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之星電信(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5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7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6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查核106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案。 (3) 106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4)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承認事項: (1) 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7/04/29~107/06/27 陸、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處所如下: (1) 受理期間:自107年4月27日至107年5月7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受理處所: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管理部(地址:台北市 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8樓,電話:(02)2657-2788 )。 (註:提案人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3) 屆時,若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進行提案時, 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審核其提案應否列入本次股東常會議案。 柒、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 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7/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度財務報表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提報最近期股東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15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50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1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07年3月15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7/03/01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3/0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03/0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37,159,9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3,715,991,000股, 每股淨值4.1240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7,155,9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3,715,591,000股, 每股淨值4.124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6年第4季)之自結財務報表計算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7/01/31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31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4,000,000元。 (4)消除股份:400,000股。 (5)減資比率:0.0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155,91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7年1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06/12/12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現金 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7年3月19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2月11日 金管證發字第1060046170號函准予備查。 (2)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6年12月19日,為因應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 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將特定人認購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7年3月19日,現金 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 (1)為保障原股東之權益,本次現金增資延後募集完成致原股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 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二、申請期間: 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9日止。 三、申請方式: 適用本補償方案之原股東及員工,如不同意延長募集期間或因其他原因已無 認購意願,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逾期未送(寄)達者,視同同意 延長募集期間並維持原認購意願。 四、退還股款之條件及退還金額: 適用本補償方案之原股東及員工已於申請期間內依申請方式送達「認股撤回 暨股款退回申請書」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7%(註1)/365 】 (註1:臺灣銀行106年10月16日一年期定儲固定利率。) (2)承諾書如下: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六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6年9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6522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為使此次資金募集順利完成,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 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等受有法律上之損害,本公 司董事長願依法負擔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 林 清 棠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全體董事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12/01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監事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 -------------------------- ---------------- -------------------- 頂安有限公司 21,824,876 100%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3,716,215 100%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12,162,162 100%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924,566 100% 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472,972 100%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2,207,432 100% ---------------- 合計 77,308,223 (3)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特定人姓名 認購股數 -------------------------- ----------------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77,308,223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股東常會日期:106/11/30 二、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無。 三、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四、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無。 五、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1)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自立。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宏隆。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奕謙。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信成。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侯明順。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倩。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敏。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順偉。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俊廷。 六、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所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通過本公司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1) 發生變動日期:106/11/3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國帥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宏隆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奕謙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自立 董事: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俊廷 監察人: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自立 董事: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宏隆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奕謙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信成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侯明順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倩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敏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順偉 董事: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俊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將屆,進行全面改選。 (6)異動原因:任期將屆,進行全面改選。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清棠 179,440,158股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鄧崇儀 195,000,000股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自立 195,000,000股 董事: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坤煌 100,000,000股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魏秋瑞 98,046,441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宏隆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奕謙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信成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侯明順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倩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敏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順偉 179,440,158股 董事: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255,454,628股 監察人: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 45,000,000股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 18,150,000股 監察人: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俊廷 18,150,00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2/03~106/12/02 (9)新任生效日期:106/11/30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11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3/3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6/11/30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國帥。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將屆,全面改選。 (7)新任生效日期:106/11/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事實發生日:106/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 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6/11/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 董事: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自立。 董事: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宏隆。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奕謙。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信成。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倩。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敏。 董事: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順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林清棠董事。 二、戴章揮董事。 三、簡倍祥董事。 四、陳文敏董事。 五、林坤煌董事。 六:魏秋瑞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林清棠董事: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二、戴章揮董事:上海豐厚投資集團執行長。 三、簡倍祥董事:上海兆威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 四、陳文敏董事: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總監。 