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彥陽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2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69,836仟元更正後金額:167,500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10年2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3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71,186仟元更正後金額:140,168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10年3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87號函公告辦理3.財務業務資訊:本公司110年3自結合併報表之部份財務比率如下:流動比率=131.86%速動比率=106.14%負債比率=74.60%4.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否5.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否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12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73,048仟元更正後金額:137,885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09年12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20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15,0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暫定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8億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範圍為10~12元,暫定1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新股之15%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85%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一)股息特別股年利率上限5.5%(二)股息發放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再依章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本公司對於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三)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四)甲種特別股收回甲種特別股股東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特別股之權利。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三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分之特別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開各種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於甲種特別股收回當年度,如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五)剩餘財產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六)表決權與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有表決權及選舉權,與普通股股東相同。(七)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自發行之日起算一年內不得轉換,其得轉換期間授權董事長於實際發行條件中訂定,甲種特別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例為1:1),轉換之最小單位為壹股。甲種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甲種特別股轉換年度股息之發放,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計算,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計畫之重要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相關文件及其他有關事項等,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基於營運評估、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等,亦同。
1.事實發生日:110/04/2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林世釧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達第三屆任期,考量林世釧先生具有經營管理專業背景、熟稔相關法令專才經驗,對公司營運有明顯助益,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時,仍可發揮其專長及董事會監督並提供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6.因應措施: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2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925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928,734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0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928,734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9,287,34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92.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得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產生之股份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增資事宜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2)有關本次盈餘轉增資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92,037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9,475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0,784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36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9,66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9,66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7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78,03512.期末總負債(仟元):976,24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1,787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62,58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7,096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1,70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36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9,66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9,66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7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46,126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44,339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1,787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2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10/04/20決議通過發放109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652,842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3,264,208元,均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9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1.發生變動日期:110/03/30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采揚投資有限公司(原誤植為采陽投資有限公司)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2~110/06/21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2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3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03月29日接獲辭任書,該法人董事自即日起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0/03/29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采陽投資有限公司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2~110/06/21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2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3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03月29日接獲辭任書,該法人董事自即日起辭任。
