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勝光電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解散清算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綜合考量整體經濟因素及本公司個別狀況等,擬辦理解散清算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並依法提請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討論後,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登記許可及續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綜合考量整體經濟因素及本公司個別狀況等,擬辦理解散清算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並依法提請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討論後,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登記許可及續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變更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3.因應措施: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增列事項)
1.本公司擬辦理解散清算案。
2.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3.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法」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變更事項)
1.本公司選任一席清算人案。
2.本公司選任一席監察人案。
(五)臨時動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變更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3.因應措施: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增列事項)
1.本公司擬辦理解散清算案。
2.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3.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法」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變更事項)
1.本公司選任一席清算人案。
2.本公司選任一席監察人案。
(五)臨時動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8/07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莊代如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政策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莊代如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政策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4/2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張進德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政策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張進德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玉芝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致富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政策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
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
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
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
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
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
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3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2)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2)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胡瑞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30~114/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胡瑞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30~114/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3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重新選舉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重新選舉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4/26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4月26日董事會提名並審核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之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其中獨立董事邱建良先生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3.因應措施:為借重邱建良先生其財經領域之專才,及學界資歷與擔任銀行常董之經驗,除行使獨立董事之職權及監督董事會運作外,並能提供公司財務專業之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8/102.發生緣由:依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延期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6(星期四)(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110年4月13日發佈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O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召開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權出席股東會之股東為列載於原定110年5月2日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者。(2)依金管會110年06月29日金管證交字第110362665號公告規定,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不另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依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10年5月24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股東會開會日期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舉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3.因應措施:本公司原訂110/6/30召開之年度股東常會擬暫停辦理,嗣後召開日期及地點將召集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公告週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1/12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0年1月12日第六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3.因應措施:一、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二、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及原財政部證期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三、發行總額:在不超過新台幣6億元額度內辦理。四、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私募價格於股東會決議之範圍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之訂價依據進行訂價。(2)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訂價方式,係依據法令規範並反映公司經營現況,且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流動性亦較差等因素,其私募價格之訂定尚屬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響。五、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考量公司未來展望,本次私募取得之資金用於購買機器設備及充實未來營運發展,除挹注產銷動能,提升產品良率外,對穩定財務結構,將有明顯助益。六、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1)本公司最近年度處於虧損狀態,截至一○八年度財務報告累積虧損為新臺幣1,682,428仟元尚未彌平,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三條規定,得採行私募方式辦理增資。(2)考量公司近年之營運績效,雖虧損金額隨著公司營收來源及樽節開支下有逐漸縮小之趨勢,以公開募集方式籌資,恐較難獲得市場投資人青睞,致資金募集計畫之完成存有不確定性。惟產業變化快速,公司亟待轉型,為迅速提升產能及營運績效,確有挹注營運資金之急迫需求,考量資本市場狀況及發行成本,採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洽辦公開發行之限制因素,將更確保與策略性伙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增加資金取得來源之彈性,改善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實有正面助益,故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有其必要性並且合理。七、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股票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再行賣出。二、本公司自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三、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外,其他一切未盡事宜等,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實際市場狀況及相關規定辦理。四、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應說明事項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點選投資專區下之私募專區或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hpoled.com.tw)。
1.事實發生日:110/01/12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0年1月12日第六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3/02(2)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3)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二、臨時動議(4)停止過戶期間:110/02/01~110/03/02(5) 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41-9977)。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電話:(04)2465-7899),並副知證基會。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如於上午9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六、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9/04/222.發生緣由:一、業經本公司109年4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二、本公司108年4月26日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不超過50,000,000 股,得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至三次辦理。三、至109 年4月25日前述私募普通股案已完成募集發行6,100,000股,因限期屆滿,亦無其他發行計畫,故僅就已募集金額新臺幣61,000,000元全數投入公司營運及購置機器設備,剩餘未發行之額度計43,900,000股將不再繼續辦理募集發行。3.因應措施:爰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5條之規定,提送本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7/0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智松(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重新選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8/07/0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7/032.發生緣由:緣董事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經本公司108年7月3日董事會決議聘任紀國鐘獨立董事、邱建良獨立董事及許進恭獨立董事擔任本公司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張智松董事:黃國欣董事:文天就董事:黃銘世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胡瑞卿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刁國棟獨立董事:邱建良獨立董事:林寬明獨立董事:潘兆偉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張智松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溪新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胡瑞卿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刁國棟獨立董事:紀國鐘獨立董事:邱建良獨立董事:許進恭4.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張智松,持有股數251,340股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溪新,持有股數2,117,260股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胡瑞卿,持有股數2,117,260股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刁國棟,持有股數2,117,260股獨立董事:紀國鐘獨立董事:邱建良獨立董事:許進恭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29~108/06/287.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係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刁國棟董事:永結同心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胡瑞卿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28~111/06/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第四屆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新任審計委員姓名:紀國鐘獨立董事、邱建良獨立董事、許進恭獨立董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5/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文天就/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因該董事於2019年5月8日被香港當地法院宣告破產,故而辭任本公司董事一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29~108/06/28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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