五、林坤煌董事: 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 昆山富港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富強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林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祥研發中心(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強電子(鹽城)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港電子(鹽城)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港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鈿航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耀崴光電(鹽城)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州鈺航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富士能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東莞富崴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東莞鎂元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富港電子(馬鞍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富士臨工業(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 富士灣電能(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 昆山奧德雷亞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六、魏秋瑞董事: 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董事。 証盈電子(重慶)有限公司董事。 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監察人。 巨寶精密加工(江蘇)有限公司。 Sundia Meditech Group 獨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大街15號。 上海豐厚投資集團:上海市黃埔區淮海中路333號瑞安廣場11樓1110單位。 上海兆威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 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雲梨路657號。 昆山富港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錦溪鎮正崴西路6號。 東莞富強電子有限公司: 廣東東莞東坑廣東省東莞東坑鎮正崴科技園區。 富士林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東坑鎮駿達工業區。 富士祥研發中心(昆山)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錦溪鎮錦東路北側。 富強電子(鹽城)有限公司: 江蘇省鹽城經濟開發區松江路18號112室。 富港電子(鹽城)有限公司: 江蘇省鹽城市建軍東路180號招商服務中心B幢。 富港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錦溪鎮錦溪開發區。 鈿航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龍崗區橫崗鎮西坑村西湖工業區5號。 耀崴光電(鹽城)有限公司: 江蘇省鹽城市鹽城經濟開發區希望大道南路18號。 蘇州鈺航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蘇州市相城區元和科技園鈺航路88號。 富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東坑鎮工業大道。 富士能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錦溪鎮正崴路6號。 東莞富崴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銀河工業區。 東莞鎂元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工業區精成二路。 富港電子(馬鞍山)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6/11/17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標得行動寬頻業務2100MHz E4頻塊。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行動寬頻業務2100MHz E4頻塊。 (2)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年11月17日至民國106年11月17日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行動寬頻業務2100MHz E4頻塊,執照標金新台幣22.1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 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 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 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與2100MHz頻段競標結果。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與2100MHz頻段競標結果。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 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 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提升本公司市場競爭力,並滿足長期營運規劃之需求。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032.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行動寬頻業務頻段。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行動寬頻業務2100MHz頻段上下行頻寬共計2x5MHz。 (2)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年11月3日至民國106年11月3日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行動寬頻業務2100MHz頻段上下行頻寬共計2x5MHz,執照標金新台幣22.1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 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 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 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與2100MHz頻段競標結果。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與2100MHz頻段競標結果。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 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 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提升本公司市場競爭力,並滿足長期營運規劃之需求。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01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06/11/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劉奕成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4)異動原因: 辭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12/03~106/12/02 (7)新任生效日期: 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11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劉奕成董事之生涯規劃,由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6年11月1日起 辭任本公司董事一職。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暨洽特定人認購繳款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10/30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10月30日截止,經查尚有部分 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106年10月31日至106年12月1日。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或以自動提款機繳費(ATM)、 跨行匯款方式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2)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 購之,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06年10月31日至106年12月19日。
1.事實發生日:106/10/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業經106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故擬修訂 105年10月26日公告之私募重大訊息內容如下: 一、決議私募董事會日期:105/10/26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資格條件之 投資人為限。目前潛在應募人之名單、選擇方式與目的、潛在應募人與公司 之關係如下。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應 募人之選擇目的為對本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2)應募人之名單及與公司之關係: 潛在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超過10%之法人股東 頂安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監察人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3)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潛在應募人 前十大股東名稱 / 持股比率 / 與公司之關係 -------------------- ---------------------------------------------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和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1.9%/法人股東之法人股東 頂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8.1%/法人股東之法人股東 頂安有限公司 魏應交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充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魏應行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州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四、發行總額:在不超過新台幣柒拾億元額度內辦理。 五、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或其面額(取其 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2)發行價格暫定為10元,惟定價日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 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 、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依前述之訂價方法,並已依據法令規範並反映公司經營 現況,且考量私募發行之股份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等因素,故其訂價之依據 尚屬合理。 六、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案 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私募募集資金將全數用以營運建置所需資金。預計達 成效益為強化財務能力,並支援現階段營運快速成長之需,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 益。 七、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 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 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八、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九、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一、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二、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6/10/25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0/25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760,000元。 (4)消除股份:376,000股。 (5)減資比率:0.0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159,91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6年10月25日。
1.事實發生日:106/10/25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 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 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6/10/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缺額待補。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蔣永寵 (新漢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新任稽核主管任用案。 (7)生效日期:106/11/0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稽核主管任用案已於106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其就任生效日為106年11月6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0/25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06/11/30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2)105年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案。 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 (3)本公司所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本公司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案。 三、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6/11/1~106/11/30 陸、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 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即提 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柒、其餘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08/28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06年9月11日起, 將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06年9月1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 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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