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勝光電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1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特定人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10/1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本次現增餘股已簽訂投資協議書洽特定人,另簽訂股權協議書,授予該特定人一年內得參與本公司私募或現增之特定人認股權利,使其持有本公司股權達50%以上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需將專利及專利權設質予該特定人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使現金增資計劃於募集期限內完成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完成101年度現增及充實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9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負債比率、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 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1/10/09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4月25日證櫃審字第1010008421號函辦理一、101年9月份財務比率流動比率:105.54%速動比率:26.71%負債比率:84.53%二、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 / 月份 101年10月 101年11月 101年12月現金流入合計 163,751 96,729 378,517現金流出合計 134,363 95,315 127,337三、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仟元)融資額度:3,369,105已用額度:2,309,061額度餘額:1,060,044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延長第二次 補償方案及承諾書1.事實發生日:101/10/08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申請募集期間延長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5482號函,核准延長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11月7日止。6.因應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訂定補償方案如後:一、本公司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二、適用對象:本公司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三、申請期間:101年10月12日至101年10月22日止。四、補償方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101年10月11日之前寄發「股款退回申請書」予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於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巳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收據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1年10月22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為維持原認購意願。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一)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維持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以利息補償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數x發行價格4.5元】x【 (10月1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利率(註1)/365】(二)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10月1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註1)以申請期間起算日101年10月12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三)本公司依據股務代理部收到之股款退回申請書,預定於101年11月8日以匯款或開立支票及掛號方式退還繳交之股款;仍維持認購意願補償利息預定於101年11月8日以匯款或開立支票及掛號方式郵寄之。六、承諾書本公司經101年3月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6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核准在案。因市場環境變化本公司於101年6月18日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及調整發行價格為4.5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515號函核准。特定人繳款期限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0172號函核准延長至101年9月30日。惟因所洽特定人異動,為順利完成資金募集及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長決定再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11月7日,為保障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茲承諾若有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黃國書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6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20,000,000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申報生效,續經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515號函核准變更發行價格及延長募集期間。二.另經101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0172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01年9月30日,本公司為洽特定人需要,擬續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11月7日。6.因應措施: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11月7日,待核准後將辦理已繳款股東及員工之補償方案及後續現增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經營策略規劃考量,擬聘黃國欣先生為本公司執行長,6.因應措施:實際就任日期依董事會決議之生效日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1/09/21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因董事整體投資策略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黃銘世,放棄認購股數30,71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2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2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暫定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工商服務大樓702會議室(台中市大雅區中科路6號7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2.資產減損報告案。二、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案。三、討論事項1.解除本公司董事或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規定,股票停止過戶登記自101年10月24日起至101年11月22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1年10月23日(星期二)。
公告本公司101年8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負債比率、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 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1/09/10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4月25日證櫃審字第1010008421號函辦理一、101年8月份財務比率流動比率:109.7%速動比率:59.1%負債比率:82.87%二、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 / 月份 101年09月 101年10月 101年11月現金流入合計 176,251 57,327 91,700現金流出合計 152,715 95,722 121,322三、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仟元)融資額度:3,394,820已用額度:2,317,272額度餘額:1,077,548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30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營收淨額查核數為333,703,236元,較公司自結數352,061,352,減少18,358,116元,乃因部分銷貨收入期後退回及折讓,故將相關之營收金額依會計準則調整。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30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評估相關資產減損情形,經評估結果一O一年上半年度資產減損金額667,094仟元。