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創生醫(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
2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6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
2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6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 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 成物及其用途」」提出專利名稱申請案已通過審查並取得核發 專利證書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提出專利名稱「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成物及其用途」申請案,
已通過審查並取得專利證書(證書字號:發明第I818601號)。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提出專利名稱「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成物及其用途」申請案,
已通過審查並取得專利證書(證書字號:發明第I818601號)。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9/2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9月2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9月21日起至
112年10月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
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9月2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9月21日起至
112年10月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
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12/09/20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58,934 100%
董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552 100%
董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841,654 100%
董事 王朝暉 560,703 100%
董事 陳唯泰 67,714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58,934 100%
董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552 100%
董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841,654 100%
董事 王朝暉 560,703 100%
董事 陳唯泰 67,714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股數為
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2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預計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
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持股比例僅先分認,預計每仟股可認購382.5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份,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
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
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
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股數為
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2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預計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
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持股比例僅先分認,預計每仟股可認購382.5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份,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
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
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
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8/0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增一位代理發言人。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3).發生變動日期:112/08/07。
(4).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唐浩天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6).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7).異動原因:新任。
(8).生效日期:112/08/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增一位代理發言人。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3).發生變動日期:112/08/07。
(4).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唐浩天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6).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7).異動原因:新任。
(8).生效日期:112/08/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公告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聚乙二醇 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產品開發及銷售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元創),針對本公司開發之
聚乙二醇微胞載體技術專利,授權予珠海元創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產品開發及銷售等事宜,分別簽署相關協議。
(2)珠海元創依據合約協議將運用合約專利技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合約產品之開發、註冊與臨床試驗及申請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並負擔全
部費用。在獲取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之過程中,本公司將提供包括註冊路徑和臨床
試驗方案設計、製程放大以及回答藥品監管機構提出的相關問題等技術支援,協
助珠海元創獲得合同產品上市許可。 本公司將依合約進度收取專利許可費共計
美金貳佰萬元。
(3)本授權案已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審查,合約將於審議通過後生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然未來營收具體貢獻金額,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係以專利技術授權為合約主體,未來產品授權開發與銷售合約將另行簽訂後
公告。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元創),針對本公司開發之
聚乙二醇微胞載體技術專利,授權予珠海元創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產品開發及銷售等事宜,分別簽署相關協議。
(2)珠海元創依據合約協議將運用合約專利技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合約產品之開發、註冊與臨床試驗及申請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並負擔全
部費用。在獲取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之過程中,本公司將提供包括註冊路徑和臨床
試驗方案設計、製程放大以及回答藥品監管機構提出的相關問題等技術支援,協
助珠海元創獲得合同產品上市許可。 本公司將依合約進度收取專利許可費共計
美金貳佰萬元。
(3)本授權案已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審查,合約將於審議通過後生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然未來營收具體貢獻金額,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係以專利技術授權為合約主體,未來產品授權開發與銷售合約將另行簽訂後
公告。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簽訂克痢黴 (Colistin)結合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控制釋放等技術共同合 作研究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契約相對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2/28~113/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提供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予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進行動物感染治療效果實驗,共同開發擴展此藥物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
之範圍。
(2)本合作案之研究結果於學術期刊共同發表時,本公司擁有產品新適應症後續
開發與商業授權之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本公司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
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該研究成果後續產品開
發及商業授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
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契約相對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2/28~113/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提供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予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進行動物感染治療效果實驗,共同開發擴展此藥物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
之範圍。
(2)本合作案之研究結果於學術期刊共同發表時,本公司擁有產品新適應症後續
開發與商業授權之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本公司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
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該研究成果後續產品開
發及商業授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
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奈米複 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及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注射液產品銷售 授權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擬將奈米複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澳)作為產品開發與市場商業上之應用。
(2)本公司擬將應用於二型糖尿病、肥胖症之專利技術產品『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
注射液』,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包括港、澳)開發、生產及銷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對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之專利技術與產品銷售授權,可挹注本公司
未來營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專注於一類醫療器材及化工產品之銷售,並提供
營養健康諮詢及相關技術之開發與服務等。
(2)合作合約金額與內容待合約陸續簽訂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擬將奈米複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澳)作為產品開發與市場商業上之應用。
(2)本公司擬將應用於二型糖尿病、肥胖症之專利技術產品『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
注射液』,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包括港、澳)開發、生產及銷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對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之專利技術與產品銷售授權,可挹注本公司
未來營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專注於一類醫療器材及化工產品之銷售,並提供
營養健康諮詢及相關技術之開發與服務等。
(2)合作合約金額與內容待合約陸續簽訂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1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財務長異動
