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旺生命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1/20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經濟部工業局審議會核准本公司科技事業。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01/13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或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董事長:徐展平,放棄認購股數:216,863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2)董事:英屬蓋曼群島商CH&SB HOLDING LTD,放棄認購股數:147,598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3)董事:啟航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30,104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171,140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5)董事:留栽生,放棄認購股數:10,841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3版2.報導日期:102/12/193.報導內容:摘自媒體報導....今年營收約10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係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任何有關營運等財務預測相關資訊,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2/05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總經理聘任案。(2)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3)103年度稽核計畫乙案。(4)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本公司「10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2/12/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展平博士、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柯榮順先生、新力美獨立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2/12/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11/182.發行股數:7,5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5,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7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份10% 計75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購41.86643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12/0913.最後過戶日:102/12/0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2/0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2/0916.股款繳納期間:102/12/12~103/01/1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11/2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大同分行及其總行所屬各分支機構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台北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增發行新股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623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3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75,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7元,並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26元∼30元間,依實際發行價格訂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可認購約42.094366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日期、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現金增資基準日:暫訂103年2月14日。如須異動授權董事長訂定。
1.事實發生日:102/10/31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2)99年度員工認股權認購股份及訂定發行新股基準日。(3)訂定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發行日及實際得為認股權人及得認股數量。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3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75,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7元,並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26元∼30元間,依實際發行價格訂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可認購約42.094366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日期、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2/09/12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9/1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晶華酒店(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證券舉辦法人說明會,就公司簡介暨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配發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公司普通股6,5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1)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一年六個月仍在職者:(1).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3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元(含)以上】(1).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3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1).3可既得股數比例:【25%】(2)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二年六個月仍在職者:(2).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4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元(含)以上】(2).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4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2).3可既得股數比例:【25%】(2).4若103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4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3)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三年六個月仍在職者:(3).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5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元(含)以上】(3).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5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3).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3).4若104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5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4)員工自當次被給與之增資基準日起屆滿四年六個月仍在職者:(4).1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106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2億元(含)以上】(4).2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指標:【106年度年終績效考核A(含)或80.5分(含)以上】(4).3可既得股數比例:【25% 】(4).4若105年度未達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考核指標,將累計至106年度合併計算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稅前淨利達新台幣四億元(含)以上,則可既得股數比例:【37.5%】(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發生繼承時:依既得條件分述期限,分別視為達成既得條件,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約定取得股份。5.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被給與之員工及股數,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民Z@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單一員工被給與之股份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之限額。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擬提10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6,5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195,130仟元(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即102年3月日收盤價新臺幣30.02元擬制估算)。依既得條件,暫估各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臺幣38,407仟元(102年;6個月估算)、76,813仟元(103年)、44,291仟元(104年)、24,778 仟元(105年)及10,841仟元(106年)。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148,091,000股暫估各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0.259元(102年;6個月估算)、0.513元(103年)、0.293元(104年)、0.162元(105年)及0.07元(106年),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一)本公司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達成既得條件前以股票信託方式保管。(二)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8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定之。(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1,2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2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1)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2)惟若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3)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三年一個月,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即可行使全部認股權利。(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依情節之輕重就其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予以收回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解雇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當日之前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員工死亡時,其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4).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4).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5)退休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但若遇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五)放棄認股權利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3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930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102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5411號函核准變更,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2年7月8日園商字第102001981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148,16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481,650,000元。(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2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160,16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601,650,000元。(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7月29日(星期一)發放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6/25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2,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27元,總計324,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2年06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2/06/17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或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董事長:徐展平,放棄認購股數:358,643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2)董事:英屬蓋曼群島商CH&SB HOLDING LTD,放棄認購股數:257,016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3)董事:啟航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400,685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98,011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5)董事:留栽生,放棄認購股數:18,878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版2.報導日期:102/05/283.報導內容:摘自媒體報導....今年公司每股稅後純益(EPS)挑戰1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係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任何有關營運等財務預測相關資訊,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27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5.發生緣由:展旺針劑廠通過歐盟查廠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展旺針劑廠於101年12月10日由法國官方進行查廠,於日前獲該機構正式公告為符合歐盟GMP規範的無菌製劑製造廠。對展旺而言,這是一重大的策略突破 及里程碑。本公司得以製造及販賣針劑產品至歐洲地區。
1.事實發生日:102/05/172.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推舉董事長案。 (2)聘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5/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展平(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化工博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展平(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化工博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推舉徐展平先生擔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2/05/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1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林寶新(PJJS策略公司總裁) 獨立董事:周雙仁(鼎尊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獨立董事:顏志達(國立台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助理教授)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林寶新(PJJS策略公司總裁) 獨立董事:顧曼芹(潤惠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陳高明(明文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1/29~102/06/238.新任生效日期:102/05/17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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