6.因應措施:本次評估結果,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20,000,000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申報生效,續經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515號函核准變更發行價格及延長募集期間.依本公司公告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7月16日至101年8月14日止,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年8月15日至101年8月29日,為洽特定人需要,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9月30日。6.因應措施: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9月30日,待核准後將辦理已繳款股東及員工之補償方案及後續現增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14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本公司客戶駿佳國際有限公司所開立兩張票據,面額分別為6,395,338元及8,276,016元,合計14,671,354元未如期兌現, 該客戶截至101年8月14日尚有應收帳款11,979,653元,應收票據14,671,354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擬於適當時機採取法律行動.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0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憲章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1~103/06/208.新任生效日期: 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今日收到郭憲章董事辭職信,其辭任日期依來文為101年8月1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0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憲章/本公司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1~103/06/2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今日收到郭憲章董事辭職信,其辭任日期依來文為101年8月1日
1.事實發生日:101/07/25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訂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10頁有關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之資料6.因應措施:資料修訂後重新上傳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1/07/20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行政院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通報資遣勞工140人,主管機關亦於 101年6月29日中環字第1010014407號函,回覆本公司未依規定於解僱60日 前送交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 3.處理過程: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 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短期內已無大量解僱員工之計劃,未來將視人員組織規劃依法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價格及繳款期間後相關內容公告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02.發行股數:2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4.5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15%,計3,0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85%,計1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得認購 102.10615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 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案現金增資認股基 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不因調整發行價格及延長募集期間而變更,股東應依本公司101年5月 21日公告內容進行辦理。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6/1113.最後過戶日:101/06/0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6/0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1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1年7月16日至101年8月14日 特定人繳款期間:101年8月15日至101年8月29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年5月17日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銀行西屯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銀行健行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申報生效。 (2)本公司申請調整發行價格為4.5元及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1010030515號函核准辦理。 (3)本案之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不因申請上項業務而變更,仍依公司法 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7日起至民國101年6月11日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 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應依本公司101年5月21日公告 內容進行辦理,俾可享有認股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 理過戶者,本公司亦將依101年5月21日公告內容辦理過戶手續。 (4)繳款人如所繳納股款餘數為元以下之貨幣單位,將進位至元貨幣單位。 (5)本次決議未盡事宜或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授權董事長 決定。
1.事實發生日 :101/07/0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6月21,22及26日向行政院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通報資遣勞工140人 ,主管機關亦於101年6月29日中環字第1010014407號函,回覆本公司未依規定於解僱60日 前送交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 3.處理過程: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 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短期內已無大量解僱員工之計劃,未來將視人員組織規劃依法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05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6.因應措施:詳其他應敘明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1年6月21日、22日及26日共計裁減140名員工,已通報中科管理局 等主管機關,並同時實施理級以上主管減薪政策。 本公司資遣員工及減薪乃因產業環境因素導致公司經營虧損及新產品開發 業務政策改變所致,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藍綠生產線處於虧損狀態,計畫減少生產虧損之產品,並調整至毛利率 較高之垂直式新產品,因此將過剩之人力及專業領域不適合之員工裁減,故藍綠生產 線仍持續運作中,本公司並無停工之情事。 二、本公司藍綠生產線之機器設備未有處分之情事,設備之產能亦無減少, 故無減產之疑慮。惟產能利率在新產品未達一定規模前較裁員前稍有調整。 三、由於藍綠產品之銷售比重不大,且垂直式產品已陸續投產,產品別的調整對 本公司業務影響有限,本次裁員乃將過剩之人力及專業領域不適合之員工裁減, 不影響本公司之銷售額。 四、本公司因產業環境今年度目前仍處於虧損狀態,除上述裁減員工措施,亦實施理 級以上主管減薪政策,並為提高經營績效進行部門整併,以降低薪資費用。 結論: 一、本公司皆依勞基法給付被資遣之員工,日後經營上若有用人之需求時,將優先 考慮本次非因績效因素資遣之員工。 二、此次人力調整,公司經營體質明顯改善,對整體營運具有正面助益。
1.事實發生日:101/06/29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6.因應措施:詳其他應敘明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民國一O一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於民國一O一年五月八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有鑑於近 日來資本市場變化劇烈,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 出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1年11月7日。 (二)本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法進行公告,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將俟金 管會核准後另訂之。 (三)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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