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惠醫工(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6元(其中包括盈餘分配0.2元及資本公積0.4元),共計新台幣20,628,000元。(3)最後過戶日 : 107/08/17(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 107/08/18(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 107/08/22(6)除權 (息 )基準日 : 107/08/22(7)股利發放日 : 107/09/0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法人名稱: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鄧志堅/億代富國際(股)公司 董事長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易昌運/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19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國基/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異動原因:職務調整。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發言人待最近期董事會提報追認。
1.事實發生日:107/07/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副董事長改派代表人。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登宗/上海定軍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異動原因:職務調動。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7/07/1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一、選舉暨討論事項(一)補選董事案。(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7/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宏仁,普惠醫工總經理董事: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董事:吉英投資有限公司4.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增補選三席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陳宏仁(持有股數:596,994股)董事:莊正國(持有股數:193,593股)董事:吉英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股數:1.246,151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7/07/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期係指107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之新任董事任期
1.事實發生日:107/06/082.發生緣由:(一)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二)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定之。(3)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三)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四)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五)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3,000,000股。(六)認股價格:(1)發行日本公司股票未上市未上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2)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交易價格,且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交易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3)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始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4)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七)權利期間:(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3年,且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執行100%認股權利。(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依情節之輕重就其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八)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九)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解雇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當日之前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存續期間內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依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所述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之日起ㄧ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失效。(4)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證之權利義務均不授轉任之影響。(5)一般死亡員工死亡時,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其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6)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7)退休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
1.董事會決議日:107/06/0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仁/本公司業務處及廠務處總經理5.異動原因:原總經理專任本公司副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7/19(星期四)下午一時五十分。(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北斗鎮北斗工業區新工三路60號【工業區管理中心會議室】(4)股東臨時會召及事由:(ㄧ)討論暨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案。(2)修訂「資金資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二)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6/20。(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7/19。
1.發生變動日期:107/05/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莊正國,普惠醫工總管理處總經理董事: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英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陳宏仁,普惠醫工業務處及廠務處總經理獨立董事:翁銘章,高雄大學副教授獨立董事:許智誠,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獨立董事:楊奕強,飛絡力(股)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翁銘章,高雄大學副教授獨立董事:許智誠,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獨立董事:李天翔,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總經理4.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前,提前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1,402,928股)董事: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7,151,642股)董事: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778,844股)獨立董事:翁銘章,高雄大學副教授(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許智誠,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持有股數:72,622股)獨立董事:李天翔,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總經理(持有股數: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7/16~107/07/157.新任生效日期:107/05/3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股東常會應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4席),惟選舉結果僅6席董事當選,缺額ㄧ席,本公司將評估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1.董事會決議日:107/05/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莊正國,普惠醫工總管理處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異動原因:因應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選任董事長及副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05/3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5/3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一、報告事項(一)ㄧ○六年度營運狀況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三)民國一○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4席)(二)辦理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之受理處所、期間案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度股東常會召開事宜(1)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7年05月31日下午1時50分(2)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北斗鎮北斗工業區新工三路60號【工業區管理中心會議室】。(3)股東常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六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3)民國一○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六年度盈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4席獨立董事)。(2)辦理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四、臨時動議(4)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自107年4月2日至107年5月31日止。3.因應措施:依上述時程召開股東常會及辦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提名。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制(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則不列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獨立董事應選名額4席,提名應檢附資料:提名人股東戶號、戶名、聯絡方式、被提名人姓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承諾書正本、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之聲明書正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3)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單位(彰化縣北斗鎮新工一路100號)(4)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 107 年 3 月 31 日至107 年 4 月 9 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177,726元。(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080,000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上述董事會決議發放金額與106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股利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628,00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6月公告營收金額誤植,更正公告如下:(1)106年6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4,887仟元,更正後44,863仟元(2)106年1-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67,893仟元,更正後267,869仟元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一、報告事項(一)10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三)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承認事項(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二)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決議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5元。三、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四)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五)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代表人:李國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醫療器材製造業、醫療器材批發業、醫療器材零售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29~107/07/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6年6月29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1)最後過戶日:106年7月19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7月20日至106年7月24日(3)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6年7月24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6年8月21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為106年7月19日下午5時以前。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為降低營運成本,董事會決議處分轉投資子公司上海定軍實業有限公司股權,並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股權淨值之價格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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