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流資服(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14/06/0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選舉第二屆董事。
當選董事: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2)通過配合初次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3)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選舉第二屆董事。
當選董事: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2)通過配合初次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3)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賴郁仁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方詳棋
獨立董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董 事 陳彥甫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 李常裕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呂仁傑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副總
董 事 賴郁仁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陸保綱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董 事 陳彥甫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 李常裕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呂仁傑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副總
董 事 陸保綱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董 事 黃廷弘 安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 事 陳彥甫 持有股數 1,701,561股
董 事 李常裕 持有股數 251,029股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數 1,513,532股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持有股數 1,088,119股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持有股數 654,873股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持有股數 654,873股
獨立董事 陳麒文 持有股數 0股
獨立董事 張婉婷 持有股數 0股
獨立董事 馬昌永 持有股數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3/15~115/03/1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賴郁仁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方詳棋
獨立董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董 事 陳彥甫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 李常裕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呂仁傑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副總
董 事 賴郁仁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陸保綱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 事 陳彥甫
董 事 李常裕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董 事 陳彥甫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 李常裕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呂仁傑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副總
董 事 陸保綱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董 事 黃廷弘 安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 事 陳彥甫 持有股數 1,701,561股
董 事 李常裕 持有股數 251,029股
董 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數 1,513,532股
董 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持有股數 1,088,119股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持有股數 654,873股
董 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持有股數 654,873股
獨立董事 陳麒文 持有股數 0股
獨立董事 張婉婷 持有股數 0股
獨立董事 馬昌永 持有股數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3/15~115/03/1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明儒/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已於114年06月04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
(2)本公司已於114年05月15日公告內部稽核主管新任之重大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明儒/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已於114年06月04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
(2)本公司已於114年05月15日公告內部稽核主管新任之重大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甫/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取消執行長一職
7.生效日期:114/03/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經11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遵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
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四條規定,自114年03月14日起取消執行長一職,以契合
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跨部門溝通及指揮協調均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完善權責分工,
並無高階主管離職之情事。因此,本公司取消執行長一職,不影響公司營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甫/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取消執行長一職
7.生效日期:114/03/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經114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遵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
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四條規定,自114年03月14日起取消執行長一職,以契合
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跨部門溝通及指揮協調均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完善權責分工,
並無高階主管離職之情事。因此,本公司取消執行長一職,不影響公司營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會決議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呂仁傑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陸保綱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黃廷弘
獨立董事 陳麒文
獨立董事 張婉婷
獨立董事 馬昌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麒文
方詳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陳麒文
張婉婷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9/25~115/03/14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麒文
方詳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陳麒文
張婉婷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9/25~115/03/14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彥甫
4.舊任者簡歷: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陳彥甫
6.新任者簡歷: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故重新推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彥甫
4.舊任者簡歷: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陳彥甫
6.新任者簡歷: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故重新推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麒文
方詳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陳麒文
張婉婷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9/25~115/03/14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麒文
方詳棋
陳銘芷
4.舊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詳棋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銘芷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陳麒文
張婉婷
馬昌永
6.新任者簡歷:
陳麒文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馬昌永 安泰銀行法人金融總處法金北五區區主管/資深業務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及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9/25~115/03/14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明儒/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4年02月03日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之重大訊息。
(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明儒/本公司專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4年02月03日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之重大訊息。
(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在案。
(2)本公司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
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2284號函准予廢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准予廢止此次現金增資案後,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
加算利息返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
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
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臺灣銀行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應退還之已繳股款,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
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
日在案。
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
劃,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申請撤銷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特此聲明
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或廢止通知後,
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原股
東、員工及認股人,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若因撤銷該
現金增資案,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
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
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04月3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在案。
(2)本公司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
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2284號函准予廢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准予廢止此次現金增資案後,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
加算利息返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
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
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臺灣銀行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應退還之已繳股款,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
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
日在案。
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
劃,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申請撤銷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特此聲明
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或廢止通知後,
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原股
東、員工及認股人,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若因撤銷該
現金增資案,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
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
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04月3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在案。
(2)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向主
管機關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份,將以自有
資金及與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
公告;相關作業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
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36704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在案。
(2)鑑於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向主
管機關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份,將以自有
資金及與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
公告;相關作業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公告)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新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4/03/20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本公司113年10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3月13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定期間114年03月17日
至114年03月20日止,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4年04月30日止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113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擬訂
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4年03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
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
增資認股繳款收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
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
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第一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議決議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
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6704號函
同意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4/03/20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本公司113年10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3月13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定期間114年03月17日
至114年03月20日止,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4年04月30日止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113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擬訂
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4年03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
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
增資認股繳款收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
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
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第一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議決議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
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6704號函
同意備查。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性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 ------------ ------------------
董事長 陳彥甫 250,071 100%
董事 李常裕 53,910 100%
董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公司 125,316 100%
董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公司 174,310 100%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公司 75,420 100%
------- ---------------------- ------------ ------------------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性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 ------------ ------------------
董事長 陳彥甫 250,071 100%
董事 李常裕 53,910 100%
董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公司 125,316 100%
董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公司 174,310 100%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公司 75,420 100%
------- ---------------------- ------------ ------------------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1/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6,0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9,88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8,24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07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4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4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90,80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1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1,6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1/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6,0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9,88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8,24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07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4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4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90,80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1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1,6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公司購買新商辦,經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變更公司營業地址如下: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03號11樓之1
變更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6.因應措施:預計於114年3月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營業地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公司購買新商辦,經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變更公司營業地址如下: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03號11樓之1
變更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6.因應措施:預計於114年3月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營業地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新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本公司113年10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3月13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定期間114年03月17日
至114年03月20日止,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4年04月30日止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113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擬訂
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4年03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
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
增資認股繳款收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
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
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第一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議決議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
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本公司113年10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3月13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定期間114年03月17日
至114年03月20日止,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4年04月30日止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113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擬訂
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4年03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
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
增資認股繳款收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
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
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第一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議決議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
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2樓 興富發T1二樓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3.擬通過配合初次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4年3月28日起
至114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114年
4月7日下午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電話:(02)2507-885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2樓 興富發T1二樓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3.擬通過配合初次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4年3月28日起
至114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114年
4月7日下午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電話:(02)2507-885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03
2.公司名稱:直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營運發展及業務需求
辦公暨營業登記地址遷址,變更資訊如下:
變更前: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四樓之6
變更後: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58號6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得變更營業處所。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說明一:公司預計搬遷日為114/04/0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直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營運發展及業務需求
辦公暨營業登記地址遷址,變更資訊如下:
變更前: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四樓之6
變更後: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58號6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得變更營業處所。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說明一:公司預計搬遷日為114/04/0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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