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亞藥業(公)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並應待對方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始能生效。1.事實發生日:106/02/2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於揚州高新區合作建置生產設施。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營運範圍,強化經營績效。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積極加速產品進入新市場。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董事會皆決議通過後,始能生效。 (2)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係揚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簡稱揚州高新區)全資 控股公司,在簽署本協議前獲得相應授權;受揚州高新區委託,全權代表揚州 高新區落實與本公司的具體合作事宜。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發生變動日期:105/11/1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張秀蓮 女士 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事、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張令慧 女士 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3)魏耀揮 先生 馬偕醫學院校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張秀蓮 女士 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事、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張令慧 女士 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3)魏耀揮 先生 馬偕醫學院校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董監提前全面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12/14~106/07/308.新任生效日期:105/11/149.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05/11/14至108/09/26同本屆董事會任期。
1.事實發生日:105/11/142.原公告申報日期:105/09/02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10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業經105年9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暨105年9月27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案。為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疑義問答」第7條之疑義及簡化未來作業程序,故修訂本公司「10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本次修訂如下: (1)修訂前條文: 第五條、發行條件 (一)略。 (二)略。 1.指標A:略。 2.指標B:特殊或重大貢獻。獲配對象為對本公司營運業務發展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員工,其獲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時點與服務年限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略。 (四)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發生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略。 2.略。 3.略。 4.退休 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依照本發行辦法之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既得股份。 5.略。 6.受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者 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無法繼續任職或致死亡,仍可依照本發行辦法之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既得股份。 7.略。 (2)修訂後條文: 第五條、發行條件 (一)略。 (二)略。 1.指標A:略。 2.指標B:特殊或重大貢獻。 (1)本公司新聘任且對公司未來發展有重大貢獻之員工。 既得時點為: i.自給予日起算,屆滿1年時且仍在職者,可取回獲配之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ii.自給予日起算,屆滿2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6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iii.自給予日起算,屆滿3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10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對本公司之營運發展有重大貢獻非新聘任之已在職員工:依本公司獎懲管理辦法第5.2及5.3所列情形得予記小功或大功者。 既得時點為: i.自給予日起算,屆滿1年時且仍在職者,可取回獲配之5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ii.自給予日起算,屆滿2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10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三)略。 (四)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發生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略。 2.略。 3.略。 4.退休 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退休生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5.略。 6.受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當日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方得申請領受其應繼承股份。 7.略。 第九條 本發行辦法訂立於民國105年9月1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105年11月14日。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其他事由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長怡/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UnitedBiomedical, Inc.董事長、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長怡/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UnitedBiomedical, Inc.董事長、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提前全面改選,故重新推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5/09/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5/09/272.重要決議事項: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一)選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王長怡) 許經松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林淑菁)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林永朝)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劉炯朗)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甘良生) 獨立董事 張秀蓮 張令慧 魏耀揮 監察人 張清和 李純正 UBI TW HOLDINGS, LLC (代表人:謝明娟)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三)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四)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五)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六)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二、臨時動議:無。3.其它應敘明事項: (1)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任期三年,自105/09/27至108/09/26止。 (2)原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自105/09/27起解任。(公司法第199-1條)
1.發生變動日期:105/09/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王長怡)/ UBI International Group, LLC董事長、UBI TW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Neuro group, LLC董事長、UBI CNS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InternationalIP Holdings, LLC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UnitedBiomedical, Inc董事長、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長、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特聘榮譽海外首席科學家。 (2)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林淑菁)/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及研發暨新事業育成中心執行副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董事。 (3)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林永朝)/ United Biomedical Inc.製藥品質暨法規部副總經理。 (4)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劉炯朗)/ 集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聯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力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傳電信(股)公司獨立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董事。 (5)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缺額】) 獨立董事: (1)張秀蓮/ 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事、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張令慧/ 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3)魏耀揮/ 馬偕醫學院校長。 監察人: (1)張清和/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監察人、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監察人、台安生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獨立董事、景凱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欣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李純正/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監察人、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監察人、亞太投資(股)公司監察人、台塑資源(股)公司監察人、八大電視(股)公司監察人、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協理。 (3)UBI TW HOLDINGS, LLC (代表人:謝明娟) / 台灣健康諮詢學會常務監事、嘉南藥理大學醫務管理系助理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王長怡)/ UBI International Group, LLC董事長、UBI TW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Neurogroup, LLC董事長、UBI CNS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International IP Holdings, LLC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United Biomedical, Inc董事長、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長、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特聘榮譽海外首席科學家。 (2)許經松/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副董事長、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台塑鋰鐵材料(股)公司董事、台灣利得生物材料(股)公司董事。 (3)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林淑菁)/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及研發暨新事業育成中心執行副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董事。 (4)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林永朝)/ United Biomedical Inc.製藥品質暨法規部副總經理。 (5)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劉炯朗)/ 集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聯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力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傳電信(股)公司獨立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董事。 (6)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甘良生)/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執行長。 獨立董事: (1)張秀蓮/ 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事、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張令慧/ 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3)魏耀揮/ 馬偕醫學院校長。 監察人: (1)張清和/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監察人、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監察人、台安生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獨立董事、景凱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欣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李純正/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監察人、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監察人、亞太投資(股)公司監察人、台塑資源(股)公司監察人、八大電視(股)公司監察人、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協理。 (3)UBI TW HOLDINGS, LLC (代表人:謝明娟)/ 台灣健康諮詢學會常務監事、嘉南藥理大學醫務管理系助理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1)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王長怡):81,40
1.股東會決議日:105/09/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長怡 董事 (2)許經松 董事 (3)林淑菁 董事 (4)林永朝 董事 (5)劉炯朗 董事 (6)甘良生 董事 (7)張秀蓮 獨立董事 (8)陳令慧 獨立董事 (9)魏耀揮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王長怡 董事: UBI International Group, LLC董事長、UBI TW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Neurogroup, LLC董事長、UBI CNS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International IP Holdings, LLC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United Biomedical, Inc董事長、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長、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特聘榮譽海外首席科學家。 (2)許經松 董事: 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副董事長、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台塑鋰鐵材料(股)公司董事、台灣利得生物材料(股)公司董事。 (3)林淑菁 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及研發暨新事業育成中心執行副總經理、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董事。 (4)林永朝 董事: United Biomedical Inc.製藥品質暨法規部副總經理。 (5)劉炯朗 董事: 集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聯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力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傳電信(股)公司獨立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董事。 (6)甘良生 董事: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執行長。 (7)張秀蓮 獨立董事: 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事、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8)張令慧 獨立董事: 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9)魏耀揮 獨立董事: 馬偕醫學院校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王長怡 董事 (2)林淑菁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王長怡 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特聘榮譽海外首席科學家。 (2)林淑菁 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江川東路4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公司:動物用設計型合成(月太)疫苗之開發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9/2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張秀蓮/ 聯亞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金牛津事業(股)公司董事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獨立董、龍嚴(股)公司獨立董事、生物鎵科技(股)公司董事、恩典科研(股)公司董事、金芬芳(股)公司董事、安泰技術工程(股)公司監察人。 (2)張令慧/ 聯亞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榮宗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湘樺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義榮豐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榮宗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3)魏耀揮/ 聯亞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馬偕醫學院校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近期第二屆董事會委任後公告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6.異動原因:因董事提前全面改選,提前解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12/14~106/07/30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012.預計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4,000,000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 (一) 指標A:在職期間。獲配對象為本公司重要員工。既得時點為: A.自給與日起算,屆滿1年時且仍在職者,可取回獲配之1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B.自給與日起算,屆滿2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3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C.自給與日起算,屆滿3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6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D.自給與日起算,屆滿4年時且仍在職者,累計可取回獲配之10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二) 指標B:特殊或重大貢獻。獲配對象為對本公司營運業務發展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員工,其獲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時點與服務年限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發生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A.自願離職: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離職當日即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B.其他終止僱傭關係(含無須預告的終止勞動契約、免職及資遣):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終止僱傭關係當日即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C.留職停薪及育嬰假: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本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D.退休: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依照本發行辦法之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既得股份。 E.一般死亡: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F.受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者:其認購但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無法繼續任職或致死亡,仍可依照本發行辦法之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既得股份。 G.調職 (a)因應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員工轉任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購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依照本發行辦法之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既得股份。 (b)員工如自請調職轉任至關係企業時,視同員工自願離職,自離職當日即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員工為限。