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法生醫(興)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5/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繼昶/內部稽核主管/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6/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5/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繼昶/內部稽核主管/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6/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2/05/23
2.法人名稱:連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卓君勇
4.舊任者簡歷: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謝婉如
6.新任者簡歷:連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9/16~113/09/15
9.新任生效日期:112/05/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連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卓君勇
4.舊任者簡歷: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謝婉如
6.新任者簡歷:連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9/16~113/09/15
9.新任生效日期:112/05/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3
4.自結流動比率:157.36%
5.自結速動比率:96.35%
6.自結負債比率:67.63%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3
4.自結流動比率:157.36%
5.自結速動比率:96.35%
6.自結負債比率:67.63%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5號15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2年4月14日
起至民國112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112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處所: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5號15樓)。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5號15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2年4月14日
起至民國112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112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處所: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5號15樓)。
1.事實發生日:112/03/29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2
4.自結流動比率:148.27%
5.自結速動比率:90.57%
6.自結負債比率:67.66%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2
4.自結流動比率:148.27%
5.自結速動比率:90.57%
6.自結負債比率:67.66%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9
2.公司名稱: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2年03月29日決議通過分派員工酬勞316,624元,以現金發放;另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2.公司名稱: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2年03月29日決議通過分派員工酬勞316,624元,以現金發放;另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3,8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00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75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91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0,54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41,73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8,81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3,8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00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75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91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0,54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41,73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8,81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下半年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2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532,67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下半年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2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532,67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2/02/22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1
4.自結流動比率:128.26%
5.自結速動比率:79.94%
6.自結負債比率:68.36%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1
4.自結流動比率:128.26%
5.自結速動比率:79.94%
6.自結負債比率:68.36%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12
4.自結流動比率:126.25%
5.自結速動比率:82.22%
6.自結負債比率:68.53%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12
4.自結流動比率:126.25%
5.自結速動比率:82.22%
6.自結負債比率:68.53%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二審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上字第43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爭議之民事訴訟,二審於112年1月11日經臺灣高
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一審判決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266,474元及遲延利息,惟針對前述貨款,本公司
已於108年帳列應付款項,遲延利息已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二審上訴費50,802元亦已於
上訴時(111年1月18日)繳付完畢,故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委任律師研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一審判決之說明,可參閱本公司110年12月20日所發布之
重大訊息。
原告: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二審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上字第43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爭議之民事訴訟,二審於112年1月11日經臺灣高
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一審判決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266,474元及遲延利息,惟針對前述貨款,本公司
已於108年帳列應付款項,遲延利息已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二審上訴費50,802元亦已於
上訴時(111年1月18日)繳付完畢,故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委任律師研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一審判決之說明,可參閱本公司110年12月20日所發布之
重大訊息。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二審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上字第43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爭議之民事訴訟,二審於112年1月11日經臺灣高
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委任律師研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原告: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二審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上字第43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爭議之民事訴訟,二審於112年1月11日經臺灣高
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委任律師研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7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11
4.自結流動比率:134.42%
5.自結速動比率:84.08%
6.自結負債比率:69.20%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11
4.自結流動比率:134.42%
5.自結速動比率:84.08%
6.自結負債比率:69.20%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楊台鴻
4.舊任者簡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9/16~113/09/15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7收到獨立董事辭任書,其因個人因素,借調至政
府機關,自111/12/31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楊台鴻
4.舊任者簡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9/16~113/09/15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7收到獨立董事辭任書,其因個人因素,借調至政
府機關,自111/12/31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楊台鴻
4.舊任者簡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5.新任者姓名:不適任
6.新任者簡歷:不適任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9/16~113/09/15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7收到獨立董事辭任書,其因個人因素,借調至政
府機關,自111/12/31辭去前述委員會職務。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楊台鴻
4.舊任者簡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5.新任者姓名:不適任
6.新任者簡歷:不適任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9/16~113/09/15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7收到獨立董事辭任書,其因個人因素,借調至政
府機關,自111/12/31辭去前述委員會職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良/處長/本公司研發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味正唯/經理/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本公司人事調整,陳彥良由本公司研發處處長晉升為副總經理;味正唯晉
升為本公司研發處處長,並擔任本公司研發主管一職。
7.生效日期:112/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本公司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良/處長/本公司研發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味正唯/經理/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本公司人事調整,陳彥良由本公司研發處處長晉升為副總經理;味正唯晉
升為本公司研發處處長,並擔任本公司研發主管一職。
7.生效日期:112/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本公司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公告本公司111年10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1/11/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暨委任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 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江瑞清,Modern Dyestuffs & Pigment Co. Ltd.
(Thailand)顧問
獨立董事:周元如,永寧經營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兼執行長
豆趣創樂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原大學工業與系統工程學系 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莊國安,光紅建聖(股)公司 財務長
(2)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111年11月21日至114年11月20日,
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暨委任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 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江瑞清,Modern Dyestuffs & Pigment Co. Ltd.
(Thailand)顧問
獨立董事:周元如,永寧經營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兼執行長
豆趣創樂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原大學工業與系統工程學系 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莊國安,光紅建聖(股)公司 財務長
(2)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111年11月21日至114年11月20日,
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0/18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09
4.自結流動比率:134.34%
5.自結速動比率:81.57%
6.自結負債比率:69.08%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09
4.自結流動比率:134.34%
5.自結速動比率:81.57%
6.自結負債比率:69.08%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08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1/09/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08
4.自結流動比率:134.83%
5.自結速動比率:83.35%
6.自結負債比率:68.8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9/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
字第1110100820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08
4.自結流動比率:134.83%
5.自結速動比率:83.35%
6.自結負債比率:68.8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即告訴人: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及本公司2名員工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判決及109年度智重附民字第3號判決
4.事實發生日:111/08/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員工之間有關妨害秘密等案件,於111年8月26日經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宣判無罪,經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1)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妨害秘密等案件宣判王耀宗、林俊良、振藤精密有限公司、
陳彥良、余佳益、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均無罪。
(2)109年度智重附民字第3號妨害秘密請求損害賠償案件,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駁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及員工均無罪,帆宣公司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遭駁回,惟本公司
尚未收到判決書,收到本案判決書後如有不服,當事人得於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提出
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告主文人名誤植,故更正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之內容。
原告即告訴人: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及本公司2名員工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判決及109年度智重附民字第3號判決
4.事實發生日:111/08/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員工之間有關妨害秘密等案件,於111年8月26日經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宣判無罪,經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1)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妨害秘密等案件宣判王耀宗、林俊良、振藤精密有限公司、
陳彥良、余佳益、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均無罪。
(2)109年度智重附民字第3號妨害秘密請求損害賠償案件,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駁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及員工均無罪,帆宣公司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遭駁回,惟本公司
尚未收到判決書,收到本案判決書後如有不服,當事人得於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提出
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告主文人名誤植,故更正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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