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聿數碼創意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3/23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新台幣4,814,032元彌補
累積虧損,彌補後之累積虧損餘額為新台幣0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新台幣4,814,032元彌補
累積虧損,彌補後之累積虧損餘額為新台幣0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641,95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419,5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
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嗣後因股東變動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每股配股息率因而發生變動
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2)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訂定等事宜待經股東會通過並申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
會另行訂定之。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641,95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419,5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
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嗣後因股東變動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每股配股息率因而發生變動
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2)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訂定等事宜待經股東會通過並申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
會另行訂定之。
1.事實發生日:112/03/20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協辦推薦證券商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接續原協辦推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實際
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原協辦推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辭任說明請詳112/03/03公告。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協辦推薦證券商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接續原協辦推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實際
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原協辦推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辭任說明請詳112/03/03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3/03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業務考量,擬辭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係於今日收到富邦綜合證券來函辭任,
富邦綜合證券辭任後本公司仍有二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業務考量,擬辭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係於今日收到富邦綜合證券來函辭任,
富邦綜合證券辭任後本公司仍有二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5,00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1年12月16日至112年02月15日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8元至3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02月15日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61,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3,889,888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24.16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61,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49%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
故未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已買回總金額及平均每股買回價格係包含券商手續費。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1年12月16日至112年02月15日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8元至3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02月15日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61,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3,889,888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24.16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61,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49%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
故未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已買回總金額及平均每股買回價格係包含券商手續費。
1.事實發生日:111/12/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4/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年4月14日董事會及11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公告
決議發行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
相關發行認股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4980號函指示授權
董事長修訂,並經111/12/15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之第三條第一項。
(2)修訂前條文:
三、 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
(一)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
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修訂後條文:
三、 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
(一)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
股份數量,將參酌依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或其它
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
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
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4/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年4月14日董事會及11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公告
決議發行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
相關發行認股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4980號函指示授權
董事長修訂,並經111/12/15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之第三條第一項。
(2)修訂前條文:
三、 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
(一)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
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修訂後條文:
三、 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
(一)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
股份數量,將參酌依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或其它
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
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
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1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5,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年12月16日起至112年02月15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8元至3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5,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年12月16日起至112年02月15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8元至3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百聿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9,10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6,9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669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償還
(2)日期:
自實際貸放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金額為USD800仟元整。
美金匯率:台灣銀行111/12/15即期中價匯率:30.625
人民幣匯率:台灣銀行111/12/15即期中價匯率:4.394
1.事實發生日:111/12/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百聿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9,10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6,9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669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償還
(2)日期:
自實際貸放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金額為USD800仟元整。
美金匯率:台灣銀行111/12/15即期中價匯率:30.625
人民幣匯率:台灣銀行111/12/15即期中價匯率:4.394
更正本公司110年10月至111年7月營業收入及累計 營業收入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8/25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10年度10月起開始簽訂經紀合約,推展藝人經紀業務。原經
紀合約銷貨收入認定係比照影音製作勞務合約,該項已執行之經紀合約原列於合
約資產並依IFRS15公告營業收入。因111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經檢視經紀合約,本公
司因需取得經紀藝人對所有演藝合約條款之同意,始能提供合約所承諾提供之勞務
,另依合約約定亦無法提供予該廠商以外之客戶。且本公司無法在經紀藝人無法移
轉商品給客戶時提供商品,經紀藝人對提供勞務具主要義務,遂依IFRS15 B36段衡
量本公司為代理人。於滿足履約義務時,應就廠商給付之款項與扣除經紀合約約
定應支付之報酬後之金額,認列為收入。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每月營業收入公告申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原公告營業收入金額 (仟元)
-------------------------
當期 累計
--------- ---------
110/10 88,425 236,345
110/11 1,283 237,628
110/12 96,960 334,588
111/1 4,997 4,997
111/2 4,123 9,120
111/3 19,317 28,437
111/4 2,641 31,078
111/5 11,181 42,259
111/6 10,480 52,739
111/7 20,611 73,350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後公告營業收入金額 (仟元)
------------------------------
當期 累計
--------- ---------
110/10 84,558 232,478
110/11 2,721 235,199
110/12 94,260 329,459
111/1 2,966 2,966
111/2 1,423 4,389
111/3 16,621 21,010
111/4 1,424 22,434
111/5 10,574 33,008
111/6 7,316 40,324
111/7 18,981 59,305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營收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25
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10年度10月起開始簽訂經紀合約,推展藝人經紀業務。原經
紀合約銷貨收入認定係比照影音製作勞務合約,該項已執行之經紀合約原列於合
約資產並依IFRS15公告營業收入。因111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經檢視經紀合約,本公
司因需取得經紀藝人對所有演藝合約條款之同意,始能提供合約所承諾提供之勞務
,另依合約約定亦無法提供予該廠商以外之客戶。且本公司無法在經紀藝人無法移
轉商品給客戶時提供商品,經紀藝人對提供勞務具主要義務,遂依IFRS15 B36段衡
量本公司為代理人。於滿足履約義務時,應就廠商給付之款項與扣除經紀合約約
定應支付之報酬後之金額,認列為收入。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每月營業收入公告申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原公告營業收入金額 (仟元)
-------------------------
當期 累計
--------- ---------
110/10 88,425 236,345
110/11 1,283 237,628
110/12 96,960 334,588
111/1 4,997 4,997
111/2 4,123 9,120
111/3 19,317 28,437
111/4 2,641 31,078
111/5 11,181 42,259
111/6 10,480 52,739
111/7 20,611 73,350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後公告營業收入金額 (仟元)
------------------------------
當期 累計
--------- ---------
110/10 84,558 232,478
110/11 2,721 235,199
110/12 94,260 329,459
111/1 2,966 2,966
111/2 1,423 4,389
111/3 16,621 21,010
111/4 1,424 22,434
111/5 10,574 33,008
111/6 7,316 40,324
111/7 18,981 59,305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營收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0,32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8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38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2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8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8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38,2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15,5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22,75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0,32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8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38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2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8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8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38,2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15,5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22,75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8/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30
