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勝光學(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2/03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03244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案。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6/01/24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5/12/273.變動原因:考量國內資本市場環境及本公司股價波動,經評估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後,擬議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此次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待未來更合適之時機再申辦現金增資。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現金增資因尚未開始繳款,故無重大影響。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12/272.發行股數:2,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20,000,000元。5.發行價格:暫定10元。6.員工認購股數:15%(即3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即1,700,0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2/1113.最後過戶日:106/02/0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2/0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2/1116.股款繳納期間:106/02/24∼106/03/0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7日金管證字第105005255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及其相關事宜如須修正或補充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5/12/06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二屆第四次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及『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等議案,經全體出席薪酬委員決議,待辦法更為完善後再行提出討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15%。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認購股數外其餘發行新股總數8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計畫、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處理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及認股期限有關發行新股相關細節,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鑫泓景光學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文書案號:(2016)粵0391民初2270號2.事實發生日:105/11/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鑫泓景光學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應收帳款事宜,本公司於11月22日委託律師對該公司進行訴訟請求。4.處理過程:現由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受理審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告於2016年8月19日出具還款計畫,確定其尚欠本公司貨款RMB1223724.93元,而截至訴訟日止被告尚欠原告RMB1153019.93元。(2)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已全數提列備抵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1.發生變動日期:105/10/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鳳儀,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請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4/06/30 ~ 107/06/2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10/19接獲林鳳儀獨立董事辭任書,生效期間為105/11/1起。
1.發生變動日期:105/10/1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鳳儀,現任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請辭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30 ~ 107/06/29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10/19接獲林鳳儀獨立董事辭任書-審計委員會委員,生效期間為105/11/1起。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電子報2.報導日期:105/09/13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電子報報導•(據傳在兆豐案有洗錢疑雲的神秘人士Mr.Wu很有可能是保勝光學董事長伍必霈...),有關上列事件,純屬參加政論性節目名嘴之個人言論,該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政論節目之言論,若有影射本公司之情事,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6.因應措施:發佈上傳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20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4年度年報第12、13 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上傳104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112.公司名稱: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修正105年6月資金貸與他人資訊揭露明細表:(1)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誤植為:23,000,000仟元更正為23,000仟元(2)期末餘額誤植為20,000,000仟元更正為20,000仟元(3)實際動支金額誤植為20,000,000仟元更正為20,000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0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5/06/03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民國105年6月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慎重評估公司整體營運規劃,並避免影響股東權益,考量重新提報本公司董事會討論決議確定之增資發行股數,故擬先撤回本次申報現金增資案件,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行送件。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現金增資因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故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6/292.重要決議事項:壹、報告事項一、104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貳、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104年度虧損撥補案。參、討論事項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修正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0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000,000股為上限。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認購股數外其餘發行股數總數9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實際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計畫、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處理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及認股期限有關發行新股相關細節,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5/05/122.公司名稱: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修正105年4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備註:(1)105年4月資金貸與備註誤植為:11.計算方式:50,347仟元(保得士103年財報之股東權益淨額)x40%=20,139仟元更正為:11.計算方式:50,347仟元(保得士104年財報之股東權益淨額)x40%=20,139仟元(2)105年4月背書保證備註誤植為:註4.計算方式:50,347仟元(保得士103年財報之股東權益淨額)x150%=75,521仟元更正為:註4.計算方式:50,347仟元(保得士104年財報之股東權益淨額)x150%=75,521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4/12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4/12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決算表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4/11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105年3月營收公告如下:本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307,617仟元,更正為30,617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14號(本公司員工餐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4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104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二)討論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權。(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自105年4月25日起至105年5月4日下午5時止。(4)受理處所: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地址: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14號。(5)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整,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1.事實發生日:105/03/112.公司名稱: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月資金貸與他人資訊金額誤值更正如下: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對母公司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誤植為23,000仟元,更正為0仟元。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正確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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