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勛實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4/29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104年04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單位:新台幣仟元(1)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營業收入 263,197 營業淨利 9,557 本期淨損 (230,38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01,228) 基本每股虧損(元) (4.47)(2)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營業收入 814,763 營業淨損 (76,333) 本期淨損 (267,33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37,279) 基本每股虧損(元) (4.47)本公司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
代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昆山金??電子有限公司擬處分土地及廠房等不動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中國江蘇省昆山市開發區玫瑰路西側、雲雀路南側之不動產2.事實發生日:104/4/29~104/4/2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為19,085平方米,約5,773.21坪。建物面積為6,271.3平方米,約1,897.07坪。交易總金額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因尚未簽約,故尚無法預估出售損益。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成交總金額在不低於人民幣22,000,000元與買方簽約及全權處理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因尚無交易對象故尚未取得建物鑑價報告。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1.104.04.29董事會通過擬處分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不動產案。2.因尚無交易對象,故待交易完成後,再行補充公告。3.擬依據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與停業單位之規定」將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擬處份之不動產轉列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2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損失(799,796)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04/20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04/20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7,25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51,725,000股,每股淨值11.37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5,68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51,568,000股,每股淨值11.40元。減資比率為0.3%,對每股淨值並無重大影響。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4年4月23日接獲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2)以上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03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607巷11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4.本公司庫藏股註銷執行情形報告。5.本公司私募停止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2.自104年04月24日起至104年05月04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04年05月04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4.受理處所: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607巷11號)
公告本公司104年02月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4/03/31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02558號函辦理。104年0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 59.61%流動比率(%): 56.15%速動比率(%): 41.91%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減資緣由:本公司100年12月至101年3月間買回之庫藏股已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之股份依法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1,570,000元4.消除股份:157,000股5.減資比率:0.3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15,68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4/03/31
1.事實發生日:104/03/0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1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52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62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172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5915.計息方式:依年利率3%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88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係依會計師一○三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準。
公告本公司103年12月及104年01月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4/03/05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02558號函辦理。(一)103年1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 58.48%流動比率(%): 55.45%速動比率(%): 42.88%(二)104年0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 58.79%流動比率(%): 58.18%速動比率(%): 44.74%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5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4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172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5915.計息方式:依年利率3%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的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0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4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係依會計師一○三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4/01/15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資金貸與明細: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貸與最終母公司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如下:(1)累積至本月止最高餘額:原輸入金額0,更正為新台幣5,058仟元。(2)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原輸入金額0,更正為新台幣5,058仟元。(3)期末餘額:原輸入金額0,更正為新台幣5,058仟元。(4)實際動支金額:原輸入金額0,更正為新台幣5,058仟元。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3年12月份資金貸與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5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5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172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5915.計息方式:以年利率3%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還動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52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係依會計師一○三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二、事實發生日係指合約簽訂日。
1.事實發生日:103/12/0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968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59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227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227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曾孫公司融資額度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037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85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曾孫公司償還背書保證之融資款(2)日期:2015年10月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35241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414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9.8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5.05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事實發生日:係為合約簽訂日期。二、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規定背書保證額度1.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百為限。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百為限。3.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除上述限額規定外,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停止辦理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案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11/1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11/153.變動原因:一、本公司於102年11月15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於25,000仟股(如為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暫定為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整)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每股面額10元,擇一或搭配方式辦理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之,並於客觀環境之影響變化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在案。二、本次私募案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辦理,現因期限將屆,考量目前公司狀況,擬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計劃。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3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766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41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007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007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曾孫公司融資額度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0429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67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曾孫公司償還背書保證之融資款(2)日期:2015年10月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35241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19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7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2.40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事實發生日:係為合約簽訂日期。二、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規定背書保證額度1.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百為限。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百為限。3.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除上述限額規定外,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
1.事實發生日:103/08/13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提報董事會通過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提報董事會通過103年第二季之合併報告,相關資訊如下:營業收入 新台幣 345,061 仟元營業淨損 新台幣 (30,460) 仟元本期淨損 新台幣 (29,721) 仟元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新台幣 (31,910) 仟元基本每股虧損(稅後) 新台幣 (0.37) 元本公司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
1.事實發生日:103/08/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10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051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43235.計息方式: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首次動撥之日起算一年內循環動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5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0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係以會計師一○三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
1.事實發生日:103/07/24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35頁之部分內容。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本公司修正後102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7/082.法人名稱: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代表人:邱舜珍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代表人:邱舜珍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5/24_103/05/237.新任生效日期:103/07/0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7/032.法人名稱: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代表人:邱舜珍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中華開發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 代表人:邱舜珍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5/24_103/05/237.新任生效日期:103/07/0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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