5.最後過戶日:111/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11/09/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1年7月29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3)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30
5.最後過戶日:111/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11/09/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1年7月29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3)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08/1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方涵妮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周仕杰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7/1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方涵妮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周仕杰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7/1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15,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7/04
5.最後過戶日:111/07/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7/10
8.除權(息)基準日:111/07/1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7/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15,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7/04
5.最後過戶日:111/07/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7/10
8.除權(息)基準日:111/07/1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7/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1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蔡幸言。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之股票發行溢價配發現金案。
(5)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6)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蔡幸言。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之股票發行溢價配發現金案。
(5)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6)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胡展嘉
4.舊任者簡歷:富佑鴻集團副理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蔡幸言
6.新任者簡歷: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9~112/06/28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1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胡展嘉
4.舊任者簡歷:富佑鴻集團副理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蔡幸言
6.新任者簡歷: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9~112/06/28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1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幸言/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金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幸言/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金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胡展嘉
4.舊任者簡歷:富佑鴻集團副理
5.新任者姓名:蔡幸言
6.新任者簡歷: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9~112/06/28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胡展嘉
4.舊任者簡歷:富佑鴻集團副理
5.新任者姓名:蔡幸言
6.新任者簡歷:安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9~112/06/28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策略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1/06/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心如/策略長/知名影劇製作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營運規劃需求,轉任本公司『首席顧問』。
7.生效日期:111/06/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策略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1/06/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心如/策略長/知名影劇製作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營運規劃需求,轉任本公司『首席顧問』。
7.生效日期:111/06/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4/14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000,00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調整事項:
虧損彌補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9,882,863 元
資本公積 17,308,680 元
合計 27,191,543 元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000,00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調整事項:
虧損彌補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9,882,863 元
資本公積 17,308,680 元
合計 27,191,543 元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4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9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
述時程仍在職,可分別獲配之股份比例如下:
自獲配日起: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自獲配日起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自獲配日起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辦法、信託契約、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與本公司間合約約定(相關合約約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公
司議約及簽訂)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
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有權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4)留職停薪: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間經本公司同意辦理留職停薪,該員工於留職停薪
期間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員工於恢復原職務後,得由董事長核定是否恢復其權益
,並於獲配股數範圍內,重新核定既得條件達成狀況與發放比例、時限。
(5)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6)職業災害: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員工得提前既得。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提前既
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受領其應
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7)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
本項第三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
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
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8)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
事,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予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
,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
本辦法所稱之員工包含全職及非全職,定義如下:
(1)全職者:受雇用並定期支領薪資者;
(2)非全職人員:受聘請之計時性或聘用性人員、定期契約及顧問人員。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經營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提高員工對
公司之向心力與生產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900,000股。以111年4月12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新
台幣35.05元估算,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且未回收註銷,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
台幣30,703仟元,如以111年10月初發行計算,暫估111年至113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
為新台幣12,793仟元、13,646仟元及4,264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111年至113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最大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426元、0.455元
及0.142元。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呈成長趨勢,故經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
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
贈與、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無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受配及現金增資之權利
,且不具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準用公司法第180條第1項規定,不
計入股東會之已發行股份總數。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集保管理之方式辦理,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實
際發行日期及其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
變而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9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
述時程仍在職,可分別獲配之股份比例如下:
自獲配日起: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自獲配日起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自獲配日起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三分之一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辦法、信託契約、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與本公司間合約約定(相關合約約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公
司議約及簽訂)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
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有權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4)留職停薪: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間經本公司同意辦理留職停薪,該員工於留職停薪
期間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員工於恢復原職務後,得由董事長核定是否恢復其權益
,並於獲配股數範圍內,重新核定既得條件達成狀況與發放比例、時限。
(5)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6)職業災害: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員工得提前既得。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提前既
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受領其應
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7)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
本項第三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
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
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8)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
事,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予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
,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
本辦法所稱之員工包含全職及非全職,定義如下:
(1)全職者:受雇用並定期支領薪資者;
(2)非全職人員:受聘請之計時性或聘用性人員、定期契約及顧問人員。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經營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提高員工對
公司之向心力與生產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900,000股。以111年4月12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新
台幣35.05元估算,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且未回收註銷,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
台幣30,703仟元,如以111年10月初發行計算,暫估111年至113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
為新台幣12,793仟元、13,646仟元及4,264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111年至113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最大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426元、0.455元
及0.142元。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呈成長趨勢,故經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
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
贈與、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無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受配及現金增資之權利
,且不具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準用公司法第180條第1項規定,不
計入股東會之已發行股份總數。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集保管理之方式辦理,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實
際發行日期及其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
變而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