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泓能源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10/07/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景雄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景雄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10/07/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景雄董事:魏劍輝董事:林茂發董事:豐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三棠董事:勤力合實業(股)公司代表人:王連任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01~113/06/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0/07/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2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0/07/01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蘇定堅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顏曉芳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立本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張宜鈞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程建憲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長期業務發展及內部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0/07/0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10年股東常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1(3)股東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4.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若仍受疫情影響而須變更110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及地點等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0/05/282.發生緣由:業務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 業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 110/05/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士鈞/業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5)異動情形:資遣。(6)異動原因:營運策略改變。(7)生效日期:110/05/28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策略改變,暫不設置業務主管一職。
1.事實發生日:110/05/282.發生緣由:研發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 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 110/05/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權澤/研發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5)異動情形:資遣。(6)異動原因:營運策略改變。(7)生效日期:110/05/3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策略的轉型,產品的不同,相對研發人材的需求也會有很大的差異性,所以目前暫不適合設研發主管壹職,待產品銷項能與市場契合後,再決定禮聘研發人材的取向。
1.事實發生日:110/05/282.發生緣由:代理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育瑛,本公司董事長特助(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立德,本公司副總經理(3)異動原因:職務調整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8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蕭國棟,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彭雲燈,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代理)(3)異動原因:職務調整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5/20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22。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3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公司資本減少後,每股淨值將可回升,以利公司未來之營運發展。 (1)減資金額:新台幣245,862,700元 (2)銷除股份:24,586,270股 (3)減資比率:約為20%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83,450,830元 (5)預定股東會日期:110/06/22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授權的基準日等事宜。(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包括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0/05/13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林雪絨/財務經理 新任者姓名:張惠雯/財務處長 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生效日期:110/05/13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言人異動案。
1.事實發生日:110/05/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110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22日(星期二)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24日起至110年6月22日止。五、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況報告。2.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 (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資新台幣 245,862,700元(銷除股份24,586,270 股),減資比例為20%以銷 除虧損。(新增)4.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監事應選名額。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董監事選舉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處所: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電話:(04)25586777)。
1.董事會決議日:110/05/1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明德-長泓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代理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景雄-長泓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長/代理總經理陳明德先生因健康因素申請退休,經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05/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110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22日(星期二)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24日起至110年6月22日止。五、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況報告。2.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 (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5.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監事應選名額。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董監事選舉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處所: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電話:(04)25586777)。
1.發生變動日期:110/05/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明德/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9~110/06/28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生效日110年5月10日。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案3.因應措施: 人員變動別:財務暨會計主管 發生變動日期: 110/05/10 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芳群/財務暨會計主管。 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惠雯/財務暨會計主管。 異動情形:新任 異動原因:新任。 生效日期:110/05/10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0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
1.事實發生日:110/05/0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業務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張哲榮/本公司業務代理主管。 新任者姓名:李士鈞/本公司業務主管。 異動情形:新任。 異動原因:新任。 生效日期:110/05/054.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110/05/05起,由李士鈞接任本公司業務主管, 將於下次董事會予以追認通過。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9年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案及退還股款暨補償方案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 110/05/04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1733號函同意廢止。3.因應措施: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現金增資案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0.755%(註1)/365】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0年04月27日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 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註2:應還之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實際收到金管會來函日期110/05/04。
1.事實發生日:110/04/272.發生緣由:1.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272427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10年1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008號函核備延長繳款期限至110年5月2日。2.茲因整體市場環境變化,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權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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