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之星電信(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暨持股超過10%之股東 (b)頂安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c)頂友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監察人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實際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資本市場狀況於不超過新 台幣90億元額度內辦理之。 (5)得私募額度: (a)實際金額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資本市場狀況於不超過新台幣90億元額 度內辦理之。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 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合計於不超過新 台幣90億元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 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 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或其面額(取其 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b)發行價格暫定為10元,惟定價日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 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 、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c)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依前述之訂價方法,並已依據法令規範並反映公司經營 現況,且考量私募發行之股份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等因素,故其訂價之依據 尚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時效性 、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內不得 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於不 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 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 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 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東會決議通過 本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b)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私募 金額、發行日期、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 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 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 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 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公司債名稱: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 (a)在不超過新台幣50億元或等值之外幣額度內辦理。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 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合計於不超過新台 幣90億元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 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 (4)每張面額:未定。 (5)發行期間:未定。 (6)發行利率:未定。 (7)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8)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之 狀況,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私募募集資金將全數用以 營運建置所需資金。預計達成效益為強化財務能力,並支援現階段營運成長之需 ,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不適用。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 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 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4)賣回條件:未定。 (15)買回條件: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 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未定。 (19)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 措施: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a)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理論價格百分之八十為訂定 依據,且其轉換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為訂定依據。參 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b)目前尚無洽定之應募人。 (c)本次辦理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 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私募金額、發行日期、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 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於 前述授權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d)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 法令函釋辦理。 (e)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 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上述未盡 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f)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 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8/03/06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3/0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3/0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2,144,8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481,000股, 每股淨值4.5168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141,2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121,000股, 每股淨值4.5172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7年第4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1.董事會決議日:108/01/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賴弦五 (本公司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1/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31 (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8/01/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31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7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查核107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案。 (3) 107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4)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承認事項: (1) 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四、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8/04/14~108/06/12 陸、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處所如下: (1) 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3日至108年4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受理處所: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管理部(地址:台北市 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8樓,電話:(02)2657-2788 )。 (註:提案人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3) 屆時,若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進行提案時, 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審核其提案應否列入本次股東常會議案。 柒、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 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8/01/3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度財務報表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提報最近期股東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8/01/31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31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600,000元。 (4)消除股份:360,000股。 (5)減資比率:0.008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41,21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8年02月11日。
1.事實發生日:108/01/3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採購無線網路設備。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無線網路設備一批 (2)事實發生日:108/01/3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 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 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 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採購相關事宜。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 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 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提升本公司市場競爭力,並滿足長期營運規劃之需求。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19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11/19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1/19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2,148,77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877,000股, 每股淨值5.0714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144,8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481,000股, 每股淨值5.0719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7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1.事實發生日:107/10/242.發生緣由: (1)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規定,因本公司3G執照將於107/12/31到期, 且因用戶數據服務多已移轉至4G網路,致3G設備使用率下降,相關設備已有減損 跡象,故針對閒置之3G基站設備提列減損損失。 (2)本公司依評估結果,認列資產減損損失新台幣729,626仟元。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產減損損失金額係依公司自行評估結果認列,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2)本次資產減損損失不涉及現金支出,亦不影響本公司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 (3)本次資產減損損失金額帳入民國107年度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7/10/24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 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 訟及非訟代理人):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7/10/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高子欽副總經理 (台灣之星電信(股)公司 客戶服務事業部資深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重要人事案。 (7)生效日期:107/1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副總經理人事案業經107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就任生效日為107年11月01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7/10/24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24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960,000元。 (4)消除股份:396,000股。 (5)減資比率:0.0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44,81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7年10月24日。
1.事實發生日:107/09/052.契約相對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等八家聯貸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09/0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本金新臺幣陸拾貳億伍仟萬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充實中期營運資金、購置機器及附屬設備及償還既有金融負債。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充實中期營運資金、購置機器及附屬設備及償還既有金融負債。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8/28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8/2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08/2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2,155,9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5,591,000股, 每股淨值5.0706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148,77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877,000股, 每股淨值5.071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7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7/07/25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25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7,140,000元。 (4)消除股份:714,000股。 (5)減資比率:0.0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48,77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7年7月25日。
1.事實發生日:107/06/2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股東常會日期:107/06/27 二、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四、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五、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六、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21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15頁內容。3.因應措施: (1)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2)原107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已於107年5月31日上傳,107年6月21日重新上傳 新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名稱: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6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附表(第15頁)。 (5)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06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附表(第15頁)。 項目 106年預估數 106年財報數 達成率(%) ---------- ------------- ------------- ----------- 銷貨收入 9,444 9,391 99% 電信收入 3,277 2,851 87% 銷貨成本 7,784 8,206 105% 電信成本 3,162 2,731 86% (6)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06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附表(第15頁)。 項目 106年預估數 106年財報數 達成率(%) ---------- ------------- ------------- ----------- 電信收入 9,444 9,391 99% 銷貨收入 3,277 2,851 87% 電信成本 7,784 8,206 105% 銷貨成本 3,162 2,731 86%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IFRS15)之影響數。1.事實發生日:107/04/262.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107/1/1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15)之影響數。3.因應措施: 依IFRS15之規定分類、認列及衡量後,合併權益增加2,840,953仟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5 (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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