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宇藥品(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4/14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1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0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2) 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3) 105年員工及董監事酬勞發放情形報告。(4)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二、承認事項(1)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2)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廢止「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2) 訂定「董事選舉辦法」案。(3)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5)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6)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7)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六、臨時動議:無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4月29日至106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28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106年4月28日(含)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辦理過戶登記。二、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受理提案地點: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電話:02-2658-2577分機281。
1.事實發生日:106/04/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1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3).105年員工及董監事酬勞發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2)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廢止「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2) 訂定「董事選舉辦法」案。(3)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5)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6)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7)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8)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六、臨時動議:無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4月29日至106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2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106年4月29日(含)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辦理過戶登記。二、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受理提案地點: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電話:02-2658-2577分機281。
1.事實發生日:105/1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5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二)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汪嘉林先生、謝明娟小姐、黃詩瑩小姐。(三)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自105年12月27董事會通過生效,至106年08月12日止,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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