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傳光電(興)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偉華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明祥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WU WALTER DOW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翁世華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志明獨立董事:徐履冰獨立董事:溫生台監察人:顧健生監察人:黃振日監察人:盛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偉華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明祥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WU WALTER DOW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翁世華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志明獨立董事:徐履冰獨立董事:溫生台監察人:顧健生監察人:黃振日監察人:盛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偉華,持有股數:5,868,000股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明祥,持有股數:3,176,000股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WU WALTER DOW,持有股數:5,868,000股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翁世華,持有股數:5,868,000股董事: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志明,持有股數:5,868,000股獨立董事:徐履冰,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溫生台,持有股數:0股監察人:顧健生,持有股數:38,000股監察人:黃振日,持有股數:0股監察人:盛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160,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12~106/06/118.新任生效日期:106/06/14~109/06/13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董事徐偉華(二)董事林明祥(三)董事WU WALTER DOW(四)董事翁世華(五)獨立董事徐履冰(六)獨立董事溫生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董事徐偉華Pinnacle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二)董事林明祥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董事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合晶科技(股)公司董事亞太電信(股)公司常務董事金居開發銅箔(股)公司董事華廣生技(股)公司董事(三)董事WU WALTER DOW捷力卡光學系統(股)公司法人董事(四)董事翁世華穎瑞科技(股)公司董事(五)獨立董事徐履冰信孚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復興木業(股)公司監察人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臨時管理人)(六)獨立董事溫生台隆達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酬委員會委員悅城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酬委員會委員達健網路科技(股)公司董事鉅瞻科技(股)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台儀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一品光學工業(股)公司董事視陽光學(股)公司董事華榮電線電纜及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捷敏(股)公司獨立董事兼薪酬委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1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徐履冰:本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信孚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2)溫生台:本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一品光學董事等(3)何雲開:現任執業會計師、曾任台電火工處會計等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8/06~106/06/11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3/24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財務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5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505,877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67,294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23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9,55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為庫藏股註銷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2)105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及監察人案。(4)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106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暨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5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暨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暨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1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處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1.事實發生日:105/08/08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第二季財務季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5年1月至6月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218,343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22,840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1.44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7/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勤立、X-Scan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偉華、Pinnacle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由本公司105/07/22董事會推選新任6.新任生效日期:105/07/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7/122.法人名稱:華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勤立、X-Scan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偉華、Pinnacle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2 ~ 106/06/117.新任生效日期:105/07/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7/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勤立、X-Scan Imaging Corporation 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選任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將於近期召開董事會,重新選任董事長。(2)由副董事長吳道泓(WU WALTER DOW)代行董事長職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6/1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新臺幣71,595,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4.5元。(2)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新臺幣7,955,000元,每股發放現金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6/305.最後過戶日:105/07/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068.除權(息)基準日:105/07/06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5/07/29
1.股東會日期:105/06/0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報告104年度營業報告書。(二)報告1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三)報告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通過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6/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研發主管:許耀宗、研發處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研發主管:程士哲、研發處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5/06/01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新北市新店區復興段185、200、202、203地號共計4筆建物: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1375建號)2.事實發生日:105/4/11~105/4/1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82.5218平方公尺,折合55.2129坪建物面積:1,344.0158平方公尺,折合406.5648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3,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皇興資產開發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105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總經理執行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不動產估價金額:153,204,125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富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重大差異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1)經紀人:遠建不動產有限公司(2)經紀費用:新台幣1,530,000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整合本公司現有租用之各生產廠區及辦公室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3/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志明、代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志明、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真除6.新任生效日期:105/03/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5/03/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顏志明、代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顏志明、發言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真除7.生效日期:105/03/178.新任者聯絡電話:2918-982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17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105年3月17日決議通過發放員工及董監酬勞(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0,618,191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185,457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5/03/17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財務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04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531,446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77,457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87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2)1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4月1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9,55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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