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傳光電(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1/07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年10月累計營收公告數誤植。6.因應措施:修正後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02年1-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832,155仟元;更正後656,183仟元101年1-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656,183仟元;更正後832,155仟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10/2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程士哲/研發處處長/本公司研發處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程士哲/研發一處協理/本公司研發處處長顏志明/研發二處協理兼任製造處處長/本公司製造處處長許耀宗/研發二處處長/佰鴻工業研發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及新任6.異動原因:內部組織調整及新聘任7.生效日期:研發一處協理升任日期:102/11/04研發二處協理兼任製造處處長升任日期:102/11/04研發二處處長新任日期:102/11/04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18982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30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第二季個別財務季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2年1月至6月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362,305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45,237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2.83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業經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87,505,000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5元整。(本公司計有庫藏股590,000股不參與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15,910,000股)二、102年6月24日董事長訂定101年度現金股利分派事項如下:(一)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2年7月16日(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7月11日(三)股票停止過戶日:102年7月12日~102年7月16日(四)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102年7月31日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7月12日至102年7月1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10499台北郵政46-300號信箱)。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7月3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2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5.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7/105.最後過戶日:102/07/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168.除權(息)基準日:102/07/169.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2/07/3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4)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12日起至102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 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紅利新台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5.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稅後淨利為72,973,559元,每股稅後純益4.42元, 依法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7,297,356元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98,526元,擬議分配 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5.5元)。 (2)本公司分配原則採優先分派101年度盈餘,如有不足再依序分派以往年度之盈餘。 (3)一○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相關資訊如下: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新台幣6,567,620元;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970,286元。 (4)本股利分配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率發生 變動而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有關辦理本次盈餘分配各項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2/03/07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918,239仟元,稅後純益為新台幣72,973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42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2/27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6.因應措施: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42,957,75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2/1-102/2/28。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825,000股。 (4)原預定買回之股份種類:普通股。 (5)原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7.52元至52.0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年02月28日。 (7)本次己買回股份數量:590,000股。 (8)本次己買回股份總金額:21,178,056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35.90元。 (10)本次買回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3.58%。 (11)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590,000股。 (12)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58%。
1.事實發生日:101/11/29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42,957,75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2/1-102/2/28 (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25,000股。 (6)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7.52元至52.0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無。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14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半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1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514,120仟元,稅後純益為新台幣49,793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02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3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0年股東會年報目錄、第14~17、35及72頁。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0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7/092.法人名稱:龍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星榕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道泓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16 ~ 103/06/157.新任生效日期:101/07/0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業經101年6月6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115,500,000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元整。二、101年6月13日董事長訂定100年度現金股利分派事項如下:(一)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1年7月4日(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6月29日(三)股票停止過戶日:101年6月30日~101年7月4日(四)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101年7月31日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6月30日至101年7月4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10499台北郵政46-300號信箱)。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現金股利預計於101年7月3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1/06/06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一)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報告。 (二)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報告。 (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本公司將於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4月9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 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紅利新台幣115,500,000元(每股配發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稅後淨利為134,185,212元,每股稅後純益8.23元, 依法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13,418,521元及提撥特別盈餘公積2,443,277元,擬議分配 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115,500,000元(每股配發7元)。 (2)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相關資訊如下: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新台幣12,076,669元;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623,001元。 (3)本股利分配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率發生 變動而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有關辦理本次盈餘分配各項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0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志良 曾任大和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何雲開 現任執業會計師 曾任台電火工處會計等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19~103/06/158.新任生效日期:101/03/06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薪酬委員之缺額1人,依規定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1.事實發生日:101/03/06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0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1,089,251仟元,稅後純益為新台幣134,185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8.23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2/2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志良 曾任大和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故請辭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一職。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19~103/06/15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薪酬委員所產生之缺額,將依規定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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