑/陳淑紋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3/09/0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27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有關媒體報導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本公司董事長陳文南、董事陳瑞禮、 執行副總林秀蓉。(2)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待了解起訴內容後,另行回應。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本公司陳文南董事長等人 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1.事實發生日:103/08/25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有關媒體報導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本公司董事長陳文南、董事 陳瑞禮、執行副總林秀蓉。6.因應措施: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待了解起訴內容後,另行回應。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處分機關: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相關文書案號:103年8月11日衛部法字第1030019081號2.事實發生日:103/08/1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新北市政府依據衛生福利部函,認定本公司油品添加棉籽油係有摻偽假冒之情事 ,依本公司100及101年財務所載所得淨利、102年以101年所得淨利六分之五估算 所得利益,提高罰鍰上限為新台幣4億6000萬元。 (2)本公司針對新北市政府所為處分,提起訴願。 (3)衛生福利部認為行政處分內容有不當之處,故決定撤銷原處分,並由原處分機關 於收受本決定書之次日起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配合彰化地檢署調查,並於103年6月6日收到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該處分書認定,本公司以精煉棉籽油取代大 豆油添加於所出產之24項調和芝麻香油,未構成刑法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品質罪 嫌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之犯嫌,且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何等犯行,依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 (2)本公司對於標示不清之產品已全面改善,並依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清楚標示產品 成份。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151,098,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109,875股,每仟股無償 配發25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26,155,8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8/285.最後過戶日:103/08/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058.除權(息)基準日:103/09/05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298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股東股票股利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各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配發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若有剩餘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 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4)現金股利發放日:103/10/08。
1.事實發生日:103/08/04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高雄氣爆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7/28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102年度年報之第30頁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長陳文南法院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處分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偵字第8966號、第8967號2.事實發生日:103/06/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陳文南是否有以精煉棉籽油取代大豆油添加於所出產之24項調和芝麻香油內,而涉嫌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商品品質罪嫌、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及涉犯同法第49條第1項、第5項之罪嫌。4.處理過程: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配合彰化地檢署調查,並於103年6月6日收到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該處分書說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經調查後,認定未構成刑法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品質罪嫌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之犯嫌,且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何等犯行,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及本公司之董事長獲不起訴處分。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及相關人員因黑麻油產品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而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在案,並申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3億50萬8378元之案,已於102/11/04發布重大訊息,目前尚於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73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3.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修正案(新增股東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所提議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討論遷址及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1260 公司名稱:富味鄉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富味鄉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30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5月2日至103年6月30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73號本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43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43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6538950股,每股配發股利1.080000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3274330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4092912 *其他: 3.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討論遷址及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5月1日16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 電話:02-2181268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5月1日前(適逢假日,現場過戶者請於民國103年04月30日星期三16:30前辦理)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無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28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5月7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管理部(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53號)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1812688)。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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