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勛實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0 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 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4.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740巷6-2號(本公司一樓大廳) 4.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4.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 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 4.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04月29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10601 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 0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4月22日起至民國105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5月3日17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740巷6-2號)。 (3)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 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 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 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 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 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 (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聯絡處(地址:園市楊梅區高獅路740 巷6-2號),電話:(03)4856705,並副知證基會。 (5)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5/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於個體財務報告 認列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新台幣54,286仟元,於合併財 務報表認列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新台幣54,286仟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資產減損為非現金減損,對公司營運資金及現金 流量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5/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0 (2)股東配發內容: A.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B.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C.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D.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E.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F.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董監酬勞(元):0 (4)員工紅利: A.現金紅利金額(元):0 B.股票紅利金額(元):0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 105年04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營業收入 85,514 營業淨利 (85,252) 本期淨損 (211,78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9,297) 基本每股虧損(元) (4.11) (2)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營業收入 501,916 營業淨損 (80,059) 本期淨損 (212,43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20,476) 基本每股虧損(元) (4.11) 本公司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 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
1.事實發生日:104/12/282.發生緣由:公告資金貸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4.1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5,4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7,77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735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510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 4.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90,5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5,376 4.3計息方式:不計息。 4.4還款之: (1)條件:依合約規定。 (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 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3,084 4.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63% 4.7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4.8備註:係以會計師一○四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
1.事實發生日:104/12/182.發生緣由:公告資金貸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4.1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5,4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7,51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58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574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 4.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15,6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3,232 4.3計息方式:以年利率3%計息。 4.4還款之: (1)條件:依合約規定。 (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 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349 4.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15% 4.7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4.8備註:係以會計師一○四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
1.事實發生日:104/08/12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04年6月30日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提交最近期股東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資金貸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4/08/12(2)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3)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4)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5,47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7,775(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77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8)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390,519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5,376(9)計息方式:不計息。(10)還款之: A.條件:依合約規定。 B.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349(1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15%(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5)其他應敘明事項:係以會計師一○四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標準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7/092.發生緣由:依資金貸與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標準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事實發生日:104/07/09A.第一筆(a)接受資金貸與之: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最終之母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8,511(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574(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充實營運資金B.第二筆(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8,511(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000(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7,57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78(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及母公司(5)其他應敘明事項:係依會計師一○三年第四季查核簽證財務報告為準。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7/092.發生緣由:依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事實發生日:104/07/09A.第一筆(a)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曾孫公司(c)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曾孫公司融資額度提供背書保證(d)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8,511(e)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7,107(f)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7,107(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6,290(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i)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無B.第二筆(a)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c)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聯合授信融資案提供背書保證(d)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8,511(e)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5,405(f)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5,405(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5,010(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i)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無(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8,51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2,51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3.0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曾孫公司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 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4/07/0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851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762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4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57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172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4755.計息方式:依年利率3%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可分次、循環動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757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7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係依會計師一○三年第四季查核簽證財務報告為準。
公告本公司104年05月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4/06/30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02558號函辦理。104年05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7.56%流動比率(%):65.02%速動比率(%):52.03%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29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24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A.依據本公司104年06月18日董事會決議及櫃買中心於104年06月24日函文,按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第2項及第41條規定辦理。B.本公司鑒於目前產業發展不如預期、整體經營發展規劃及組織調整之考量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C.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現階段財務業務及整體經營規劃之考量,未來將調整營運策略及經營體質,待有所成效後再重啟掛牌作業。6.因應措施: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櫃買中心公告自104年7月9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7.其他應敘明事項:櫃買中心函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400165032號
1.事實發生日:104/06/18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6.因應措施:(1)本公司鑒於目前產業發展不如預期、整體經營發展規劃及組織調整之考量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2)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現階段財務業務及整體經營規劃之考量,未來將調整營運策略及經營體質,待有所成效後再重啟掛牌作業。(3)預計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607巷11號之不動產2.事實發生日:104/6/18~104/6/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持有面積為6,015.5008平方公尺,約為1,819.6890坪。廠房建築物持有面積為6,512.15平方公尺,約為1,969.93坪。交易金額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待實際交易後另行公告。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因尚未簽約,故尚無法預估出售損益。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報告之估價金額及市場行情。決策單位: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成交總金額在不低於新台幣2.4億元與買方簽約及全權處理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因尚無交易對象。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1.104.06.18董事會通過擬處分本公司不動產案。2.因尚無交易對象,故待交易完成後,再行補充公告。3.擬依據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與停業單位規定」將本公司擬處分之不動產轉列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公告本公司104年04月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4/05/29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02558號函辦理。104年04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6.51%流動比率(%):65.43%速動比率(%):51.38%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4年03月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4/04/30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02558號函辦理。104年0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0.13%流動比率(%):65.00%速動比率(%):51.72%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607巷11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4.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5.本公司私募實際辦理情形報告。6.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無。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2.自104年04月24日起至104年05月04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04年05月04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4.受理處所: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607巷11號)
1.事實發生日:104/04/292.公司名稱: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於個體財務報告認列金融資產減損損失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NT$7,285仟元及NT$28,122仟元,於合併財務報告分別認列金融資產減損損失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NT$7,285仟元及NT$123,819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資產減損為非現金減損,對公司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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