(1)人員變動別:財務長
(2)舊任者姓名:顏曉寶/本公司營運長
(3)新任者姓名:唐浩天/華南永昌證券另類暨專案投資部業務副總
(4)異動原因:新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1年12月19日第六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12年1月3日起生效。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財務長異動
(1)人員變動別:財務長
(2)舊任者姓名:顏曉寶/本公司營運長
(3)新任者姓名:唐浩天/華南永昌證券另類暨專案投資部業務副總
(4)異動原因:新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1年12月19日第六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12年1月3日起生效。
公告本公司與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簽訂三方契約共同發展再生醫療保健市場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契約相對人: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9/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龍生技)受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委託,與本公司簽訂中長期合約。藉由本公司提供奈米乳化(Nanoemulsion)
緩釋技術共同開發及設計製造等再生醫學領域衍伸相關品項。
(2)本公司受託技術服務之品項於2022年第4季起即可穩定供貨,將偕同長龍生技及
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跨入全球再生醫學產品市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項合作協議如依合約進展順利,將對公司財務業務帶來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提供技術服務品項予長龍生技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契約相對人: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9/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龍生技)受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委託,與本公司簽訂中長期合約。藉由本公司提供奈米乳化(Nanoemulsion)
緩釋技術共同開發及設計製造等再生醫學領域衍伸相關品項。
(2)本公司受託技術服務之品項於2022年第4季起即可穩定供貨,將偕同長龍生技及
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跨入全球再生醫學產品市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項合作協議如依合約進展順利,將對公司財務業務帶來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提供技術服務品項予長龍生技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許志成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袁鴻昌 (景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4)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6)原任期: 108/06/21~111/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新任薪資報酬委員任期: 111/06/24~114/06/23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許志成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袁鴻昌 (景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4)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6)原任期: 108/06/21~111/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新任薪資報酬委員任期: 111/06/24~114/06/23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許志成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淑芬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袁鴻昌 (景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4)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6)原任期: 108/06/21~111/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新任審計委員任期: 111/06/24~114/06/23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
職 稱 姓名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嘉宏
法人董事代表人 顏曉寶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袁鴻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 ---------------------------
職 稱 姓名 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嘉宏 Genius Holdings Co., Ltd.
SAMOA/董事長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顏曉寶 Genius Holdings Co., Ltd.
SAMOA/董事
--------------- --------- ---------------------------
獨立董事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獨立董事 袁鴻昌 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董事
--------------- ---------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4~114/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
職 稱 姓名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嘉宏
法人董事代表人 顏曉寶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袁鴻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 ---------------------------
職 稱 姓名 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嘉宏 Genius Holdings Co., Ltd.
SAMOA/董事長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顏曉寶 Genius Holdings Co., Ltd.
SAMOA/董事
--------------- --------- ---------------------------
獨立董事 顏平和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獨立董事 袁鴻昌 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董事
--------------- ---------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4~114/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 -----------------------------------
職 稱 姓 名
-------- -----------------------------------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王朝暉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吳坤達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王淑芬
獨立董事 許志成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 -----------------------------------
職 稱 姓 名
-------- -----------------------------------
董 事 吳坤達
董 事 王朝暉
董 事 陳唯泰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王淑芬
獨立董事 袁鴻昌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 -------------------- --------------
職 稱 姓名 持股
-------- -------------------- --------------
董 事 吳坤達 0股
董 事 王朝暉 1,465,623股
董 事 陳唯泰 167,000股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61,000股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6,000股
董 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股
獨立董事 顏平和 0股
獨立董事 王淑芬 0股
獨立董事 袁鴻昌 0股
-------- -------------------- --------------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1~111/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 -----------------------------------
職 稱 姓 名
-------- -----------------------------------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王朝暉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吳坤達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王淑芬
獨立董事 許志成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 -----------------------------------
職 稱 姓 名
-------- -----------------------------------
董 事 吳坤達
董 事 王朝暉
董 事 陳唯泰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顏平和
獨立董事 王淑芬
獨立董事 袁鴻昌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 -------------------- --------------
職 稱 姓名 持股
-------- -------------------- --------------
董 事 吳坤達 0股
董 事 王朝暉 1,465,623股
董 事 陳唯泰 167,000股
董 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61,000股
董 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6,000股
董 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股
獨立董事 顏平和 0股
獨立董事 王淑芬 0股
獨立董事 袁鴻昌 0股
-------- -------------------- --------------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1~111/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111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案。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1)吳坤達
(2)王朝暉
(3)陳唯泰
(4)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7)獨立董事:顏平和
(8)獨立董事:王淑芬
(9)獨立董事:袁鴻昌
(四)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發生緣由:111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案。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1)吳坤達
(2)王朝暉
(3)陳唯泰
(4)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7)獨立董事:顏平和
(8)獨立董事:王淑芬
(9)獨立董事:袁鴻昌
(四)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2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坤達/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坤達/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第六屆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坤達/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坤達/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第六屆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09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05月09日董事會提名並審核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之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其中獨立董事顏平和先生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3.因應措施:為借重顏平和先生其化學工程博士專才及管理經驗,除行使獨立董事之職權及監督董事會運作外,並能提供公司治理專業之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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