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創生醫(興)公司公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5,91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3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30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4,30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1,71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4,05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7,66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5,91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3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30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4,30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1,71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4,05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7,66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8/0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吳坤達
4.舊任者簡歷:
學歷:
北京清華大學EMBA
逢甲大學會計學系
經歷:
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現職:
原創生醫(股)公司 董事長
原創生醫(股)公司 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王朝暉
6.新任者簡歷: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博士
經歷:
聚天生醫(股)公司專案經理
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計畫主持人
現職:
原創生醫(股)公司 董事
原創生醫(股)公司 研發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本公司業務需要而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3/08/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為使董事長與總經理權責劃分更為明確,同時借重本公司研發長王朝暉先生在化學工程
及生技產業之專才,擬聘其兼任本公司總經理。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吳坤達
4.舊任者簡歷:
學歷:
北京清華大學EMBA
逢甲大學會計學系
經歷:
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現職:
原創生醫(股)公司 董事長
原創生醫(股)公司 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王朝暉
6.新任者簡歷: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博士
經歷:
聚天生醫(股)公司專案經理
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計畫主持人
現職:
原創生醫(股)公司 董事
原創生醫(股)公司 研發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本公司業務需要而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3/08/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為使董事長與總經理權責劃分更為明確,同時借重本公司研發長王朝暉先生在化學工程
及生技產業之專才,擬聘其兼任本公司總經理。
1.發生變動日期:113/07/03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4~114/06/23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7/03接獲辭任書,法人董事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於113/07/03起辭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其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豐德一併解任。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4~114/06/23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7/03接獲辭任書,法人董事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於113/07/03起辭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其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豐德一併解任。
1.股東會日期:113/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各大媒體。
2.報導日期:113/03/29
3.報導內容:
(1.)工商時報
「…近期可望與中國大陸業者敲定授權合約;用逾降低火災氰化物毒性的新藥OBM-
B011,下半年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力拚2025年取證上市。」
「最受關注的新藥OBM-B011氰化物複方藥物,是以FDA核准藥物HYDROXOCOBALAMIN、
DEFEROXAMINE及一項緩衝溶劑所組合成的複方藥,動物試驗評估未來在人體應用上
,可提供在氰化物濃度50PPM∼100PPM狀態下,降低氰化物毒性傷害逾30分鐘,目
前規劃今年下半年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
「… 該新藥只要執行一期臨床+臨床前GLP實驗室進行靈長類動物療效試驗,即可
望取得藥證,原創目標是2025年底取得新藥上市核准,2026年上市。」
(2.)萬寶周刊
「… 預估2027年此藥上市搶占10%市占率,約可帶來營收約3.4億美元,若以毛利率
50%計算,約可帶來營業毛利1.7億美元。」
「…2020 年全球靜脈注射鐵劑市場高達 24 億美金 預計 2027 年將達到 47 億美
金,平均年增 率為 8.5%,若能如期上市將會為公司帶來大量營收及獲利挹注。」
「…開發周期相對較短,預計在未來1到3年內將看到實質成果,這將大幅增加公司
的營收和利潤。」
「…如果產品開發進度能夠順利,股價或有機會與昱展新藥(6785)走勢比同,隨著
產品開發的進展,昱展新藥股價從低於50元一路上揚至465元。」
(3)中時新聞網
「最受關注的新藥OBM-B011氰化物複方藥物,是以FDA核准藥物HYDROXOCOBALAMIN
DEFEROXAMINE及一項緩衝溶劑所組合成的複方藥,動物試驗評估未來在人體應用上
,可提供在氰化物濃度50PPM∼100PPM狀態下,降低氰化物毒性傷害逾30分鐘,目
前規劃今年下半年 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
「該新藥只要執行一期臨床+臨床前GLP實驗室進行靈長類動物療效試驗,即可望取
得藥證,原 創目標是2025年底取得新藥上市核准,2026年上市。」
(4)自由時報
「其中OBM-B01氰化物複方藥物開發專案預計將於年底申請進入人體臨床一期試驗。」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預測性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之營運狀況,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報導日期:113/03/29
3.報導內容:
(1.)工商時報
「…近期可望與中國大陸業者敲定授權合約;用逾降低火災氰化物毒性的新藥OBM-
B011,下半年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力拚2025年取證上市。」
「最受關注的新藥OBM-B011氰化物複方藥物,是以FDA核准藥物HYDROXOCOBALAMIN、
DEFEROXAMINE及一項緩衝溶劑所組合成的複方藥,動物試驗評估未來在人體應用上
,可提供在氰化物濃度50PPM∼100PPM狀態下,降低氰化物毒性傷害逾30分鐘,目
前規劃今年下半年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
「… 該新藥只要執行一期臨床+臨床前GLP實驗室進行靈長類動物療效試驗,即可
望取得藥證,原創目標是2025年底取得新藥上市核准,2026年上市。」
(2.)萬寶周刊
「… 預估2027年此藥上市搶占10%市占率,約可帶來營收約3.4億美元,若以毛利率
50%計算,約可帶來營業毛利1.7億美元。」
「…2020 年全球靜脈注射鐵劑市場高達 24 億美金 預計 2027 年將達到 47 億美
金,平均年增 率為 8.5%,若能如期上市將會為公司帶來大量營收及獲利挹注。」
「…開發周期相對較短,預計在未來1到3年內將看到實質成果,這將大幅增加公司
的營收和利潤。」
「…如果產品開發進度能夠順利,股價或有機會與昱展新藥(6785)走勢比同,隨著
產品開發的進展,昱展新藥股價從低於50元一路上揚至465元。」
(3)中時新聞網
「最受關注的新藥OBM-B011氰化物複方藥物,是以FDA核准藥物HYDROXOCOBALAMIN
DEFEROXAMINE及一項緩衝溶劑所組合成的複方藥,動物試驗評估未來在人體應用上
,可提供在氰化物濃度50PPM∼100PPM狀態下,降低氰化物毒性傷害逾30分鐘,目
前規劃今年下半年 送件申請進入一期臨床。」
「該新藥只要執行一期臨床+臨床前GLP實驗室進行靈長類動物療效試驗,即可望取
得藥證,原 創目標是2025年底取得新藥上市核准,2026年上市。」
(4)自由時報
「其中OBM-B01氰化物複方藥物開發專案預計將於年底申請進入人體臨床一期試驗。」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預測性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之營運狀況,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5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2/01/01~112/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5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9,26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9,66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9,66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1)
(8)期末總資產(仟元):370,632
(9)期末總負債(仟元): 42,066
