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昶昕實業(上)公司公告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海湖一廠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予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1.事實發生日 :106/06/292.發生緣由:106年4月21日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稽查本公司海湖一廠,發現未依規定每 日紀錄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02)之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塔(A201、A202、A203) 之洗滌器壓降。由環保局審酌認定,予以罰緩。3.處理過程:悉依規定辦理。4.預估可能損失:經桃園市政府以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裁處新台幣 20萬元之罰鍰。106年度違反同法規類別累計4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進行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106年截至發佈日止,受裁罰案件累計總金額44.4萬元。本次罰鍰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海湖一廠及大園一廠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予處罰鍰各新台幣10萬元1.事實發生日 :106/06/232.發生緣由:(1)106年2月16日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本公司海湖一廠,發現污染 防治設備洗滌塔(A202)內循環水槽之pH值超標異常。 (2)106年4月20日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稽查本公司大園一廠,發現空氣污 染防治設備洗滌塔(A105)壓差異常。 由環保局審酌認定該事證與許可證核定之操作範圍不符,依規定分別裁罰。3.處理過程:本公司更換故障監測器並作必要處置後,已符許可規定。4.預估可能損失:經桃園市政府以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分別各裁處 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106年度違反同法規類別累計2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進行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106年截至發佈日止,受裁罰案件累計總金額23.2萬元。本次罰鍰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2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3元,計分配新台幣20,756,67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6/07/105.最後過戶日:106/07/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168.除權(息)基準日:106/07/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6人: 陳國金,昶昕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陳彥亨,昶昕實業(股)公司 總經理 陳敏雄,昶昕實業(股)公司 行政管理處協理 中華開發資本(股)公司 陳秋紅,友緣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何賢忠,達輝光電(股)公司 董事;泛亞聚酯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6人: 陳國金,昶昕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陳彥亨,昶昕實業(股)公司 總經理 陳敏雄,昶昕實業(股)公司 行政管理處協理 中華開發資本(股)公司 陳秋紅,友緣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何賢忠,達輝光電(股)公司 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公司 執行副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會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陳國金 6,000,000股 陳彥亨 14,767,000股 陳敏雄 4,001,000股 中華開發資本(股)公司 6,000,000股 陳秋紅 5,000,000股 何賢忠 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6~106/06/25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109/06/21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國金 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國金 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董事,依法推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3人: 陳吉宏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何瓊芳 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詹定勳 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3人: 陳吉宏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何瓊芳 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詹定勳 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會任期屆滿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6/26~106/06/257.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109/06/2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 0 %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 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陳吉宏: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2)何瓊芳: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3)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陳吉宏: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2)何瓊芳: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3)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6~106/06/25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109/06/2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6/22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1)提請核准發行第三次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選舉第十屆董事9名(含3名獨立董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陳吉宏: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2)何瓊芳: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3)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陳吉宏: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2)何瓊芳: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3)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6~106/06/25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109/06/2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1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8頁第四案說明(三)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議事手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友緣化學(昆山)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分配105年度股利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分配本年度股利人民幣300萬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友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5年度股利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5年度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3/30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3/30下午5時許,載運氯化銅之槽車,行經五股區御史路與中直路交叉路口處,發生車輛事故。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事故發生時,即時啟動應變機制,將流漏地面部份及清洗水全部載回廠內妥善處理。現場並有警、消、環保局等單位協助秩序與相關後續處理。上述事項,對本公司業務財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後續有其他重大事項,將再行發布重大訊息。
