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瑞企業(未)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104/08/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XPAL Power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母子公司關係(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38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172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401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73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業務往來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7653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0590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73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3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天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取消民國103年2月20日代子公司Tennrich International(BVI) Corp.公告處分天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股權交易1. 原公告日期:103/02/20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海外子公司Tennrich International(BVI) Corp.處分天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股權比例70%股權。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配合營運需要,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Tennrich International(BVI) Corp.處分天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股權比例70%股權。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12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二、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照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四、照案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暨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Magconn Inc.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4/5/26~104/5/2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2,000,000元(約新台幣61,200仟元),持股比例為40%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與韓國SPS Inc.合資成立新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美金2,000,000元(約新台幣61,200仟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之數量:不適用累積持有之金額:61,200,000元持股比例:4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65.13%占股東權益比例:109.91%營運資金數額:160,257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發展磁吸充電技術及磁吸資訊傳輸等軟硬體相關技術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4年5月26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104年5月26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新台幣金額係以匯率30.60計算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WiMo Labs LLC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4/5/26~104/5/2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2,000,000元(約新台幣61,200仟元),預計持股比例為43%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相互投資持股關係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美金2,000,000元(約新台幣61,200仟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之數量:不適用累積持有之金額:61,250,000元持股比例:43%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65.13%占股東權益比例:109.91%營運資金數額:160,257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轉投資手機殼及手錶機殼之設計生產銷售品牌公司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4年5月26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104年5月26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新台幣金額係以匯率30.60計算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4/05/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宋玟慧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昆谷財務長 擎泰科技(股)有線公司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4/05/04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124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4/282.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3.發生緣由:議案第三案Xpal Power Inc.,現金增資暨應收帳款轉增資案照案通過,惟子公司轉投資案評估報告內容未臻完善。4.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呂芳耀獨立董事(環鈺JADECHAIN(BVI)投資公司執行董事)賴銘毅獨立董事(會計師)5.前揭獨立董事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之意見:子公司投資評估報告內容未臻完善。6.因應措施:待投資報告準備齊全完善,再行召開會議討論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現金暨應收帳款增資美國子公司XAPL Power Inc.美金420萬元整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XAPL Power Inc.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4/4/27~104/4/27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4,200,000元(約新台幣128,625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XAPL Power Inc.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以增資方式取得,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XPAL Power Inc.美金4,200,000元(約新台幣128,625仟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之數量:不適用累積持有之金額:128,625,000元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61.06%占股東權益比例:103.04%營運資金數額:160,257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4年04月27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104年04月27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獨立董事於本次(104/04/27)董事會議中第三案及第六案提出反對意見1.事實發生日:104/04/272.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3.發生緣由:議案第三案Xpal Power Inc.,現金增資暨應收帳款轉增資案及第六案新設韓國公司投資案,投資評估報告內容未臻完善。4.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呂芳耀獨立董事(環鈺JADECHAIN(BVI)投資公司執行董事)賴銘毅獨立董事(會計師)5.前揭獨立董事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之意見:擬因現金增資暨應收帳款轉增資案及新設韓國公司合資案,投資評估報告內容未臻完善。6.因應措施:待投資報告準備齊全完善,,再行召開會議討論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3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103年度赴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二 承認事項:(1)10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註:本次增列)(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暨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TennRich International (BVI) Corp.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天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TennRich International (BVI) Corp.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366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14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14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9542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77925.計息方式:依照約定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1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1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3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103年度赴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二 承認事項:(1)10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暨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擬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4年4月2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場所為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
代子公司TennRich Investment(BVI) CORP.公告 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1.事實發生日:104/03/1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天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TennRich Investment(BVI) CORP.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45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339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39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9542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77925.計息方式:依照約定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3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3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12/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XPAL Power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母子公司關係(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159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796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31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112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6394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82605.計息方式:依照約定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112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4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12/22至民國103/12/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不適用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美金5,000,000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群贊科技(東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無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5,000,00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可攜式移動電源及充電器之製造加工及買賣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無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無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無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大陸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3年12月22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3,934,000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2.45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8.28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1.2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0,434,000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4.25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1.18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8.41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新台幣52,544仟元102年:新台幣37,567仟元103年第2季:新台幣-28,298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0年:0101年:0102年: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進田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戴德平副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103/10/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於103年6月11日召開之103年股東常會中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為:(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90,854股,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11,908,54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16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4元,計新台幣83,359,773元。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天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件製造業。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4、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5、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6、F401010國際貿易業7、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8、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9、I501010產品設計業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計新台幣800,000,000元,股份總數計8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595,426,950元,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普通股59,542,695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至7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5年9月13日,第26次修訂於民國103年6月11日。(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1,908,54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1,190,854股。依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合併湊足壹股,其拼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7,335,490元,分為60,733,549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股票,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8月30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暨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並自103年8月26日起至同年8月30日止依法停止變更股東名簿之記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3年8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另尚未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文件之集保新戶股東請儘速繳交。五、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實發金額不足匯款或郵寄支票者,僅郵寄通知單,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83,359,773元,每股配發1.4元(發放至元止)。(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1,908,54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90,854股,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4.除權(息)交易日:103/08/225.最後過戶日:103/08/2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2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308.除權(息)基準日:103/08/309.其他應敘明事項: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經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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