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8/11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6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並依本公司第24屆第13次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 (1)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00,350,000元(每股配發0.15元) (2)最後過戶日:106/09/10(因最後過戶日逢例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106/09/8) (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9/11 (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9/15 (5)除息基準日:106/09/154.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6/11/14
1.事實發生日:106/04/212.契約相對人:聯發銅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擬與聯發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公司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資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不利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確保產品用料品質,及銅條、鋁纜現有市場收益及未來發展,以達最佳效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9/232.契約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等8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2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80億元5年期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全體協商機制內債權金融機構借款,105/10/01解除債權債務協商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全體協商機制內債權金融機構借款,105/10/01解除債權債務協商及支應購料週轉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之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5/04/20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04月20日董事會通過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3%,計1,091,273元,以現金發放,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分派,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並無差異。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105/04/2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截至103年12底各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為NTD87,700,000、USD452,610,214、HKD77,590,939 、SGD3,428,832,至105年3月底之餘額為NTD0、USD177,546,363、HKD76,490,939、SGD3,428,832,計減少NTD 87,700,000、USD275,063,850、HKD1,100,000,相關改善作業仍持續進行中。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104/12/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目前子公司太平洋光電及PEWC Singapore Co., (Pte) Ltd已完成改善作業,其他子公司亦依改善計劃排定之進度進行中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104/07/3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子公司截至103年12月底止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一.太平洋光電等8家子公司: 1.請子公司評估資金貸與之可收回性,若確定無法收回,且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將其自帳上除列。 2.進行子公司清理,規劃辦理合併、以債作股或清算結束,以消除相關子公司之資 金借貸。二.PEWC Singapore Co., (Pte) Ltd等4家子公司: 要求相關子公司還款或提升淨值,以符合資金貸與作業程序之限額規定。三.整體改善作業預計一年內完成。
1.事實發生日:104/01/152.發生緣由: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新建工程謹訂於104年1月15日(星期四)正式動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242.契約相對人: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0/24~105/10/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合約總金額新台幣2,498,000,000元(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規劃以融資方式籌得部份資金建廠期間對公司業務無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供生產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2.事實發生日:103/10/1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資產追討訴訟,香港終審法院駁回胡洪九等人的上訴聲請。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透過前開訴訟所取回的公司及資產的最終價值,應待本公司委任專業人士協助清理債權債務關係後,始得確定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於清理取回公司及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過程中,倘有發現任何不法的情事,本公司將委任律師追究相關人等的責任。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5/06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度合併財報第4頁合併現金流量表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年4月29日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7公告內容: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參、議事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三)選舉事項:補選一席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19日起至10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陸、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即民國103年5月9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3年5月16日起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即可查詢。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3年4月9日至民國103年4月18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拾、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2/162.發生緣由:太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監察人3.因應措施:補選4.其他應敘明事項:(1).發生變動日期:102/12/16(2).辭任者姓名:太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原任期:101/06/15_104/06/14
1.事實發生日:102/12/122.發生緣由:補正101年度年報第9_10頁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101年度年報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上訴法庭2.事實發生日:102/09/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法庭第一審於101年4月12日判決本公司勝訴,胡洪九等人對該判決提出上訴後,香港上訴法庭於今日宣判駁回胡洪九及相關被告的上訴。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相關被告仍可對本件之訴訟結果向香港最終審法庭提出上訴,故取回資產之最終價值應待本案定讞並經精算後,始得確定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倘被告於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本公司將委任律師積極應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更正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4公告內容: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更正公告。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參、議事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三)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陸、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委任臺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公司(簡稱:台總)為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代理人。(台總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159號8樓,台總電話:02-2765-1118)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即民國102年5月6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2年5月14日起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即可查詢。玖、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2年4月10日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拾、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年4月30日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4公告內容: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參、議事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三)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陸、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委任臺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公司(簡稱:台總)為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代理人。(台總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159號8樓,台總電話:02-2765-1118)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即民國102年5月6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2年5月14日起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即可查詢。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拾、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2年4月10日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拾壹、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01年10月01日起,股務收回自辦。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1年10月0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北市三重區(湯城園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聯絡電話:(02)6635-6526 傳真:(02)6635-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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