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撒大飯店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3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約新台幣2.48元;茲經103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3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3年8月20日(星期三),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0三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4公告內容:壹、開會時間:民國一0三年六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貳、開會地點: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六號(墾丁凱撒大飯店)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查人審查本公司一0二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及時間: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北市敦化北路一六七號十八樓),受理期間為民國一0三年四月七日至一0三年四月十七日。伍、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三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三)至一0三年六月十四日(星期六)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0三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陸、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柒、特此公告捌、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因子公司金融機構借款而對子公司背書保證展期,額度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2/07/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越南凱撒衛浴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758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5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721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子公司金融機構借款屆期續約,予以展期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731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541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合約到期(2)日期:銀行授信合約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1517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4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3.6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2元,共計77,400,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7/295.最後過戶日:102/07/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048.除權(息)基準日:102/08/0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77,400,000元,茲訂定102年8月4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1.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不計),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102年8月1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二、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約新台幣2.22元;茲經102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2年8月20日(星期二),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1.董事會決議日:102/06/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道 凱撒大飯店董事長兼任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慧娟 墾丁凱撒大飯店總經理5.異動原因:營運所需6.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彤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道董事:彤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明董事:彤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志董事:彤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淳信董事:彤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南聰董事:日商日本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多田利郎董事: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人正監察人:寶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江輝監察人:大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榮芳監察人:明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裕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林鴻道董事:林鴻明董事:林鴻志董事:江淳信董事:林南聰董事:日商日本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多田利郎董事: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人正監察人:寶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江輝監察人:大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榮芳監察人:蔡裕隆4.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職稱姓名選任時持有股數(股)董事長:林鴻道,0股董事:林鴻明,0股董事:林鴻志,0股董事:江淳信,0股董事:林南聰,0股董事:日商日本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多田利郎,7,227,094股董事: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人正,2,168,127股監察人:寶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江輝,2,168,172股監察人:大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榮芳,3,613,547股監察人:蔡裕隆,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12_102/06/117.新任生效日期:102/06/1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本次變動係因全面改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0二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5公告內容:壹、開會時間:民國一0二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貳、開會地點: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六號(墾丁凱撒大飯店)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查人審查本公司一0一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提請承認本公司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提請承認本公司一0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選舉事項:改選第十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二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一0二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六)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0二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伍、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2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8日起至102年4月18日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後,親自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送達本公司財務部(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18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陸、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柒、特此公告捌、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與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南港經貿園區C2土地觀光旅館招租案-B標」合作契約書1.事實發生日:102/02/082.契約相對人: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本公司利害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向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南港經貿園區C2經營觀光旅館業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業收入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業收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整;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1年8月20日(星期一),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0一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6公告內容:壹、開會時間:民國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貳、開會地點: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六號(墾丁凱撒大飯店)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00年度營業報告。2.監查人審查本公司一00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討論本公司一0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及時間: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北市敦化北路一六七號十八樓),受理期間為民國一0一年四月十三日至一0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伍、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一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三)至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六)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0一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陸、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6月11日股東常會通過,同意自本公司99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46,078,030元,增資發行新股4,607,8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100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409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 客房出租2. 附設餐廳、咖啡廳、酒吧間3. 出租國際會議廳(三)本公司所在地:屏東縣恒春鎮墾丁路六號。(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各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本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一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一日。(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43,061,850元,分為64,306,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607,803股,由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約71股。(2)本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合併壹整股,逾期未申辦而放棄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89,139,880元,發行股份為68,913,9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配合公司資本增加及業務發展需要。 (十)本公司訂於一百年八月五日為配股除權基準日,依法自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至一百年八月五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百年七月三十一日(逢假日請提前至一百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以憑配發新股,上述增資相關細節如有異動,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之。(十一 )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完成後三十天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二)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江抱、陳照敏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盈餘分配表等公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相關公告說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 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整;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0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年8月22日(星期一),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主旨: 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9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9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年8月20日(星期五),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2 公告內容: 壹、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二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貳、開會地點: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六號(墾丁凱撒大飯店)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 監查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 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選舉事項:改選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四日(星期三)至九十九年六月十二日(星期六)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伍、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99年4月6日起至99年4月16日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後,親自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送達本公司財務部(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18 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陸、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柒、特此公告捌、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七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業經九十八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1,687,473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8037元整,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二、茲訂定九十八年八月五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九十八年八月二十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九十八年八月五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客服電話:(O二)二一八一一九一一】辦理過戶。四、特此公告。
主旨: 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8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7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約新台幣0.8037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8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1.事實發生日:98/06/052.契約相對人:無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07/1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股務作業原由本公司股務室(財務部)自辦,自98年7月15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100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2181-1911。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NA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終止日期:98/03/312.契約內容:餐廳餐飲經營3.契約相對人:台北縣政府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參與投標作業未得標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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