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億泰興電子(未)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8/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康育萍專員,力特光電科技(股)組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008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485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14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辦理修訂本公司99年度年報第28頁至29頁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版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42.法人名稱:躍利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鎮德;躍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指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08~101/06/07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4~101/06/07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代表人李佳玲於100/6/13請辭,並於當日發佈重大訊息。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132.法人名稱:躍利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佳玲,旭樺管理顧問(股)公司投資部資深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原因:業務繁忙無暇他顧。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08~101/06/077.新任生效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1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99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6/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智仁協理,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0/06/1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4858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財會主管林建勝協理於100/4/26請辭,新任主管於100/6/10董事會通過委任。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5/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鎮安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務代理人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7.生效日期:10005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4858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有適當人選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及依相關規定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4/2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建勝協理,樂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務代理人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7.生效日期:100/04/26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4858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有適當人選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及依相關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21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將自100年4月6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傳真:(02)2708-5000二、凡本公司股東自100年4月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不分配。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本期擬不分配股東紅利、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
1.事實發生日:100/03/14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日本強震對本公司營運尚無立即重大影響,惟後續因日本限電及運輸狀況,可能致部份供料交期會拉長。6.因應措施:持續與供應商保持密切聯繫,視狀況調整供應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99年11月29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577號函核准發行,並奉新北市政府100年2月15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0802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8,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1,365,07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000,000元整。(三)增資後股本:普通股35,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1,365,070元整。(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三、前項增資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交付,訂於100年3月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集保帳戶登摺即可,並同日上櫃買賣。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TL  18 3422 億泰興  100/02/23 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577號函核准發行,並奉新北市政府100年2月15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0802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8,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1,365,07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000,000元整。(三)增資後股本:普通股35,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1,365,070元整。(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三、前項增資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交付,訂於100年3月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集保帳戶登摺即可,並同日上櫃買賣。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577號函核准發行,並奉新北市政府100年2月15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0802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8,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1,365,07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000,000元整。(三)增資後股本:普通股35,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1,365,070元整。(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三、前項增資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交付,訂於100年3月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集保帳戶登摺即可,並同日上櫃買賣。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1/27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100年1月27日截止,惟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一四二條.第二六六條第三項及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辦理,自100年1月28日至100年3月1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2)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份,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該公司現金增資股數達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者。1.事實發生日:100/01/27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基於個人財務規劃。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 李益仁  830,571股  100%董事 研本投資(股)公司  470,502股  100%監察人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公司  246,299股  100%監察人 躍利投資有限公司  96,778股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華亞創業投資(股)公司.裕基創業投資(股)公司等5,979,127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1/27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100年1月27日截止,惟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公告;前次公告誤植公告主旨,本次公告更正主旨內容。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一四二條.第二六六條第三項及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辦理,自100年1月28日至100年3月1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2)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份,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1/262.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揭露本公司98年度年報第41頁有關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6.因應措施:修正後98年度年報電子檔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台幣7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577號核准發行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腦週邊設備(磁碟機鍵盤顯示器)電源供應器之裝配及買賣經銷業務。2.前項各項產品進出口貿易業務(限工廠產品)。 3.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產品報價及投標業務(限工廠產品)。(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柒億元,分為柒仟萬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1,365,070元整,分為28,136,507股,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3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至7人、監察人1至3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5年8月16日,第15次修正於民國99年6月25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現金增資新台幣84,000,000元整,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即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23.908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九)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十)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柒億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1,365,070元,分為35,136,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一)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莊分行。 (十三)股款專戶之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思源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日期:自民國100年1月26日起至100年1月27日止,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巿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請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索取。 (十六)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月21日為認股基準日,自100年1月17日起至100年1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最後過戶日100年1月16日(日)適逢假日,務請於100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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