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勝光電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4/12/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張粉/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刁國棟/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0~106/06/197.新任生效日期:104/12/1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2/162.發生緣由:(1)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已收足股款。(2)本公司訂定104年12月16日為增資基準日。(3)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新股發放日期。3.因應措施: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3.因應措施:NA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2797號函核准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每股定為新臺幣1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即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296.69095343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合併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年11月11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4年11月7日起至104年11月11日止。股款繳納期間:自104年11月13日起至104年12月13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4/09/16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6月26日一○四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257,844,05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78,440,55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1095號函,自104年08月14日申報生效核准及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4年9月4日中商字第 1040021049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擬辦理減資換票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擬訂定民國104年9月30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104年9月26日至104年10月5日止停止舊股票轉讓過戶登記。自民國104年10月6日起全面換發新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86,493,3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2,864,933,950元。本次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257,844,05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78,440,550元以減資彌補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其減資比例為90%,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消除股份,即每仟股減少900股(計算至股為止),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1.董事會決議日:104/08/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張粉,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國禧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 聯勝光電(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原因:為配合104年6月3日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務協商第三次會議結論第五條借款人承諾事項。6.新任生效日期:104/08/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6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銷除已發行普通股257,844,05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78,440,55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1095號函核准,自104年8月14日申報生效在案,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8月24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4/06/26經一○四年股東常會決議,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計新台幣2,578,440,5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57,844,055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6,493,395元,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計28,649,3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90%。(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3)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掛號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4)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鉅星投資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缺額4.異動原因:董事個人因素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0~106/06/197.新任生效日期:無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4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巿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5)本公司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報告。(6)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2)本公司增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管理辦法」及「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訂於104/04/01至104/04/10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處所: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台中巿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
1.事實發生日:104/03/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減資緣由:本公司100年第1次與第2次買回之庫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依法規定應予以減資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4.消除股份:2,500,000股。5.減資比率:0.86%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864,933,950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3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04/03/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減資緣由:為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健全未來營運發展需要3.減資金額:新台幣2,578,440,550元4.消除股份:257,844,055股5.減資比率:9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6,493,395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俟本案於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減資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2)本次減資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代取得人文天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1.事實發生日:104/01/132.發生緣由:代取得人文天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3.因應措施:1.被取得股份公司: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88,993,395股2.取得人資料:(1)取得人:文天就 MAN, TIN CHOW。(2)取得人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6,000,000股。(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2.46%。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3年12月30日,經由現金資增認股方式取得(增加)36,000,000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5.取得股份之目的:個人投資。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10,800,000元。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42.發生緣由:為強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之功能性、服務內容與品質,提升股務作業時效及節省成本之需要。3.因應措施:原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辦股務業務,自104年1月1日起,改委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接辦。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改派代表人為董事相關事宜1.發生變動日期:103/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昉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國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智松4.異動原因:原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8,586,317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0~106/06/197.新任生效日期:103/09/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2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國欣,聯勝光電(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張粉,國禧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5.異動原因:董事長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103/08/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黃國欣董事: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昉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20_106/06/1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長:黃國欣 擔任聯嘉光電(股)公司技術總監董事: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黃昉鈺 擔任聯嘉光電(股)公司總經理上述經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國欣廣玉投資(股)公司聯嘉光電(股)公司林蒼祥黃銘世獨立董事:邱建良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國欣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昉鈺國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張粉永續節能科技服務(股)公司代表人:黃李彩雲永續節能科技服務(股)公司代表人:黃銘世鉅星投資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邱建良、林寬明、潘兆偉4.異動原因:董事屆期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國禧投資(股)公司:8,586,317股永續節能科技服務(股)公司:4,02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21_103/06/207.新任生效日期:103/06/2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經台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旭明光電聲請本公司重整及緊急保全處份案1.事實發生日:103/05/072.發生緣由:股東旭明光電(股)公司及林孜翰、魯柏麟於3/25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聯勝光電(股)公司重整聲請及緊急保全處分。3.因應措施:本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整字第1號 雅股及103年度聲字90號 雅股裁定,旭明光電(股)公司等股東聲請聯聯光電(股)公司重整事件及緊急保全處分,裁定聲請駁回。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0公告內容: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3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承認本公司一○一暨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3)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案(4)討論事項: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或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臨時動議三、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4月22日起至103年6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點: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聯絡電話(02)2361-1300。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61-1300)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前38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本公司(電話:04-2465-7899),並副知證基會。5.受理股東提案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詳情請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及股東提案權相關公告。6.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282.發生緣由:本公司3/26接獲證期局來電表示,由旭明光電(股)公司、林孜翰及魯柏麟,共計持股10%以上股東,於3/25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聯勝光電(股)公司重整聲請。3.因應措施:(1)本公司已於第一時間將本案提報董事會,並向債權銀行提出說明,此一事件純屬股東個人行為,本公司事前毫不知情,亦從未有此一規劃,特此嚴正澄清。(2)本公司業已委請律師研擬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之必要措施。在公司營運持續好轉及債權銀行支持情況下,本公司十分有信心維持正常營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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