(二)實際得認購之員工及其得認購股份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或具公司經理人身分,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三)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本項所揭單一員工得取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本公司股票105年8月22日興櫃均價30.31元,扣除每股認購價格10元後,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20.31元,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28,434,000元,依既得期間估算,每年分攤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5年0元、106年14,894,000元、107年7,785,500元、108年3,723,500元及109年2,031,000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佔105年8月22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0.99%,預估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5年0元、106年0.10元、107年0.05元、108年0.03元及109年0.01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信託機構保管。於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 (2)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股東會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約執行。 (4)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 關事宜(議程內容新增)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0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09/2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C棟)112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提前全面改選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案。 (四)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五)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本次新增) 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9/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研發中抗癌標靶新藥UB-941,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1.事實發生日:105/08/15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抗癌標靶新藥UB-941,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准核同意執行人體第一期臨床試驗。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BRAF抗癌標靶新藥 (UB-941)。 (2)用途:治療BRAF突變陽性之癌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臨床一期試驗、臨床二期試驗、臨床三期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查。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人體臨床一期試驗審查(IND) 。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依試驗計畫進行人體一期臨床試驗各項準備工作並繼續研發。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450萬 (DCB在過去7年已投入約2.5億)。 E.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目前針對臨床適用之劑型進行最適化調整,隨後將啟動第 一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5/08/08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布局亞洲市場,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在香港設立子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成立及投資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8/0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387,049元,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41,399,055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0.01688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8/255.最後過戶日:105/08/2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2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9/028.除權(息)基準日:105/09/02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5年9月30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0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09/2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C棟)112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提前全面改選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案。 (四)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五)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9/27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8月18日至105年8月3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1.事實發生日:105/08/08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1~6月累計營收原申報數為新台幣177,943仟元,因會計師核閱 後調整為新台幣168,405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佈與國家衛生研究 院簽署「多價型手足口病疫苗之基於腺病毒載體之疫苗」非專 屬授權合約1.事實發生日:105/07/2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家衛生研究院。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7/25~135/07/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國家衛生研究院非專屬授權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全球實施「多價型手足口病疫苗之基於腺病毒載體之疫苗」研究成果之相關技術及專利。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任何一方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事由,致有暫停或終止本合約全部或部分約定之必要時,應由雙方協議後辦理。雙方如無法以協議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得終止本合約。 (2)保密責任。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疫苗產品之開發領域,跨足人用疫苗產品,本產品目前尚在開發階段,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多價型手足口病疫苗之基於腺病毒載體之疫苗」技術等。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5/07/13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股東會104年度年報第26、42頁部分內容。6.因應措施:更新之104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瑞瑜、許經松。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配合未來上櫃作業規定,調整董監席次及關係人持股比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3/26~106/07/3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10。(本屆董事變動:104.3.26增選董事四席;105.2.4增選獨立董事三席;105.2.18 獨立董事一席解任並於105.6.27完成補選; 105.6.30法人董事二席辭任)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6月30日接獲法人董事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代表人王瑞瑜、許經松之辭任書,即日起生效,缺額將擇期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補選。
1.股東會日期:105/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一)104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暨討論事項: (一)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獨立董事當選人:魏耀揮 博士。 (二)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四、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鴻博士/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社會與管理藥學博士。 現任: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財團法人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監事、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董事。 曾任:衛生署藥政處薦任技正、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衛生署藥政處處長、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局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副教授、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所長、台灣藥學會理事長、衛生署顧問、衛生署指示藥品審議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署藥事服務品質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魏耀揮博士/美國紐約州立大學Albany校區化學系生物化學博士。 現任:馬偕醫學院校長。 曾任: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生物化學科副教授、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生物化學科教授兼主任、國立陽明醫學院訓導長、國立陽明醫學院公共儀器中心主任、國立陽明大學細胞及分子生物學研究中心主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生物科學發展處處長、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及生物化學研究所教授、國立陽明大學教務長、馬偕醫學院醫學系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一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27~106/07/308.新任生效日期:105/06/27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8/10 (本屆董事變動:104/03/26增選董事四席;105/02/04增選獨立董事三席;105/02/18獨立董事一席解任並於105/06/27補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黃文鴻博士於105/02/18解任,故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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