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祥翊製藥(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申請原料藥品項「維他命K1」GMP評鑑,已獲衛福部許可。1.事實發生日:109/08/03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原料藥「維他命K1」GMP評鑑乙案,經衛福部查核結果,認定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取得許可。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1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重要決議事項一、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重要決議事項二、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08年度虧損撥補案。重要決議事項三、討論事項: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重要決議事項四、討論事項: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 條文修訂案。重要決議事項五、討論事項: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03/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田健和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業務繁忙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9~110/06/28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3/27接獲辭任書,並於109/4/1正式生效
1.事實發生日:109/03/2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0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9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本公司O棟4樓教育訓練室)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 (2)108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公司章程修訂案。 (2)「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3)「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五、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9年4月21日起至109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9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8/10/182.發生緣由:美國FDA於108/10/14~108/10/18派員到廠進行實地查核,本日完成查核工作,查核結果為零483,通過美國FDA審查,此為本公司初次接受美國FDA之查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09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原料藥「克癌胺」GMP評鑑乙案,經衛福部查核結果,認定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取得許可。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重要決議事項一、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重要決議事項二、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07年度虧損撥補案。重要決議事項三、選舉暨討論事項:通過增選董事案。重要決議事項四、選舉暨討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重要決議事項五、選舉暨討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重要決議事項六、選舉暨討論事項: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林東和董事:李聰榮4.異動原因:增加董事席次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林東和,選任時所持股數:0股董事:李聰榮,選任時所持股數:7,5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9~110/06/287.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東和董事:李聰榮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的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28~110/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2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8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本公司O棟4樓教育訓練室)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 (2)107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暨討論事項: (1) 增選董事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訂案。 (3)「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修訂案。 (4)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五、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8年4月30日起至108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8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查詢。
更正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訂定增資基準日(基準日年度誤植更正)1.事實發生日:108/03/13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7,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2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08年3月13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8/03/13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7,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2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07年3月13日為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2/222.發生緣由:(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稱謂 董監事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 ---------------------------------------------------------------- 董事 田健和 92,204 100% 董事 大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92,202 100% 監察人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2,712 100% 監察人 鄭憲誌 42,204 100% ---------------------------------------------------------------- 合計 1,059,322(3)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申請臨床試驗用藥之先導工廠新廠GMP評鑑, 已獲衛福部許可1.事實發生日:108/01/29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臨床試驗用藥之先導工廠新廠GMP評鑑乙案,經衛福部查核結果,認定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取得許可。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檢具相關資料,接續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GDP符合性評鑑併換發製造許可,以利本公司藥品量產銷售。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1/11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1/11(2)發行股數:17,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75,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0%,計1,75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140.681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1/21(13)最後過戶日:108/01/1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1/1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1/21(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認購繳款日期為108/01/21~108/02/2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108/01/09(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土地銀行石門分行及土地銀行各分支機構。(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土地銀行楊梅分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 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證期局於108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3487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7/12/2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股數區間為 17,500,000股至2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預計發行總金額區間為新台幣350,000,000元至4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7)員工認講股數及配發金:保留預計發行新股總額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列: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 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講,預計每仟股可認購 區間為140.6815股至160.7789股。(10)畸零及逾期未認購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就發行普通股股數17,500,000股至20,000,000股區間內,由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令及市場、整體經濟等狀況決定實際發行股數及總募集金額 ,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日期、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 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本公司與合作夥伴共同開發之Cyanocobalamin Injection學名藥 已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可並取得學名藥藥證1.事實發生日:107/12/19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合作夥伴共同開發之Cyanocobalamin Injection學名藥已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可並取得學名藥藥證。3.因應措施:本產品將由本公司於美國當地之合作夥伴進行銷售。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學名藥之適應症為貧血用藥。根據國際醫藥專業統計機構IMS之資料,該藥品截至2017年12月止前12個月於全美之銷售金額約為美金8,000萬元。
本公司Aminocaproic Acid Tablets學名藥已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可並取得學名藥藥證1.事實發生日:107/11/282.發生緣由:本公司Aminocaproic Acid Tablets學名藥已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可並取得學名藥藥證。3.因應措施:本產品將透過本公司於美國當地之銷售夥伴進行銷售。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學名藥之適應症為止血劑。根據國際醫藥專業統計機構IMS之資料,該藥品截至2017年12月止前12個月於全美之銷售金額約為美金2,500萬元,目前僅有原廠藥在市場銷售,本公司為第一家學名藥核淮公司。
公告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廢止107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1.事實發生日:107/11/0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10月30日申請廢止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已於107年11月05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119265號函核准廢止。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法於接獲廢止通知之日起10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已收取之價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1.035% (註)/365】註:以台灣銀行107年11月05日一年期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1.035%為之;實際退款日訂為107年11月0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支付。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0/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1)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9797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7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16717號函核備在案,調整每股為新台幣25元,調整發行股數為25,600,000股,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2)因近期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募集資金狀況不如預期,經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實際退還股款日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利率 (註)/365】。(註:暫以台灣銀行107年10月25日一年期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1.035%計算之。)(4)本次現金增資撤銷補償方案及實際退還股款日期時程等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備生效後,再另行公告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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