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信綜合證券(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3/252.公司名稱: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分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三重分公司業經第十三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最後營業日為109年12月31日相關業務合併於和平分公司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09年10月15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359140號」函及109年11月2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71972號」函,核准自110年1月4日至110年3月31日暫停營業在案。(2).經本公司第13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為能擴大經紀業務獲利及增加股東權益,三重分公司擬於暫停營業於110年3月31日到期後不申請延展,並自110年4月1日起終止營業(含證券、期貨交易輔助人等所有相關業務)。6.因應措施:本公司三重分公司之債權人請於民國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損害其權益之異議聲明,逾期視為無異議,本公司三重分公司將領回營業保證金。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252.公司名稱: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分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三重分公司業經第十三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最後營業日為109年12月31日相關業務合併於和平分公司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09年10月15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359140號」函及109年11月2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71972號」函,核准自110年1月4日至110年3月31日暫停營業在案。(2).經本公司第13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為能擴大經紀業務獲利及增加股東權益,三重分公司擬於暫停營業於110年3月31日到期後不申請延展,並自110年4月1日起終止營業(含證券、期貨交易輔助人等所有相關業務)。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3/25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4225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不適用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295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850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8629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8629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79970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4887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3109214.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以合併財報為主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3/25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以109年度獲利彌補以前累積虧,故不分配股利,另員工及董事酬勞不發放。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3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09年度營業狀況報告,報請 鑒察。(2) 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鑒察。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2) 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三、討論事項(1) 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公決。(2) 擬修正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提請 公決。(3) 擬修正本公司董事酬金項目與標準案,提請 公決。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1)受理期間:110年04月16日至04月26日16時30分止。(2)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3)受理處所: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號3樓)。
代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第6次董事會暨110年股東常會公告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暨減資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股東會日期:110/03/05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暨減資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 :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本案已於110年3月3日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後提子公司股東會決議。
1.事實發生日:110/03/052.公司名稱: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第二屆第6次董事會暨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截至民國109年待彌補虧損計新台幣(以下同)28,623,530元,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二、擬依公司法暨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 28,623,530元(亦即銷除股份2,862,353股),以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50,000,000元計算,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21,376,470元,減資後股份為2,137,647股,減資比率為57.25 %,換股比率約為42.75%,即每仟股換發約427.5股。如嗣後因其他因素影響,使股東之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或本案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三、本案依據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並代行股東會職權予以決議並奉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後續處理其他相關事宜。四、特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貴 債權人如對本次減資有所異議,請自即日起30日以內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書面異議請寄台北市復興南路1段2號13樓,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收,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代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182.減資緣由:本公司截至民國109年待彌補虧損計新台幣(以下同) 28,623,530元,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3.減資金額:新台幣28,623,530元。4.消除股份:2,862,353股。5.減資比率:57.2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376,47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10/03/058.其他應敘明事項: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就子公司德信冠群創業投資(股)公司投資股款向林OO等人共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債務不履行等事件,今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通知書。1.事實發生日:110/01/282.公司名稱:德信冠群創業投資(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前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本公司前董事長林OO、子公司前董事長吳OO及獨身貴族(股)公司股東馮OO等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已於110年1月19日重訊公告),今收鈞院分案案號為110年度訴字第119號,並訂於110年3月22日召開言詞辯論。6.因應措施:已委請律師進行訴訟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2.報導日期:109/12/303.報導內容:[標題] 【炒股爆百億佣金3】游迺文「小龍會」成發財天團 7成員全是金融大咖。[內容] ,本刊另接獲消息指稱,游迺文申請去(2020)年底請辭,已暗中做好退路,他原本有意轉至德信證券擔任主管,如今卻被收押禁見獲准;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從未有要聘任游迺文擔任主管。6.因應措施:有關報導所載內容係屬報導與事實不符。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三重分公司自110年1月4日至110年3月31日暫停營業1.事實發生日:109/10/152.公司名稱: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分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前109年9月10日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三重分公司暫停營業,並將相關業務合併於和平分公司,三重分公司最後營業日為109年12月31日,暫停營業期間為110年01月04日至110年03月31日止,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10/15金管證券字第1090359140號核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經第十三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三重分公司擬暫停營業,相關業務合併於和平分公司1.事實發生日:109/09/102.公司名稱: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分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市場數位電子交易發展趨勢及手續費削價競爭日趨劇烈,三重分公司擬暫停營業,相關業務與和平分公司合併,以提升經濟規模效益,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三重分公司暫停營業,業務合併於和平分公司,三重分公司最後營業日為109年12月31日,暫停營業期間為110年01月04日至110年03月31日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尚須經金管會核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上訴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訴人:郭o菊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文書案號:109年度勞簡上字第5號2.事實發生日:109/08/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前營業員郭o菊間就返還不當得利第1審判決,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現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2審審理中,今日接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通知將於109年9月17日開庭。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9/08/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國華/本公司財會部資深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9/09/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3939988轉2399.其他應敘明事項:109年08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9年09月01日起生效。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2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09/08/273.財務報告年季:109年第2季4.報導期間營業收入(仟元):789525.報導期間營業毛利(損) (仟元):金融業不適用6.報導期間營業淨利(損) (仟元):-400497.報導期間稅前淨利(損) (仟元):-172478.報導期間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損) (仟元):-173789.報導期間每股盈餘(損失) (元):-0.1310.報導期間期末總資產(仟元):229665811.報導期間期末總負債(仟元):96219512.報導期間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3446313.其他應敘明事項:報導內容以合併財報為主。
1.事實發生日:109/08/182.公司名稱:德信綜合證券(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股東會後更正本公司108年度年報修正資料如下:第73頁-修正(三)股東分散情形之(1)普通股:持股分級(股)30,001-40,000之持有股數(股)由488,456修正為448,456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郭O菊被告: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文書案號:109年度勞簡字第32號2.事實發生日:109/07/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郭O菊與本公司之間給付退休金之爭議,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給付之訴。4.處理過程: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17,976元自民國108年11月28日起,另新台幣726元自民國109年6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三)訴訟費用由本公司負擔99%,餘由原告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對其判決理由甘難信服,將與律師討論後續處理情形是否上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9/06/15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 108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 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本公司108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2) 會計師專案審查報告暨本公司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時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盛元澤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孟慶蒞董事:盛元澤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何家旭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代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罰鍰之處分1.事實發生日::109/06/092.違規情形::(1)與他公司簽訂契約提供業務之改善建議、財務結構改善之建議、股權結構改善之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規劃建議及應注意事項、提供企業再造營運計畫(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募資計畫)、提供策略性投資或被投資之合作廠商之搜尋、建議與分析報告等服務。(2)透過通訊軟體向他公司相關人士傳送對該公司之相關財報分析及營運調整方向等內容;上述情形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條第4項。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6月05日金管證投罰字第1090362646號裁處書:處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60萬元。4.預計改善措施::(1)已終止上述契約(2)禁止從事未經許可經營之業務。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對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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