(10)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8,56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2/01/01~112/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5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9,26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9,66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9,66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1)
(8)期末總資產(仟元):370,632
(9)期末總負債(仟元): 42,066
(10)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8,56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03月20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開大樓22樓會議中心(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及未來展望。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03月20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開大樓22樓會議中心(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及未來展望。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更正本公司112年11月營收公告中去年同月營業收入淨額及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1.事實發生日:113/01/08
2.發生緣由:
申報112年11月份營收公告,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及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欄位誤植。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前內容:
112年11月「去年同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0仟元」。
112年11月「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7仟元」。
更正後內容:
112年11月「去年同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70仟元」。
112年11月「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07仟元」。
1.事實發生日:113/01/08
2.發生緣由:
申報112年11月份營收公告,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及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欄位誤植。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前內容:
112年11月「去年同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0仟元」。
112年11月「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7仟元」。
更正後內容:
112年11月「去年同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70仟元」。
112年11月「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07仟元」。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調整 發行股數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122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部分特定人資金未通過公司內部盡職
調查,為保障現有股東權益,並確保增資計劃順利進行,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發行股數由20,000仟股,調減至17,500仟股,原募資金額
由新台幣400,000仟元調整為新台幣350,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1248號函核備在案。
3.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益受損,特訂本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暫定112年11月24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
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
影本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等相關資料,於112年11月24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自送達
或掛號郵寄(以郵件寄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 6樓;電話:(02)2383-6888】,逾期未
送 (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112年11月10日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
固定利率1.6%計算之。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6)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122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部分特定人資金未通過公司內部盡職
調查,為保障現有股東權益,並確保增資計劃順利進行,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發行股數由20,000仟股,調減至17,500仟股,原募資金額
由新台幣400,000仟元調整為新台幣350,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1248號函核備在案。
3.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益受損,特訂本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暫定112年11月24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
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
影本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等相關資料,於112年11月24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自送達
或掛號郵寄(以郵件寄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 6樓;電話:(02)2383-6888】,逾期未
送 (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112年11月10日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
固定利率1.6%計算之。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6)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
2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6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
2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6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 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永豐金證券(股)公司簽訂上市(櫃)主辦券商輔導顧問契約。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 成物及其用途」」提出專利名稱申請案已通過審查並取得核發 專利證書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提出專利名稱「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成物及其用途」申請案,
已通過審查並取得專利證書(證書字號:發明第I818601號)。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經濟部智財局提出專利名稱「用於上呼吸道給藥之組成物及其用途」申請案,
已通過審查並取得專利證書(證書字號:發明第I818601號)。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9/2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9月2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9月21日起至
112年10月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
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9月2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9月21日起至
112年10月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
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12/09/20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58,934 100%
董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552 100%
董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841,654 100%
董事 王朝暉 560,703 100%
董事 陳唯泰 67,714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58,934 100%
董事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552 100%
董事 沃福仕股份有限公司 841,654 100%
董事 王朝暉 560,703 100%
董事 陳唯泰 67,714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股數為
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2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預計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
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持股比例僅先分認,預計每仟股可認購382.5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份,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
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
