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惠醫工(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2/15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1)本公司107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8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 15元,合計新台幣72,000,0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2)增資基準日為108年02月15日。(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溪湖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72.發生緣由:修訂107年度員工認股權辦法追認案。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修正前條文: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修正後條文: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工作規則或績效考核等級未達乙等以上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72.發生緣由:(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7(2) 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 發行股數:普通股4,800,000股。(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 發行總金額:48,000,000元。(6)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7) 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由員工認購共計720,000股。(8) 原股東認購比率(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 4,08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暫定 每仟股可認購118股。(9) 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 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股數,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設立越南新子公司。(13)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年1月8日。(14)最後過戶日:108年1月3日。(1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年1月4日。(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年1月8日。(17)股款繳納期間: A.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8年1月11日∼108年2月12日。 B.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8年2月13日∼108年2月22日。(18)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年12月28日。(19)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銀行北斗分行。(20)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溪湖分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1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12110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2) 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7/12/2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增加轉投資設立越南新子公司計畫投資總額。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12/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7/12/18 (3)變動原因: 原投資計畫預計以美金260萬元內取得所需土地使用權,惟因市場行情 變化,致取得土地成本增加,故變更原投資計畫總額及進度。 (4)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A.原資金運用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155,000仟元。 資金運用進度:107年第四季/8,600仟元;108年第一季/99,200仟元; 108年第三季/47,200仟元。 B.變更後資金運用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170,500仟元。 資金運用進度:107年第四季/5,800仟元;108年第一季/118,200仟元; 109年第二季/46,500仟元。 (5)預計執行進度:設立越南新子公司之資金預計於107年第四季、108年第一季及109年 第二季分別投入新台幣5,800仟元、118,200仟元及46,500仟元。 (6)預計完成日期:109年第二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規模擴充及業務成長之需求,故增加產能 擴充空間,使資源更有效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計畫變更轉投資總額資金由155,000仟元調增為 170,500仟元,其資金來源將以本公司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對股東權益不致 產生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法人名稱: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易昌運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清組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1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轉投資越南設立新公司及建廠。(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10(2)投資計畫內容:設立越南子公司分期建廠拓充產能。(3)預計投資金額:美金500萬元。(4)預計投資日期:107/11/10~108/3/31(5)資金來源:現金增資及銀行借款。(6)具體目的:因應未來營運發展拓充產能。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7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11/1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107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發行股數:4,8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48,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核准生效後, 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之新股保留15%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的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 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 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設立越南子公司建廠。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如遇主管機關要求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7/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新任會計暨財務主管。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NA(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嘉偉(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 : 新任(4)異動原因:新任。(5)生效日期:107/11/10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092.發生緣由:本公司會計暨財務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縷禎(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NA(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 : 辭職(4)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5)生效日期:107/11/09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俟最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9/212.發生緣由:本公司副董事長異動事宜。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之董事(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 : 新任(4)異動原因:原副董事長因公司業務規劃,於107/8/21辭任。(5)生效日期:107/09/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9/21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修訂員工認股權辦法。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修正前條文: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修正後條文: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10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8/212.發生緣由:本公司副董事長辭任3.因應措施:(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 : 辭職(4)異動原因:業務規劃(5)生效日期:107/08/21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待最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6元(其中包括盈餘分配0.2元及資本公積0.4元),共計新台幣20,628,000元。(3)最後過戶日 : 107/08/17(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 107/08/18(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 107/08/22(6)除權 (息 )基準日 : 107/08/22(7)股利發放日 : 107/09/0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法人名稱: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鄧志堅/億代富國際(股)公司 董事長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易昌運/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19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國基/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異動原因:職務調整。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發言人待最近期董事會提報追認。
1.事實發生日:107/07/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副董事長改派代表人。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登宗/上海定軍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異動原因:職務調動。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7/07/1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一、選舉暨討論事項(一)補選董事案。(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7/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宏仁,普惠醫工總經理董事:莊正國,本公司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董事:吉英投資有限公司4.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增補選三席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陳宏仁(持有股數:596,994股)董事:莊正國(持有股數:193,593股)董事:吉英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股數:1.246,151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7/07/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期係指107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之新任董事任期
1.事實發生日:107/06/082.發生緣由:(一)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二)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定之。(3)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三)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四)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五)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3,000,000股。(六)認股價格:(1)發行日本公司股票未上市未上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2)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交易價格,且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交易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3)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始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4)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七)權利期間:(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3年,且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執行100%認股權利。(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工作規則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有權依情節之輕重就其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八)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九)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解雇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當日之前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存續期間內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依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所述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之日起ㄧ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失效。(4)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證之權利義務均不授轉任之影響。(5)一般死亡員工死亡時,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其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6)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7)退休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
1.董事會決議日:107/06/0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本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仁/本公司業務處及廠務處總經理5.異動原因:原總經理專任本公司副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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