1.事實發生日:106/03/22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105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2,287,930 仟元 負債總計 1,080,522 仟元 歸屬於本公司 業主之權益 1,207,408 仟元 營業收入 1,535,884 仟元 已實現營業毛利 175,159 仟元 營業淨損 12,215 仟元 稅前淨利 29,255 仟元 本年度淨利 29,902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0.48 元(2)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2,471,551 仟元 負債總計 1,264,143 仟元 歸屬於本公司 業主之權益 1,207,408 仟元 營業收入 2,655,560 仟元 營業毛利 327,519 仟元 營業淨利 59,019 仟元 稅前淨利 48,265 仟元 本年度淨利 29,902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0.48 元(3)有關105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作業,屆時相關之財務報表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9號(本公司大園一廠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05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 審計委員會審查 105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本公司 105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105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發行第三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2)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 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1) 選舉第十屆董事案。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6年4月10日至106年4月20日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會計部,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9號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3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756,67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6/03/22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提撥之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105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1)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000,000元。(2)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600,000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5,000仟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1-1).員工依本辦法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之正式員工,且符合本辦法所訂之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得既得100%股份。 (1-2).約定績效:a.公司績效:獲利能力(合併稅前淨利)費用化後106年合併稅前淨利TWD1.20億~ 發放比率100%可配發股數500,000費用化後106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90億~TWD1.20億(含)發放比率 80%可配發股數400,000費用化後106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70億~TWD0.90億(含)發放比率 60%可配發股數300,000費用化後106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50億~TWD0.70億(含)發放比率 50%可配發股數250,000費用化後106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50億(含) 發放比率 0%可配發股數 -(註)上表之稅前淨利係以經會計師查核之報表為準。b.個人績效:在依公司整體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計算可配發股數之前提下,依下列個人績效計算獲配員工個人實際發放股數:106年度考績皆在「A」等或以上;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在90%以上者獲配後仍在本公司任職,不滿一年者:為零股;滿一年者:可獲配股數之100%106年度考績皆在「B」等或以上;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在80%~90%間者獲配後仍在本公司任職,不滿一年者:為零股;滿一年者:可獲配股數之80%106年度考績不達「B」等;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不達80%者皆不予發放(即零股)(註)獲配日即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2)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具體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5.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給與日(即增資基準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2).達成約定績效者:a.公司績效 b.個人績效(詳第4點(1-2))。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其可獲配股數,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3).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1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0.3%,且加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留才、育才計畫,激勵優秀幹部、員工提升向心力,以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擬以每股23元為所發新股之公平價值,發行500,000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11,500仟元。依發行辦法,既得期間為一年(106下半年度及107上半年度),其金額分別為:106年度5,750仟元、107年度5,750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62,899,000股計算,對每股盈餘影響分別為:106年度0.09元、107年度0.09元。所請發行之500,000股,佔現行已發行股份總數62,899,000股之0.79%。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股東權益的影響尚屬有限,均不致對造成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於既得期間內,獲配者不得將本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惟期滿後無此規定。(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完全沒有』任何股東權利(如:轉讓權利、表決權利、參與盈餘分配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獲配者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4).本公司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公司法第165條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他依事實發生日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盈餘分配權或表決權。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代理人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其餘將依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股東會決議及備妥相關書件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及發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修正發行辦法或補正書件時,授權董事長修訂發行辦法及為必要之補充,該經修訂之發行辦法嗣後須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法?IMG SRC="/WF_SQL_XSRF.html">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對本公司/前任負責人及部份同仁96~101/3間,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48條等之一審判決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及本公司前任負責人、環安衛部部份申報員工、子公司(昶緣興)員工等五人法院名稱、處份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4年訴字第541號2.事實發生日:105/12/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部份環工同仁連帶昶昕公司及前負責人,因96年~101年3月期間,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48條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處以公司罰金玖拾萬元,涉案權責員工及前任負責人,分別裁處並緩刑兩年。4.處理過程:以該案牽涉相關法令至為繁瑣,訴訟程序恐曠日廢時,以成本及效益權衡,公司內部決策進行繳納罰款並不再上訴結案之。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影響金額: 新台幣玖拾萬元整。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101年3月19日起由主管機關為深度稽查後,即行嚴格規範與改善,后未再發生相關異常或疏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9/08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5年8月本年累計營收公告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1,679,872仟元,更正為1,678,664仟元本年營收增減額誤植-316,311仟元,更正為-317,519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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