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
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股數為
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2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預計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
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持股比例僅先分認,預計每仟股可認購382.5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份,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
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
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
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8/0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增一位代理發言人。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3).發生變動日期:112/08/07。
(4).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唐浩天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6).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7).異動原因:新任。
(8).生效日期:112/08/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增一位代理發言人。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3).發生變動日期:112/08/07。
(4).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唐浩天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6).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7).異動原因:新任。
(8).生效日期:112/08/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公告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聚乙二醇 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產品開發及銷售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元創),針對本公司開發之
聚乙二醇微胞載體技術專利,授權予珠海元創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產品開發及銷售等事宜,分別簽署相關協議。
(2)珠海元創依據合約協議將運用合約專利技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合約產品之開發、註冊與臨床試驗及申請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並負擔全
部費用。在獲取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之過程中,本公司將提供包括註冊路徑和臨床
試驗方案設計、製程放大以及回答藥品監管機構提出的相關問題等技術支援,協
助珠海元創獲得合同產品上市許可。 本公司將依合約進度收取專利許可費共計
美金貳佰萬元。
(3)本授權案已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審查,合約將於審議通過後生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然未來營收具體貢獻金額,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係以專利技術授權為合約主體,未來產品授權開發與銷售合約將另行簽訂後
公告。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元創),針對本公司開發之
聚乙二醇微胞載體技術專利,授權予珠海元創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產品開發及銷售等事宜,分別簽署相關協議。
(2)珠海元創依據合約協議將運用合約專利技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
澳)進行合約產品之開發、註冊與臨床試驗及申請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並負擔全
部費用。在獲取合約產品上市許可之過程中,本公司將提供包括註冊路徑和臨床
試驗方案設計、製程放大以及回答藥品監管機構提出的相關問題等技術支援,協
助珠海元創獲得合同產品上市許可。 本公司將依合約進度收取專利許可費共計
美金貳佰萬元。
(3)本授權案已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審查,合約將於審議通過後生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然未來營收具體貢獻金額,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係以專利技術授權為合約主體,未來產品授權開發與銷售合約將另行簽訂後
公告。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簽訂克痢黴 (Colistin)結合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控制釋放等技術共同合 作研究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契約相對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2/28~113/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提供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予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進行動物感染治療效果實驗,共同開發擴展此藥物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
之範圍。
(2)本合作案之研究結果於學術期刊共同發表時,本公司擁有產品新適應症後續
開發與商業授權之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本公司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
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該研究成果後續產品開
發及商業授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
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契約相對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2/28~113/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提供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予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進行動物感染治療效果實驗,共同開發擴展此藥物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
之範圍。
(2)本合作案之研究結果於學術期刊共同發表時,本公司擁有產品新適應症後續
開發與商業授權之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本公司自有專利之奈米複合微胞載體技術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
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該研究成果後續產品開
發及商業授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共同開發研究,提升克痢黴(Colistin)於
重症醫療感染症治療之範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奈米複 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及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注射液產品銷售 授權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擬將奈米複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澳)作為產品開發與市場商業上之應用。
(2)本公司擬將應用於二型糖尿病、肥胖症之專利技術產品『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
注射液』,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包括港、澳)開發、生產及銷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對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之專利技術與產品銷售授權,可挹注本公司
未來營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專注於一類醫療器材及化工產品之銷售,並提供
營養健康諮詢及相關技術之開發與服務等。
(2)合作合約金額與內容待合約陸續簽訂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契約相對人: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擬將奈米複合微胞載體專利技術,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澳)作為產品開發與市場商業上之應用。
(2)本公司擬將應用於二型糖尿病、肥胖症之專利技術產品『索馬魯月太-聚乙二醇
注射液』,授權予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包括港、澳)開發、生產及銷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對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之專利技術與產品銷售授權,可挹注本公司
未來營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及產品銷售授權予珠海元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中國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珠海元創聯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上海蒂富必醫療機械有限公司專注於一類醫療器材及化工產品之銷售,並提供
營養健康諮詢及相關技術之開發與服務等。
(2)合作合約金額與內容待合約陸續簽訂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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