公告本公司110年2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情形1.事實發生日:110/03/262.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87號函公告辦理3.財務業務資訊:本公司110年2自結合併報表之部份財務比率如下:流動比率=131.38%速動比率=109.02%負債比率=74.60%4.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否5.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否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 暨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發生變動日期:110/03/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無8.新任生效日期: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強化本公司公司治理及監督機制,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因係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於110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後,由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0/03/19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討論事項(一)通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對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2/26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職稱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董事長 衡陽投資有限公司 3,993,009股 0股代表人 吳銘雄 337,325股 1,431,776股董事 采揚投資有限公司 998,632股 0股代表人 陳慧玲 0股 0股董事 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53,088股 0股代表人 劉宏安 0股 0股董事 林嘉勳 218,697股 0股獨立董事 陳明村 0股 0股獨立董事 林世釧 0股 0股監察人 恆陽投資有限公司 954,601股 0股代表人 陳進貴 299,482股 0股監察人 恆陽投資有限公司 954,601股 0股監察人 林增祿 0股 0股監察人 馬肇雄 0股 0股3.董事會出席人員: 衡陽投資公司代表人吳銘雄董事、富威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劉宏安、采陽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慧玲董事、林嘉?董事、陳明村獨立董事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公開收購人110年2月25日之董事會議事錄、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瓊華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專家意見書」、環群商務法律事務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行出具之「履約保證函」及公開收購人出具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有關公開收購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請參閱相關附件及下方說明:(1).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以及本公司查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及近期財務報告,公開收購人係在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集中市場掛牌之公司(股票代號:8068),其表示因本公司主要業務為通訊類IC、通用性可程式元件及多媒體類IC之代理銷售與買賣,所代理美國大廠IC應用於電腦、光碟機、通訊設備等多項終端產品,與公開收購人拓展營運目標一致。公開收購人擬進行本次公開收購,結合雙方資源,深耕網通資訊產業,並藉由本公司之通路拓展新客戶,發展為提供完整系統解決方案之半導體零件代理商。經審視上述資訊,公開收購人之身分及意圖尚未見不當,尚未發現公開收購人之身分有疑慮或財務狀況不佳之情形。(2).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儲源會計師事務所邱麗梅會計師於110年03月09日所作成之「普通股股權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請參閱附件四),採用可類比公司法、可類比交易法與收購溢價及市場流通性折價計算,評估本公司普通股於評價基準日110年02月26日每股價值之合理區間為新台幣11.76至15.30元之間,考量本公司之營運現況,在企業永續經營之假設前提下,認為本公司股東如以介於上開價值區間內之價格進行交易,尚屬合理。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元,落於前述獨立專家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尚未見不符合公平性。(3).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上限為新台幣 127,418,400元,其中新台幣 63,418,400元公開收購人係以自有資金支應,其餘新臺幣64,000,000元係以本次公開收購取得本公司股票為擔保品,向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公司申請融資支應。並請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公司出具履約保證書,指定受委任機構康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公開收購人另出具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經審視上述資訊,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儲源會計師事務所邱麗梅會計師於110年3月9日出具之「普通股股權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全體出席董事經參酌審議委員會於110年03月11日之審議結果及提供之資料,認為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故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風險偏好,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無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本公司對00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2/26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0/3/113.會議出席人員:林世釧、陳明村、柳金堂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 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瓊華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股權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以及環群商務法律事務所龔新傑律師、沈佩霖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認為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 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說明如下:一、 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及109第三季財務報告。經上審視,該公開收購人之身分,並無不符;財務狀況,流動比率大於1,負債比率49%,現金及約當現金約新台幣1.86億元,淨值約新台幣6億元。二、 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本公司委請儲源會計師事務所邱麗梅會計師於110年3月9日出具之「普通股股權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下稱「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10年2月26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1.76元至15.3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2元),落於獨立專家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算尚屬公平。三、 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上限為新台幣127,418400元,其中新台幣63,418,400元,係以公開收購人自有資金予以支應,其餘新台幣64,000,000元係由公開收購人以金融機構融資支應。如第一項審議所述,公開收購人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現金及約當現金約新台幣1.86億元,淨值約新台幣6億元,流動大於1;而向金融機構融資部分,如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之附件所示,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取得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行於110年2月22日出具之核貸通知書,指定受委任機構康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本公司委請儲源會計師事務所邱麗梅會計師於110年3月9 日出具「普通股股權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本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公開收購人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身分與財務狀況尚未發現存在重大異常之情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另,財務專家意見,是論述有據,很具專業性,值得尊重和參考。但我們也要了解,實際上決定股票市場交易價格和走向的因素,除了財務專家能夠使用的客觀數據外,公司未來的走向、投資人的心理、大環境經濟的變化等等也很關鍵。因此,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風險偏好,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10/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romaster (Brunei) Technology Corp.(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9,05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營運需求,提報董事會通過於額度內循環動用董事會通過日;貸與期間;額度仟元109/08/11;109/08/11至110/08/11;50,000109/11/24;109/11/25至110/11/24;50,000110/03/11;110/03/17至111/03/16;50,000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3,30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7,7315.計息方式:貸與利率比照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利率範圍內機動調整,貸與利息以按日計息,每季收息為原則。6.還款之:(1)條件:於融資期限內,借款人可隨時償還。(2)日期:於融資期限內,借款人可隨時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10/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romaster (Brunei) Technology Corp.(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9,05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營運需求,提報董事會通過於額度內循環動用董事會通過日;貸與期間;額度仟元109/08/11;109/08/11至110/08/11;50,000109/11/24;109/11/25至110/11/24;50,000110/03/11;110/03/17至111/03/16;50,000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3,30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7,7315.計息方式:貸與利率比照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利率範圍內機動調整,貸與利息以按日計息,每季收息為原則。6.還款之:(1)條件:於融資期限內,借款人可隨時償還。(2)日期:於融資期限內,借款人可隨時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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