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鈺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註銷減資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既得條件,而依發行 辦法規定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182,000元4.消除股份:18,200股5.減資比率:0.01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36,612,12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03/11。
1.事實發生日:103/11/112.公司名稱: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已於10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發行總額為1,500仟股。(2)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9月12日申報生效,本公司於103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500仟股,增資基準日訂為103年11月15日,日期如遇實際情況有異動,授權董事長訂定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08/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孟涵/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建中/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3/08/12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88618分機26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2,756,965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9/025.最後過戶日:103/09/0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0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088.除權(息)基準日:103/09/0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邱淑慧、業務副總經理/林永杰、財會處長/陳柏蒼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所許可之競業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如下:總經理/邱淑慧:捷達創新(股)公司董事業務副總經理/林永杰:捷達創新(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深圳天德鈺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財會處長/陳柏蒼:捷達創新(股)公司董事、捷達創新(股)公司財會主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業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業務副總經理/林永杰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深圳天德鈺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街道和平東路金鑾時代大廈8樓811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一般貿易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7/252.公司名稱: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24-25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07/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孟涵,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3/07/04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稽核人員蔡建中先生暫行接任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2.預計發行價格: 擬以無償發行,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均價的50%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 總額上限為普通股1,5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5,000仟元,於股 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年資及績效考評 標準。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 公司得無償收回或依原認購價格收買並予以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 (1)員工資格條件: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 (2)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 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券處理準 則」第60條之9規定辦理。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 競爭力共同創造更高之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採每股無償發行,暫以103年5月12日本公司每股收盤均價58.18元預估,費用化之 金額約為新台幣87,270仟元。以預估既得期間3年估算,每年費用化金額平均約為新 台幣29,090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暫估每年費用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約為0.22元。 (2)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之營收及獲利將呈持續成長趨勢,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每 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 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之各項條件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改變 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5/13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02年5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本公司業於102年 6月14日完成第一次私募增資10,000仟股,現因辦理期限將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第4條第2項規定之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洽特定人之相關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 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5,000仟股,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5.得私募額度:視實際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而定。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 擬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 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 因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與策 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11.參考價格: 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 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發行條件、 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 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篤行路1號2樓 (LivingOne 篤行館廣益廳)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 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 102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2 年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4)101 年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2 年度決算表冊案。 (2)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3)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補選獨立董事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巿科學園區篤行路1號2樓 (LivingOne 篤行館廣益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 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 102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2 年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4)101 年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2 年度決算表冊案。(2)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案。五、其他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六、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756,965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3,548,085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千姿,逢甲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姚德彰,旭邦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原薪酬委員解任,董事會通過補行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07_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102/08/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0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千姿,逢甲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逝世6.原任期(例xxx/xx/xx _ xxx/xx/xx):101/05/25_104/05/24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0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千姿,逢甲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6.異動原因:逝世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07_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於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 補行委任,並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推舉新任召集人。
1.事實發生日:102/06/302.公司名稱: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101/08/09及101/12/27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2)原預定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3)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60,000仟元。(4)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9/01_102/06/30(5)原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仟股。(6)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至32元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7)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06/30(8)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4,241,843股。(9)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新台幣109,809,845元。(10)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25.89元。(11)本次買回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3.21%(12)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4,286,843股。(13)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3.24%(14)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為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 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致未能依原預定數量全 數買回。
1.事實發生日:102/06/172.公司名稱: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第1次(期)私募有價證券申報作業(股款或價款繳納完成日起 十五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之「辦理私募之理由」內容誤植。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6/1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洽特定人之相關 事宜,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已洽定應募人:群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間關係:無。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 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20,000,000股,一年內預計分二次辨理。 其中第一次(本次公告)私募普通股額度不超過15,000,000股。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 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 孰高者訂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22元。 (3)本公司已委請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枝凌會計師就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 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為有效降低資金成 本並確保資金籌集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私募普通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2/06/1111.參考價格:34.89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2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 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相關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事實發生日:102/05/242.公司名稱: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及修正公告本公司102年私募普通股案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6.因應措施: 補充及修正私募專區內容: (1)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補充(3)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 詳如獨立專家意見書。 (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原公告內容:特定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先以對 公司營運瞭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 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特定人中選定之。 修正後公告內容:本案應募人將排除策略性投資人,係以財務性且對本公司長期 發展有助益之投資人為洽詢之應募人對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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