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傳光電公司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宜蘭縣蘇澳鎮龍德段144、145、146地號建物: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三路5號(274建號)2.事實發生日:111/3/22~111/3/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4,500平方公尺,折合1,361.25坪建物面積:2,452.33平方公尺,折合741.8298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巨靈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規定付款(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決策單位:111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執行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20,866,649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富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1)經紀人:聯大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經紀費用:新台幣1,600,000元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整合本公司現有租用之各生產廠區及辦公室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111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鑑價金額變動幅度10%範圍內,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2)本公司於111年3月22日簽訂買賣契約書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與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3/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謝祁凌/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經理會計主管:謝祁凌/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經理內部稽核主管:陳柳青/本公司稽核室主任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陳柳青/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主任會計主管:陳柳青/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主任內部稽核主管: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1/03/17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1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暨會計主管任命案(2)內部稽核由稽核代理人許愛蘭暫代稽核職務,俟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聘用案後再行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宜蘭縣蘇澳鎮龍德段144、145、146地號建物: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三路5號(274建號)2.事實發生日:111/3/17~111/3/1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4,500平方公尺,折合1,361.25坪建物面積:2,452.33平方公尺,折合741.8298坪交易總金額: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決策單位:111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執行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20,866,649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富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1)經紀人: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經紀費用: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整合本公司現有租用之各生產廠區及辦公室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11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鑑價金額變動幅度10%範圍內,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1樓仲信商務會館松柏廳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2)11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110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13.其他應敘明事項: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1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處,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7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575,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0,629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2,539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52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29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08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08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311.期末總資產(仟元):620,399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3,754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6,645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2/15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408,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6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40,608,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11年2月15日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與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1/01/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謝祁凌/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經理會計主管:謝祁凌/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經理代理發言人:謝祁凌/本公司財會處經理/本公司稽核室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遺缺待補會計主管:遺缺待補代理發言人:曾仁和/本公司行政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1/01/28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會計主管代理人顏志明暫代財務及會計主管,俟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財務及會計主管聘用案後再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282.法人名稱: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林明祥4.舊任者簡歷: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財務主管5.新任者姓名:鄔家鈺6.新任者簡歷: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處副理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10至112/06/099.新任生效日期:111/02/01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原公告日期:110/12/02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原於110年12月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鑑價金額變動幅度10%範圍內,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資訊如下:土地:宜蘭縣蘇澳鎮龍德段72地號建物:宜蘭縣蘇澳鎮德興六路7號(227、228建號)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雙方就交易價格及條件未能達成共識,故取消進行後續簽屬買賣合約之事宜。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因尚未簽屬買賣合約,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102.法人名稱: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林明祥4.舊任者簡歷: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財務主管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原因:逝世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10至112/06/09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1年1月10日接獲通知。(2)待法人董事指派後另行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宜蘭縣蘇澳鎮龍德段72地號建物:宜蘭縣蘇澳鎮德興六路7號(227、228建號)2.事實發生日:110/12/2~110/1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2,450平方公尺,折合741.125坪建物面積:4,038.36平方公尺,折合1,221.6039坪交易總金額: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決策單位:110年12月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執行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88,013,743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富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1)經紀人: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經紀費用:於確定簽署買賣合約後,再補充公告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整合本公司現有租用之各生產廠區及辦公室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林明祥董事提議:待本公司現金增資完成後,再提案董事會購買廠房事宜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10年12月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鑑價金額變動幅度10%範圍內,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10/11/11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鑒於近期全球經濟驟變及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故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至111年2月27日。(2)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2999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6.因應措施:一、為確保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1)適用對象:參與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110年11月22日起至110年12月3日止。(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之關係而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0年12月3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0/10/1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機動利率計算。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5)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6)對於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二、承諾書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8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617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因考量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不足,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申請延長3個月,本公司董事長業經董事會授權後核決展延本次現金增資案洽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1年2月27日。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立承諾書人: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翁世豪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04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自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八日(分割讓與基準日)起分割讓與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2)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如下: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原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聯絡電話:02-2504-8125(代表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9/012.發行股數:普通股5,408,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4,08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6元。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股數之15%,計811,2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份總數85%計4,596,8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定認購240.7710035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工廠廠房及購置生產機器設備。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9/2413.最後過戶日:110/09/19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20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2416.股款繳納期間: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日期:110年10月01日起至110年11月01日。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9/01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吉成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新店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09月17日(星期五) 下午五時前(因110年09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提前至110年09月17日辦理)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 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 郵寄者以民國110年09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 中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 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 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8月27日金管 證發字第1100356174號函核准在案。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11,16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5,665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76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60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24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241)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2)11.期末總資產(仟元):603,948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217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68,731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0/08/042.投資計畫內容:預擬購置土地廠房投資案3.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三億元(含)4.預計投資日期:110年~111年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現金增資及金融機構借款6.具體目的: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暨營運需求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預算總金額新台幣三億元(含)之額度內,代表本公司進行土地廠房購置,並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處理暨辦理相關公告等事宜。
1.股東會日期:110/07/16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09年度盈餘分配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2)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二)獨立董事蘇松輝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拉脫維亞Fiber Optical Solution board director芬蘭Kindhelm Navigation board director(二)獨立董事蘇松輝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1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新臺幣38,184,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元。4.除權(息)交易日:110/08/045.最後過戶日:110/08/0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108.除權(息)基準日:110/08/10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08/31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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