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惠醫工(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股利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628,00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6月公告營收金額誤植,更正公告如下:(1)106年6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4,887仟元,更正後44,863仟元(2)106年1-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67,893仟元,更正後267,869仟元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一、報告事項(一)10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三)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承認事項(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二)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決議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5元。三、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四)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五)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代表人:李國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醫療器材製造業、醫療器材批發業、醫療器材零售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29~107/07/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6年6月29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1)最後過戶日:106年7月19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7月20日至106年7月24日(3)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6年7月24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6年8月21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為106年7月19日下午5時以前。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為降低營運成本,董事會決議處分轉投資子公司上海定軍實業有限公司股權,並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股權淨值之價格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13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辦理公告。(1)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7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40,500,0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2)增資基準日為106年06月13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06/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放棄現金增資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 莊正國 14,024 100%董事 陳宏仁 43,248 100%獨立董事 許智誠 5,260 100%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4/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1)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6年06月29日下午2時00分(2)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北斗鎮北斗工業區新工三路60號【工業區管理中心會議室】(3)股東常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五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3)民國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依上述時程召開股東常會及辦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期間:自106年5月1日至105年6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1.事實發生日:106/04/282.發生緣由:(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發行股數:普通股2,7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000,000元。(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5元溢價發行。(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0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85%計2,29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72.443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5/05。(13)最後過戶日:106/04/3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5/0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05。(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6/05/08~106/06/07。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4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293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6/04/282.發生緣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開拓市場業務及營運效率之需,擬興建彰化營運總部大樓,董事會決議通過建築費用總價新台幣2億元以下,授權董事長依循內控程序及相關辦法處理後續興建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3/2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6年3月24日董事會通過分配105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31,266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0元,前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6/03/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1.事實發生日:105/12/16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2/1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2,7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7,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15元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召開董事會決議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11/172.契約相對人:彰化縣政府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1/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公告本公司標得彰化高鐵車站特定區高鐵社頭段289地號土地。土地面積:2,499.19平方公尺(約756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3,731,103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公司營運中心及辦公大樓及物流中心用地。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公告經越南胡志 明市海關支局稽查後,應補納之進口關稅及增值稅1.事實發生日:105/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普惠因貨物進出口申報作業疏失,而未補繳原料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由胡志明市海關稽結確認後,應補繳之進口關稅及增值稅金額合計折合新台幣3,466仟元。3.因應措施:越南普惠將依法補繳稅金,未來加強貨物進出口作業流程之申報及繳納相關費用,並加強負責人員對法規的瞭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公告因作業疏失 未確實核對及記錄貨物進出口相關稅務規定案1.事實發生日:105/10/262.發生緣由:經越南胡志明市海關支局查廠發現,本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普惠因貨物進出口申報作業疏失,後續或有補繳關稅、增值稅等稅金及遭裁處罰緩之情形,惟目前越南海關及越南普惠尚在資料核對及釐清之過程,實際應補繳之稅金及罰緩尚無法合理評估。3.因應措施:越南普惠未來將依法補繳稅金及罰鍰。預計可能損失:尚在資料確認及釐清中,實際影響尚待確認。預計改善措施:越南普惠重新檢視相關進出口作業流程,並加強負責人員對法規之瞭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17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10/17二.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三.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股票股利轉增資新台幣28,800,00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發行新股2,880,000股。(2)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未拼湊及拼湊後不足1股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最後過戶日:105年10月26日。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0月27日至105年10月31日。六.除權基準日:105年10月31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轉增資配股發放日授權董事長決定之。(2)本次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0月5日申報核准生效。(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5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105/10/17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7(2).子公司美德來有限公司目前法人董事代表人為陳宏仁,變更法人代表人為莊正國;總經理目前為莊正國,變更總經理為陳宏仁。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9/02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1)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8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5元,合計新台幣74,400,0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2)增資基準日為105年09月02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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